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特斯拉汽车,但您听说过特斯拉啤酒吗?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拉公司)与中饮食品有限公司(中饮公司)、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中饮公司)、糖玖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新增开庭公告,案件将于6月23日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庭。 据此前管辖权裁定文书显示,特斯拉起诉称,中饮食品在啤酒及苏打酒产品上使用标识TESILA构成了侵权。 众所周知,特斯拉是美国一家电动汽车及能源公司,现任企业CEO为世界首富埃隆马斯克。早在2003年,特斯拉公司由马丁艾伯哈德和马克塔彭宁共同创立,创始人将公司命名为特斯拉汽车,以纪念物理学家尼古拉特斯拉。而特斯拉的T型车标也同样广为人知,这个简单的标志不仅是发明家特斯拉名字的首字母缩写,实际上也是对公司产品的暗示T型标识代表着电动马达的横截面。 涉及被侵权的正是上述提到的这件T型车标。广东中饮公司经营的特斯拉系列酒品,包括特斯拉苏打酒瓶装系列、苏打酒铝罐装系列和特斯拉啤酒系列在内,不仅名字与特斯拉完全相同,就连LOGO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的民事裁决显示,涉案双方此前已就商标侵权一事早有纠纷。 中饮公司、广东中饮公司共同上诉称,中饮公司持有的第13113593号特斯拉商标的注册时间早于特斯拉公司涉案商标的注册时间;并且,特斯拉TESLA是科学家尼古拉特斯拉的名字,早已是广为知晓的词汇,且已由不同主体在各个类别申请注册为商标,并非特斯拉公司专用、独创的商标名称,缺乏显著性,不能因为特斯拉汽车后来形成知名度就无限制扩大其保护范围。 特斯拉公司认为,中饮公司于2021年3月受让取得第13113593号商标,但其在受让之前就已在生产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同时,其在啤酒产品上使用的标识为TESILA,并非第13113593号商标。除啤酒商品外,上诉人还生产销售苏打酒产品,而苏打酒并非第13113593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与啤酒不属于同一商品类别。特斯拉公司认为,中饮食品在啤酒及苏打酒产品上使用标识TESILA构成了侵权。 在2020年11月,特斯拉曾推出过造型类似闪电的龙舌兰酒TeslaTequila,售价为250美元,开售仅几小时就被抢购一空。该龙舌兰酒的瓶子也受到热捧,在eBay官网甚至卖出近10万元的高价。此外据媒体报道,2021年10月马斯克出席特斯拉柏林超级工厂开放日时曾宣布,特斯拉柏林超级工厂将生产一款名为GigaBier的专属啤酒。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19年,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就在网络上发布了特斯拉苏打酒的相关宣传。此外,这也不是中饮食品第一次在商标上碰瓷。据天眼查APP显示,2020年2月,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在第35类、第5类、第29类、第32类等多个类别上申请了30多个商标,包括新冠良茶、防新冠、新冠清、新冠、清冠良茶等。 对于此次事件后续进展,四海龙将持续保持关注。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及素材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