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外汇合同 推荐度: 银行外汇合同 推荐度: 银行外汇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银行外汇合同范文集锦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银行外汇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银行外汇合同篇1 申请人:(单位全称) 受托银行:(单位全称)申请人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向受托银行申请开具外汇保函,其受益人为。为此保函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函由受托银行于年月日出具,保函金额为。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二、申请人保证按开具保函申请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义务,并同意受托银行在等情况下不负任何责任。三、申请人按保函金额的的费率支付担保费,共计。其支付方式为。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至受托银行担保责任解除之日失效。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办理。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开具保函申请书(副本)、保函(副本)和反担保函(副本)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公司于年月日在与国公司签订一份商务合同(合同号:)。根据该合同第条的规定,该公司须向对方提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为,外方受益人为。为此,我单位愿为该公司承担对外付款责任并担保下列各项: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帐户或外汇额度帐户及人民币帐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如超过半年,愿按逾期加罚息50。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担保责任时止失效。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银行外汇合同篇2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按个月浮动。乙方每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年月日开始还款,共分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签字人:(签章)签字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银行外汇合同篇3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银行:中国XX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号文件,(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率为,配套人民币贷款年率为,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配套人民币贷款自第一笔用款之日起,在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日起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个月开始偿还,共分次还清,每次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年月归还万元 年月归还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修改原借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作为借方的担保单位,并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和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方未按规定的用款计划用款,造成未用或超用部分须向贷方支付的承担费。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借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借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 三、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贷方收到借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 (二)借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三)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能力。 二、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三、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方: 贷方: 银行外汇合同篇4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币万元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月日自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借款偿还: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签字人:(签章)签字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银行外汇合同篇5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按个月浮动。乙方每3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年月日开始还款,共分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签字人:(签章)签字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银行外汇合同篇6 申请人:(单位全称) 受托银行:(单位全称) 申请人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向受托银行申请开具外汇保函,其受益人为。为此保函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函由受托银行于年月日出具,保函金额为。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二、申请人保证按开具保函申请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义务,并同意受托银行在等情况下不负任何责任。 三、申请人按保函金额的的费率支付担保费,共计。其支付方式为。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至受托银行担保责任解除之日失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办理。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开具保函申请书(副本)、保函(副本)和反担保函(副本)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附: 反担保函(参考样式)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 公司于年月日在与国公司签订一份商务合同(合同号:)。根据该合同第条的规定,该公司须向对方提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为,外方受益人为。为此,我单位愿为该公司承担对外付款责任并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帐户或外汇额度帐户及人民币帐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 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如超过半年,愿按逾期加罚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担保责任时止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