电荷是真实存在的吗?电荷之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是真实的吗?
首先说,之前的电磁物理学把磁现象和电现象都笼统地称为电磁力、电磁现象,是基于当时实验和认知条件所限而造成的概念上的模糊误判。事实上,磁铁吸引只是磁的作用,而没有电的作用,即只是由于两块磁铁中的电子与电子间的有序排列,导致了两块磁铁产生了各自有序的磁场即磁力线,因此,磁作用力的实质是:两块磁铁的电子之间相互交换磁子流即磁力线,而引发的作用力。
而原子核与核外电子之间的吸引力,也是它们之间相互交换磁子流所形成的作用力,实质上也是一种强磁力作用。
而真实的电力作用机制,是由于电子得失所引发的作用力。其一是原子核与原子核之间在化学反应中相互得失或交换电子而产生的结合力。其二是物质体与物质体之间,或电子与物质体之间,由于彼此电子相对密度含量失衡而产生的相互引、斥平衡作用力。
另外,所谓的正、负电荷其实是不存在的,之前物理学中认为电子围绕原子核旋转,是因为原子核中的质子带正电荷,而电子带负电荷,由于同性电荷相斥,异性电荷相吸原理而导致了它们之间的电磁吸引力。但这不是真实的,是误导了真实的电磁物理实验事实。
比如说,当两个带负电荷的电子与电子之间相遇时,而不是相互发生了同性电荷的排斥作用,反而两个电子会发生相互磁力吸引而不是相互排斥。而当有两个物质体,同时携带或失去了同等或不同等电荷即电子时,物质体之间才会发生相对应的排斥或吸引的作用力。
又比如,当一个物质体上带有了较多的多余电子(即负电荷)时,而此时另一个带有较少量的或不带有多余电子(电荷)的物质体靠近它时,两个物质体之间由于电荷密度含量对比失衡,就会产生相互得失电子的趋势吸引作用力。而按照同性电荷相斥的原则,这两个物质体之间应该发生的是相互排斥才对,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不是正、负电荷之间发生了吸引力,而是负、负电荷之间发生了吸引力。
而当上述这两个物质体由于吸引而相互接触到一起时,两个物质体上所携带的多余的电子就会重新平均分配,即此时两个物体上都携带上了同等密度含量的多余的电子,这时两物质体之间都会因为共同厌恶另外一个含同等多余电子的物质体,而发生相互排斥作用并且相互分离。
所以说,通过上述实验过程可以看出:电荷,和同性电荷相互排斥,异性电荷相互吸引原则都是假象,而不是真相,电荷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