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承包的合同 推荐度: 钢结构厂房安装合同 推荐度: 钢结构厂房安装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钢结构安装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钢结构安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钢结构安装合同1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注:如仅为加工合同,名称最好定为《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如此则发包方改为定作方,承包方改为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结构:。 2。建筑面积:。 3。层数、建筑高度:。 四、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五、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范围:。 二、工程设计技术要求:(注:本条内容可作为合同附件列载) 1。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2。结构设计荷载 3。材质设计要求 4。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5。墙面设计构造要求 6。其它设计要求 7。上述设计技术条件发包方已确认,作为最终设计图纸依据。 8。发包方提供的材料:。 9。经发包方确认出承包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0。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及屋面、墙面(不含砌体),门窗,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及方案图。不包括: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等前述列明的承包内容以外的工程。(注:1、如遇非我公司承包范围的施工图内容时应在合同中写明。2、属承包范围和不属承包范围的工程应具体化。) 二、0。000以上钢结构图纸设计、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本工程运输由方负责,运费在本合同造价内。 五、本工程基础设计由方负责,基础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其它:。 第四条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合同价;风险范围为。 二、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万元,其组成详见报价单附件; 报价单仅为合同定价的参考,不作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以及税金。 三、合同价款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四、本合同总包管理现场经费为万元,由发包方支付总包方;费用万元,由发包方支付给方。 五、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第三条第一款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的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并经甲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现行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执行。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现场工程量增减确认单执行。 六、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费用。 七、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xx年)117号文》规定,本合同特明确:工程造价中为建筑业劳务价款(安装费),计万元。 (注:如定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则本条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每平方米为元。 第二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万元,在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价款。 第五款可表述为:实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 第六款可表述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为:综合固定单价x实行施工面积费用。) 第五条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范围的设计。基础由承包方设计时,承包方可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具体委托设计内容由发包方向承包方出具委托书确定。 注:如由发包方负责设计,则: (1)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负责,发包方于本合同订立后日内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构件加工图和施工图捌套,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 (2)将本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款删除; (3)将本条第九款顺序号改为第二款,对各款依次编号。 二、设计费(包括转委托的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合同价款中,设计费总计为:万元,由承担。 三、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座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发包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必需的工艺条件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如加层或拼跨则必须提供底层和相关建筑的施工图。 五、发包方应于本同生效后日内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全部资料,承包方应于收到全部有效资料后日内完成设计任务。 六、承包方完成设计后三日内将设计文件施工图套,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对设计有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三日内提出;无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图纸后三日内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逾期则视为设计图已经发包方确认。 七、承包方应当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设计技术条件进行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件制作和安装施工的需要。 八、发包方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设计进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方在国家规范许可的范围内按要求设计。 发包方自行设计或委托第三人设计0。00以下基础部分时,由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设计条件提供基础地脚反力,供发包方设计基础时采用。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在变更设计委托书中载明。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十、因发包方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的,由发包方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应设计费。 2。材料设备增加时,追加材料设备款; 3。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4。造成承包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赔偿损失。 5。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工地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工程师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工程师必须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工程师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工程师发生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工程师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为名。姓名为:、、。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利。 7。发包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发包方或其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单无效,除非经承包人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工程师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方。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利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为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工程师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工程师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设计完成经发包方确认后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套,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会审和交底会议。发包方提出书面会审纪要。 2。会审纪要决定修改设计的,承包方应予修改。设计工期顺延。 3。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天送交发包方。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作业为准;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动力电源,包括水表、电表、配电箱配置,以能满足用水用电的需要;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件;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发包方保证符合进场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2。埋设基础地脚螺栓。 3。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等,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协调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古木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前述事项的费用。 5。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6。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7。协助承包方办理建筑企业异地许可证等证件。 8。发包方应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本合同总工期为天,为不连续相对确定期间,从发包方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第日起算。 二、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设计期限为天,以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据以设计的有效资料起至施工图交发包方审查确认日止。 2。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天,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3。施工工期为天,从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日起至工程完工,发包方接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日止。如工程分区段安装施工的,则施工工期分别从各区段基础交接后第日开始计算至各区段完工日止,各天。 二、工期顺延 1。在设计期间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的,设计期限顺延。如导致增加设计工作量或返工的,追加设计费。 2。在施工准备期间如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并追加设计费和赔偿因重新采购或重新制作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3。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3。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3。3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备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3。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汽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3。5因工程师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3。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3。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3。8非承包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3。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4。实际发生的设计工期、施工准备工期和施工工期按本条规定计算。三阶段实际工期相加未超出约定的总工期的,则为按期竣工或提前竣工。 四、暂停施工 1。工程师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 1。本工程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2。《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内容应当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发包方对其质量负责。 4。发包方应按一览表中的约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提前交付的,承包方有权拒收;迟延交付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损失。 5。发包方将材料设备交付承包方,双方应进行清点和核对。品种、规格、型号等与一览表不符的,承包方有权拒收。承包方接收材料、设备后即负有保管责任。 二、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设备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3。承包方运送材料、设备、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清点检验。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4。发包方提出材料代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承包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承包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发包方。 三、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发包方不得指定承包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发包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发包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改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 1。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4。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5。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6。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7。如承包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8。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 一、基础地脚螺铨工程由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交由承包方复验,复验发现不符要求的,发包方负责整改至符合要求,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交承包方接收并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承包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造和竣工资料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14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项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五、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或定金),计人民币万元。 2。施工图会审确定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 3。钢结构主构件进场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 4。围护材料开始场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 5。钢结构工程施工完工后五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 6。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 7。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保修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 8。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 9。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发包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结算 1。承包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或视为合格后14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四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发包方自收到承包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提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该结算报告。 4。如结算报告的工程最终造价为固定合同价款,无增减时,则无需发包方确认即应按本条第一款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如有增减时,则对增减部分进行决算。 5。追加工程款、费用、赔款,如已经发包方签证确认的,则无需再次确认即应支付;尚未确认的,由发包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4日内确认。 6。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材料采购、构件制作属承揽合同中的定作,涉及该部分的款项的税金由承包方在其住所地纳税,并由承包方按定作合同的规定开具相关货物销售发票。 2。本工程安装部分款项为建筑业劳务价款,由承包方在安装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并开具相应发票。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 一、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分包。(注:如不同意分包,则删除本条。) 二、承包方确定的分包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三、分包工程的范围为。 四、分包工程款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结算支付。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方支付各种工程款。 五、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对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在分包现场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以保证本合同的执行。 六、承包方按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分包合同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交发包方一份备案。(或:分包合同由承包方、发包方、分包方三方另行签订) 第十五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一、奖励 1。工程经验收获奖时,发包方一次性奖励承包方万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奖励承包方元。 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因承包方的原因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合同允许顺延的期限内竣工的,其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为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赔偿发包方的损失,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发包人对工期逾期的索赔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出。 3。由承包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人转委托他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 4。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三、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承包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3。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合同担保 1。为了保障全面履行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可以提供担保。 2。发包方选择按以下第种方式向承包方提供担保: 2。1向承包方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 2。2由第三人向承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2。3发包方向银行申请以下承包方为收款人的个月的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承包人,作为履约担保。 3。承包方选择按以下第种方式向发包方提供担保: 3。1向发包方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 3。2由第三人向发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4。如提供第三人信用担保的,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和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本合同; 1。2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3合同施工图纸 1。4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1。5招标书、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本合同结构排序依次为:条、款、项、目。例: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目内容:“由第三人向发包人提供信用担保”;其“”为款,“3”为项,“3。2”为目。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发包方执份,承包方执份,报发包方建设行政主管。 二、本合同附件共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钢结构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条例: 一、工程内容 钢结构安装,甲方负责提供一切材料、辅材及耗材,乙方负责安装(含工人工资、吊车费)。 二、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总工期为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天等),工期相应顺延。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给予解答,并及时提供变更图纸,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认真领会图纸及设计要求,按图施工。如需现场复查,可联系沟通,但费用甲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四、劳务费用 乙方进场施工,甲方预付工程款万元整,工程完工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五、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使用电气设备要规范,必须安全可靠,特别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以防为主,安全施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安装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要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4、工程保修期为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每延误工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项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钢结构安装合同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劳务名称:钢结构加工制作 二、制作地点: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年月份到年月份(以阳历为准)的钢结构车间里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画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料单及下料,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点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电焊班组每月产量不得低于80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拖延工期。乙方经常不经允许就无故不上班这种严重不守约行为处以罚金100元天。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通知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4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本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按照协议价格执行(后附价格清单),不得以任何理由抬高工价,以此为由来拒绝加工,延误工期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损失。 7、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负责进行定期保养,工具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8、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 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9、板材切割须合理,以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0、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其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1、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严格执行民法典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2、合同签定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4、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钢结构安装合同4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质量: 4、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分包范围和内容 图纸设计及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制作、安装的全部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材料供应、运输、下料、制作、焊接、上下车、转运、油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及原建筑物成品保护(小区道路、绿化、货运电梯、楼梯及施工通道)等。制作、运输及安装一切的人工、材料、机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施工设计图纸。 第三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天。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此综合单价包括分包范围内工程的主材、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临时设施费用、检测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安装费、原建筑物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2、按照业主审定后的设计图纸施工、验收。 3、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预算钢结构工程量为:9吨左右,综合单价为:元吨。如有增减按此单价进行调整,竣工后按现场实际完成的收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材料损耗及辅材均含在综合单价内。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日,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元(大写:元整)。 2、工程完工后,经业主、甲、乙叁方共同验收合格,余款在验收合格(扣除质量保修金后)一周日内付清。甲方扣除合同总价的5(无息)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期为一年,保修期到后一周内付清质量保修金。 3、所有工程款项现金支付,乙方提供相应建安税票。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等方面的关系。 3、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4、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总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作面,进行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程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出具书面委托,指派为本工程的负责人,代表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2、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做好自检工作。 3、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4、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小区物业管理等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5、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 6、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当编制钢结构的相关竣工资料及协助甲方办理对内对外结算工作。 10、乙方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11、现场小区的道路、绿化、货运电梯、施工通道等原有建筑物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若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业主、监理及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八条、附则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财务帐款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包人: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钢结构安装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和加工及安装、水电及安装、消防及安装、避雷及安装、防火涂料及人工,一切以图纸为标准。 1。2及二次倒运费用,辅材费用,不含行车及安装费用,不含地面材料及人工,不含图纸以外的内外部工程。 1。3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竣工。 1。4工程质量: 1。7厂房建筑面积为: 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见人工费、机械费报价清单以及材料报价清单)。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甲方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甲方负责制定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要求监督乙方工作,如乙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将合同中施工项目抽项另外包给其他施工队,费用从原合同中扣除。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3。2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指定的工期进度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权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施工队进行更换。 3。3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四条关于工期及变更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中若出现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后生效,若无变更工程结算时不增加费用。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接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1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缴纳保险的约定 施工队必须将本队的施工人员一办理保险,费用由甲方垫付,结算时从安装费中扣除。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钢结构安装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工程内容: 2、面积:(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 4、其它要求: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即人民币元。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配合乙方的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4、工程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日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因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进行调解、和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乙方: 住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钢结构安装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安装钢结构厂房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筑面积: 4、钢结构安装元吨,共吨钢结构。 5、工程承包范围: a、承包方负责预埋件、钢梁、钢柱、檩条、顶檩、墙檩和小件的安装;b、承包方提供安装工具,工具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吊机由承包方提供,费用在安装费内。 5、承包工期:钢构件工期为工作日(如因工程土建原因、下雨天、甲方供材不到位,程工期顺延,其余不作工期顺延条件)。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场费元。 2、钢梁钢柱安装完甲方付给乙方安装工程款元。 3、钢构件安装完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安装工程款元。 4、安装总工程款大写:人民币元整。 5、工程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吊机,提供安装工具。 三、工程质量:按图纸要求及钢结构验收规范为标准【合格】 四、工程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甲方向乙方承诺: 1、所有钢构件,及时到达工地不影响乙方施工及进度。 2、甲方按照付款方式上所定的付款条件确保资金到位。(乙方必须确保付款方式上所定的。工程量完成) 3、甲方钢结构件所制作误差或不符合图纸尺寸需要安装现场返工的,甲方自行安排人员返工或由委托乙方返工,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后,此合同即生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八、经双方约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钢结构安装合同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建方): 甲方现有钢结构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形式:(按甲方提供图纸施工)。 二、技术规定: 工程技术标准采用行业以及相关规范标准。 三、合同金额: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本工程造价不含税,不含报建费及报价清单以外的其它一切附加费。 四、付款方法: (一)合同签定后支付工程款的作为定金,工程款 (二)钢结构材料进场后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 (三)钢结构主骨架安装完成支付工程款,工程款; (四)钢结构彩瓦进场付工程款,工程款; (五)工程完工付工程款,工程款 (六)余款3为保质金,半年付清。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应做施工场地的清理,平整以及施工人员用水用电的按驳点。协商周边各施工工作、协助看好场内的材料及工具,协助 施工人员进入场所,按合同之相关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停滞,则对乙方造成损失作合理、相应的补偿。 2、乙方责任: 按合同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自备电源线到甲方指定的电源接驳电箱,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人员的生活起居等,以及施工所用的材料、施工设备,必须按甲方确认提供的。施工图中所注明材料用料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按期保质完成合同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返工让甲方满意为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停滞,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罚处理。在半年质保期间无偿解决一切施工质量问题,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并长期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六、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合同自签定后如单方终止合同,由终止合同一方向对方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并加罚违约金工程造价的10。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依照为凭,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生效。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地址: 年月日 钢结构安装合同9 发包人: 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土建、水暖、电器人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安装合同书中标通知书 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特别条款 七、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监理工程师,职务,职权。 工程师下达指令应由其本人签字以书面形式交项目经理。 八、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职权: 九、发包人的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土地等工作,将施工所需水、电、连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需要。 2、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通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自然状况及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以上工作可由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十、承包人的工作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施工图纸设计与工程配套设计,费用由承担。 2、根据工程需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遵守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长等管理规定。 十一、工期延缓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缓,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工程图纸与开工条件。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因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因素。 工程师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确认,不予以答复或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总价款为()。发包方与(年月日)支付承包方(元),与(年月日)支付承包方(元),与(年月日)支付承包方(元),与(年月日)支付承包方(元)。发包方逾期支付的按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 2、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承包方采购材料,提供设备(发包方不得指定供应商)十四、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组织验收。且在验收后天内认可或提出意见。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报告被认可。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不组织验收,以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以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五、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阶段资料后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意见。否则,视为同意。 十六、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款,从第天起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型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工程分包 十八、遇不可抗力可解除合同、变更合同。 十九、担保条款 二十、保险条款 二十一、违约责任 总造价() 二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年月日: 钢结构安装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钢质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小型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完成。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工程内容:山东和乐门业有限公司员工厨房墙面板、打样室屋面保温棉及屋面板、废旧纸箱库房墙面板制作、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山东齐河。 三、工程承包方式:由甲方提供钢材、屋面板、保温棉、油漆及施工水电,乙方提供其余辅材负责构件制作和安装并达到甲方要求及质检站验收标准。 四、质量标准: 1、《钢结构工程制作及安装施工规范》(GBJ5020520xx年)。 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JGJ8120xx年。 3、施工图及相关技术交底。 五、工期: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为开工后20天内完成。甲供主材料到达现场之日即为开工之日。如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每日伍佰元向甲方交纳罚金。(不可抗力、天气影响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外)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打样室屋面板及屋檩条制作安装包干价1000元,员工厨房墙面板、墙檩条及4扇门制作安装包干价1800元,废旧纸箱库房墙面板及墙檩条制作安装10元平米,共112平米,合1120元。以上共计3920元。(四舍五入计3900元整)大写:(叁仟玖佰元整)注:此价格含税。其他临时工作需乙方协助完成时单独计零工,单价按150元天计。 2、付款方式: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乙方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文明施工、严格管理,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做好建筑物的清洁卫生,做到工完场清,并在施工完成后将甲供所剩材料收集整理完全后统一移交于甲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钢结构安装合同1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钢结构部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水电除外);土建、裙墙、基础、地坪、水、电、防雷设施、外墙装饰、饰面砖、企业标识牌材料等由发包自理;卫生洁具及内装饰、内门由发包方自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200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元(人民币) :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说明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职责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职责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时间:20xx0830 合同订立时间:20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钢结构安装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潍坊博鳌国际印刷包装城沿街商业楼顶层钢结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钢结构、广告牌制作、安装 1、规格: 广告牌: 2、3、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安装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钢结构、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暂按乙方出的预算,共计人民币大写: 2、3、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工程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进度款; (3)工程安装完成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7,余3作为该合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两年内付清。 第三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2、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钢结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2、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内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4、须提供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出的抗风荷载的计算书。 提供工程验收必需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5、服从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牌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八级。 第六条、关于施工安全 1、乙方须自己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材料安全以及保证沿街商业楼的结构安全。 2、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因设计原因或施工质量造成的人员、财物、建筑物的伤害,由乙方一并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情况要求加甲方继续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两年。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钢结构安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良友饭店观光电梯工程” 项目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及基础,幕墙、制作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位于良友饭店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幕墙、制作安装工程,总高度为: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机械设备及所有工具、包工期、包管理、包质量、包安全。 该工程承包后,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钢结构井道制作及幕墙、安装价格:人民币160000。00元。 2、付款方式: 主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总造价40,主钢构安装完工付合同总造价40,整体完工付合同总造价17,预留合同总造价3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四、质量要求: 由于本项目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幕墙的制作安装工程为原建筑设计图纸外的内容,乙方须按甲方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为施工验收依据。 按图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如经监督站、监理单位、电梯公司及电梯验收部门检验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五、工期要求: 须在30日内全部制作安装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误工,工期顺延。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及现场协调。 2、办理该工程所需备案的相关手续,如遇建筑检查、城管执法、市政等部门检查施工,甲方应负责协调。 3、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七、乙方责任: 1、根据电梯公司提供的技术指标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绘制施工图纸。 2、根据上述图纸将钢材的型号、规格、材质书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作为乙方采购材料的依据。 3、自备所有施工工具,自行保管。施工时如需使用吊机等大型机械,也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4、严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钢架焊点要光滑、平整、饱满,电梯钢架及焊点要刷防锈油漆。 5、按国家有关建设施工规定,对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乙方工人的安全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6、负责对现场其它专业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如因乙方施工不当损坏其它专业的。成品或半成品,乙方负责维修和费用。 7、乙方工人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八、违约责任: 1、共事双方应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例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有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2、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项目,逾期每天按累计数进行对总工程款的5罚款处理。 3、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项目的规定工程量后,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解款方法按时支付乙方。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可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兰州永康建材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钢结构安装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 第二条、分包内容 乙方须依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钢结构,岩棉板安装、水泥板安装、外墙喷涂及现浇楼板、屋面顶板现浇的全部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材料供应、运输、下料、、焊接、上下车、转运、油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及原建筑物成品保护。、运输及安装一切的人工、材料、机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开工日期为,预定截止工期日期。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元,元整)。 2、甲方支付乙方二次费付款元,(大写:元整)。 3、甲方支付乙方三次费付款元,(大写:元整)。 4、余款在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后,留壹万元做质保金,其他款项七天内付清,质保金六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依照本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物业等方面产生的情况。 3、思想汇报范文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4、提供的图纸要符合安全结构。 乙方责任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结构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提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做好自检工作。 2、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因、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小区物业管理等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 5、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6、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7、乙方施工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安全施工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附则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完成工期,须提前通知甲方。如产生任何纠纷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地方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作为本合同的附本。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工程图纸 2、物品报价 钢结构安装合同15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钢结构工程,以包干(包工包料)形式发包与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三。工程地点: 四。施工工期: 1。乙方根据与业主合同要求,在钢结构工程自预埋螺栓全部完成后日进场施工; 2。全工期共为天,工程安装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遇雷暴雨、停电及因甲方资金不到位等,施工工期应相应顺延。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施工图的内容、业主方代表签字认可的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本工程的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等级进行施工。 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及甲方有权进行品质检查,乙方对于甲方及业主所提出的缺点必须及时修正,乙方不得有理由推诿。 六。计价方式: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元正()。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的供电、供水、并组织协调与各施工班组的配合,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合约,损失由 乙方赔偿:已方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他人;乙方如逾期开工或进度迟缓;无法如期完工;乙方不听从甲方代表指挥;无法保证质量,影响施工。如无上述原因,甲方亦不能终止本合约。 3。提供现场水准点高程及施工图二份,图纸会审纪要及施工放样技术复核等内业资料。 4。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应负责乙方自身在施工地区的当地政府要求的有关外来人员的所有证件(如暂住证、审检证及其它证件等)。 2。乙方应为其工人及财产购买人身保险及财产保险,并且组织工人安全施工,如果发生安全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理 3。乙方应派专职工程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主持工程施工,对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及卫生负完全责任, 4。乙方工人在现场施工操作期间,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须将钢结构安装应要具备的各种操作证送甲方审核,方可施工。 九。付款方式: 1工程备料款付,钢构进场安装付总价的,檩条进场安装付总价的20,彩板进场安装付总价的20,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95,留5为保留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后三日内付清。 2保修期间,如有维修情况,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别的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须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乙方也应尽职尽责,随叫随到,及时维护,其费用按维修工程量另行计费。 十、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 1。本工程基础部分由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在乙方进行钢构施工进场前交乙方复验确认。 2。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竣工决算书,甲方自工程竣工决算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5。因甲方建设规模或项目的变更,导致建筑物单位平方米造价与合同签定时的单位平方米造价不相符时,应以实际建筑物的单位平方米造价进行结算。 十一、本合同自签约后,不论中途工价、物价涨落,均不调整。 十二、纠纷解决办法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项的方式解决: 1)向漳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保修期满款项结清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