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车合同 推荐度: 个人对个人租车合同 推荐度: 个人租车合同协议 推荐度: 个人租车最新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个人租车合同合集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租车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租车合同1 出借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 一、合同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 二、租赁服务的价格及相关事项 1、收费标准为:元天。乙方承担过路桥费、油费、停车费等。 2、超公里费用计算:日限里程240KM(超过公里数按1元公里计车损费)。 3、乙方办理手续需向甲方提交租车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并缴纳违章风险金3000元(乙方还车一个月后无违章即退还),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用车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超时者按每小时30元收取费用。 5、乙方于还车之日一次性交清租车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借车辆: (1)乙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在使用期间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2)乙方将所借车辆转让、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2、若车辆发生事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店修理。协助甲方在出借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8、乙方自驾租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2296181、耿经理),由甲方人员报保险公司及交警,车辆定损后,到甲方指定地点修理,由乙方垫付车辆修理费,待保险公司赔付到款后再支付乙方。。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上宾租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76号 9、乙方自驾期间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加速折旧费收取方法:乙方负全责和主要责任的,加速折旧费按事故双方车辆定损总金额的20。乙方负次要及无责的,加速折旧费按甲方车辆定损金额的20。同时,甲方车辆维修期间乙方需承担车辆误工费,按车辆日租标准收取。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借方应有的权利。 7、甲方租出车辆保持整洁干净,乙方归还车辆时应清晰干净,否则收取30元台车的洗车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借车辆。 2、于出借合同规定的出借时段拥有所出借车辆的使用权。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驾须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按期如数交纳费用。 5、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及乙方授权委托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4、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在合同期限内对乙方的每次出借均负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 6、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自出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期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一辆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租赁期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总共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扣除资金后退还给乙方。押金可做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整车与行驶证、保险单。 2。协助办理汽车相关手续,(如年审,保险,环保标等)。 3。如因国家政策无法办理年审业务,可中止合同。 四、乙方职责 1。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50万),年审,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原车原貌归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盗失、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或转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5。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与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车辆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外滩观光平台流动饮料售货车(以下简称车辆)编号: 1。四号车:(黄浦)外滩零售021111 二、租赁期限: 乙方将上述车辆作为一个整体承租,承租期限为1年,即自20年09月06日至20年09月05日止。 三、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1。在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标准为3000元月,租金标准每三年递增5。 2。支付方式:按季支付方式,付三押一。 3。支付时间:乙方承诺在每季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季租金交付给甲方,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予以乙方。 4。合同签定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履行保证金2。2万元于甲方,做为本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拥有该车辆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保证乙方的商业经营用途。 2。甲方保证乙方有权合理地使用与该车辆有关的公共部位,有权充分自主地使用该车辆(包括现有的全部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3。甲方在车辆出租期间内,只提供电力(只限车辆充电使用),并保证提供电容量不低于80千瓦。 4。甲方保证经营户不受到甲方及其代表以及任何因甲方原因而导致的第三人的干扰。 5。出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及负责因车辆使用而发生的电费以及车辆的清洁、保安、维护及管理费用。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或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把该车辆恢复租赁初始原状交还给甲方(正常耗损除外)。 3。乙方应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4。乙方应根据租赁车辆的经营性质及用途自行配备消防安全设备,自行负责消防安全。 5。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及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义务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租赁期间经营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2款规定,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在三个月内整改无效。甲方承诺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规定,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预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后其实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租金与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当时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 2)、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电费的。 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七、车辆的收回: 本合同期满后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收回车辆。 1。本合同期满前,承租方要继续租赁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仍要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年限及租金标准,届时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乙方有义务于车辆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承租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甲、乙双方对车辆收回的原则:乙方进行的装修、附件设施、设备能移动并不影响主体工程的,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义务要求转租方交还甲方车辆应当保持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或要求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八、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委托租赁的车辆,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1、2款原因而导致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车辆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另行订立。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放于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备案,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价格及期限 甲方将标致406(银色)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粤AH6T10;日到20xx年05月01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0。00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一周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0。00元,还车时甲方退还0。00元给乙方,如果租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后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必须状况良好、部件完整,各项基本功能正常; 2。甲方应具有该车辆的合法产权,且车辆无抵押,在租赁期间将机动车行驶证交由乙方使用; 3。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4。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因车辆故障未能使用期间相应的租金; 5。甲方负责租赁期间对车辆投保车险(为交强险一份)。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司机须持有C 3。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4。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 5。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期间车辆的租金;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6。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负责将车辆恢复原状, 第五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一周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受侵害方为乙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并按照期满时处理方 第七条违约赔偿 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全额返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并返还所剩租期内的相应租金。如合同签订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八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车辆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4。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附件(甲方身份证、车本、行驶证和各项车险保单的全部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5 承租方(甲方):x11201、1301班出租方(乙方):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出车时间x年07月05日全天。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租金为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约定时间准时到约定处待令派遣。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制度,服从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付。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时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8、甲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6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二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八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个人租车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并设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如果乙方需要向甲方租赁车辆,租赁期限为 2、车辆信息:车名及型号,车牌号码:颜色:。 3、出租和归还的地点是。 4、甲方按日租金人民币向乙方出租车辆。乙方现预付租金人民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牌照齐全有效、技术条件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租赁车辆的财产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 3、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并有权使用乙方的保证金及其他抵押物抵充租金、车辆损坏及零部件缺失,并赔偿不足的保险理赔。保证金仍不足的,有权继续要求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认真检查和掌握租赁车辆的各项性能和操作方法,检查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离开。因乙方操作和保管不当造成车辆丢失或配件损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3、乙方不得从事其他商业客货运输、转租、分包、抵押、投资或赠送甲方车辆,不得超出本合同的规定赋予自己对车辆的任何其他权利,不得私自拆卸和组装甲方的车体(部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使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因转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车除了要交租金,还要交押金,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 6、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车合同,必须提前到我公司办理延期手续。归还时保持车内外清洁,否则收取50元清洁费。 7、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归还车辆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合同自动延期,车辆租金按24小时计算。 8、如发生车辆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甲方安排维修地点进行车辆维修,乙方不得擅自安排维修。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事故。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交通管理规定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提前支付,暂停或修理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报告事故,将承担未经授权修理的两倍定期修理费的违约金。 10、如乙方在租赁期内丢失车牌或相关证件,乙方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更换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和更换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11、乙方应在车辆使用期满后,将完好无损的车辆移交给甲方。不要更换车辆零件。 12、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作为教练,参加比赛和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和易腐物品。 13、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投保的第三方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员、、 14、整车丢失后,保险公司赔偿前,此期间的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赔偿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书、事故调解书、损失清单及各种费用单据,并如实填写机动车事故报告。 16、乙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用和“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的日常检查责任。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地点,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更换原有的车辆设备和零部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违者不退还押金。 17、租赁车辆达到维修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维修 维护时间应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如果乙方对甲方的使用受到车辆维修的影响,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推迟租赁时间。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车辆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乙方通知后,因甲方未及时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甲方应承担损失。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盗窃险,不含非赔险、刮伤险。如乙方要求额外保险,甲方可代为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协议 1、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天,超过每公里人民币),车辆初始里程以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2、乙方退车后,甲方扣留1000元(人民币1000元)作为出租汽车非法查询押金。退车一个月后,甲方将所有押金返还给乙方(直接返还给自己或汇至指定账户)。如果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因租车造成的违章行为。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将租赁期内的违章信息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以确保租赁车辆无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乙方同意凭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退租期违约金(退租期合同签订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为总租金的20。 2、车辆仍租赁的,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3、租赁期间,乙方造成车辆损坏,导致车辆折旧(保险公司固定损失在1000元以上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折旧)。虽然已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固定损失总额的30作为甲方车辆折价损失的赔偿。 七、保证条款 乙方在租赁甲方车辆时支付人民币(大写)作为抵押现金,并提供公司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抵押担保。确保所提供的程序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违约,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其他人 1、乙方租用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署日期: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署日期: 个人租车合同8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小型客运桑塔纳辆1(壹)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绿色。 2、该车辆车牌号为:新BTxxxx。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1(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截止。年租金:xxxxxxxxx(大写:)元整;押金:xxxxxxxxx(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xxxxxxxxx(大写:)元整。乙方可先向甲方交付半年租金:xxxxxxxx(大写:)元整,剩余半年租金乙方需在20xx年9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若乙方逾期不能交付剩余租金则乙方每日须向甲方缴纳全年租金的10直至合同终止。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半年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xxxxxxxxxx(大写:)元整。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原户口本和驾驶证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并没收乙方的全额押金和租赁费用。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2、其车辆燃油补贴费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甲方应有的权利。 5、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7、合同到期后,甲方检查车辆完好无损坏后需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若车辆有损则车辆押金概不退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并承担 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及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等均由乙方负责。 3、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和其他人驾驶。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5、租赁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6、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若由乙方造成的违规操作(例如闯红灯等)造成的有关部门的经济罚款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在车辆的使用期间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营运期间的人身安全由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在合同租赁到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归还车辆时应保证车辆的完整性,待甲方确认车辆完好的前提下方可归还车辆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3、担保方可以以房产证做抵押或出租车、人员担保。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持一份。 担保人责任:此车由等人担保租赁,并承诺,如果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有其它违法活动,无经济赔偿能力时,愿为乙方承担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愿为乙方向甲方赔偿车辆所有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其中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对方车辆年租xxxxxxxxxx(大写:)元50的违约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9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租车合同样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15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20年5月28日至20年5月28日,共60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75万元,共计375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150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样本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普通客户收费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50元天40元天 300600公里100元天80元天 600公里以上200元天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2008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20010 (2)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担保方: 住址: 电话: 出租方: 电话: 经办人: 个人租车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元 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 7、甲方要提供能够熟练驾驶所租车辆,并且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4、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7、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间,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免除和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据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如下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车辆相关的虚假信息; 第七条,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者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租赁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1、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1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小时,即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12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xxxxxxxxxxxxxxxxxx:,车牌号:xxxxxxxxxxxxxxxxxx,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xxxxxx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 租金每天xxxxxxxxx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 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签字)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签字) 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 个人租车合同13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公司提供租车服务,车牌号码为现约定如下: 第一条租金计算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出租人权利义务 31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与承租人无关。 32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 35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6出租人即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1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天。 交付地点:,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小时不收费,超出小时收元,超出小时收元,超出小时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小时按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承租方不得使用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驾驶证档案号: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南宁中鹿公司出租车分公司承包给甲方一辆上海大众出租车,车号为:桂ATL297承租给乙方晚上营运,承租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每日营运时间为当日19:00点至次日7:30点。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l、乙方交付甲方汽车承租押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待合同终止时,由甲方立即如数一次性退回给乙方,但乙方应留余壹仟元给甲方作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无违章违法记录的押金。在一个月后乙方无违章违法记录,甲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承租金额为每晚人民币玖拾元整(90。00元),每天结算一次。 3、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告诉对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作补偿。届时在终止合同(包括半期合同)后,乙方如无违法违章记录,甲方必须立即如数一次性退回承包押金给乙方,(但违法违章押金除外),在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愿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合同。 4、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为原因致车辆损坏时,应报有关部门处理和通知甲方,所有损失赞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维修汽车期间所造成误工,乙方应为甲方承担每日人民币250。00元的误工费。 6、车辆的所有灯光(灯泡)的自然损坏由乙方负全责更换。 7、乙方要每晚的营运公司数应在250金里以内,如超过250公里,乙方应加10元的车辆磨损费给甲方。以下每超30公里加10元,以此推类。 8、乙方在征用甲方车子时,如是说交通部门行政处罚的款项,应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9、在经营期间,车辆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来选定修理厂进行维修。 10、乙方在经营期间不能擅自给他人驾驶该车辆,如有发现每次扣款人民币100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1、乙方租用车辆期间若遭到打劫或被盗等,经公安部门处理后,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坏、随车工具、备用轮胎、灭火器)。 12、乙方在违反或不遵守合同条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不按合同条例承担时,甲方可以扣除双方的全部押金,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3、在开车合作过程中,双方必须守协议内容,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双方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法律法规,一方违约按公司规定处罚。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本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燃油补助三七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