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产品合同汇总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产品合同篇1 供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需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产品合同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务必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职责。)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贴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贴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贴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状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贴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务必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状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贴合合同规定,务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贴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职责;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带给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带给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二条其他 。 按本合同规定就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职责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3 甲方:西藏泽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代理销售聂当食用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地市级、县级个体、私有业者和个人。 2具经营销售和销售工作经验。 3具备成熟的办公场所。 4具备电脑的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5积极支持我公司开展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 1提供便利的营销平台。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实的销售报表。 3配备两台长安箱式货车用于食用菌的运输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义务,乙方要按照甲方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视情况取消代理资格。 5、每个市场销售要统一,广告宣传要统一,价格要统一。 三、甲方的具体工作义务 1、甲方负责市场的广告宣传,前期市场的谈判、拓展。 2、甲方提供给乙方10台保鲜柜用于市场销售 3、甲方不得在拉萨市设立其它 代理商 4、 三、甲乙双方利益分配 1甲方定市场销售价格,乙方根据每日销售量制定报表与甲方核对 2、结算方式:每日统计销售量,月末结算。 3、当日未销售完,甲方负责回收,乙方不承担滞留的食用菌产品 2年销售额界于时,享受年销售额的。 3年销售额大于元时,享受年销售额的。 四、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不得违反甲方的销售价格底线制度。 2不得违反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制度。 3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须完成整个销售年度;例如年月日年月日,领取相应返利。 5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同类产品注:以上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乙方的代理期限:一年 六、乙方的销售区域界定 销售区域为:(拉萨市) 乙方的销售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为准,超越范围,取消应得利益,取消代理权。 七、代理费用: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费贰拾万(200000。00)元人民币,试销两月后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代理费,若继续代理销售,续签协议; 八、具体产品的代理价格见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或代理人盖章) 日期: 日期: 产品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卖方:(以下简称卖方)买方: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就买卖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签署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标准与质保期 1、卖方提供的产品须经检验合格,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买卖双方约定之技术标准(详见附件);2、卖方对上述产品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质保期为。第三条交货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买方厂区内。第四条货款结算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定金。 2、在卖方交付货物且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货款,同时定金转为货款,余款(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 3、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支付货款之日前天按照买方应付款项的数额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卖方不得因此而向买方提出任何抗辩或作为拒绝交付货物的抗辩理由。第五条验收及异议 1、卖方运送其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按送货清单进行清点后据实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完成对卖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工作。 2、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买方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负责处理,卖方逾期未处理的,将视为买方的异议成立(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更换或补齐,卖方应在买方异议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齐完毕。第六条保修 1、产品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保修,若产品出现故障(包括零配件损坏),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的故障通知之日起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 2、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包括配件供应)。即使由于买方的责任或第三方造成损坏,卖方亦有义务帮助买方提供优惠维修服务并协助解决问题。卖方接到买方故障通知时起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第七条、买卖双方责任 1、卖方保证产品性能完好符合技术标准,并提供设备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以便买方进行设备施工、操作等工作。因卖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买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2、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六条约定履行其交货和保修义务。3、买方应按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卖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买方相应之损失。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日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卖方应全额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卖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限完成更换或补齐的,或虽经卖方更换但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或其性能降低无法达到相关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同种类设备或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卖方应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3、若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不履行产品的保修义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买方另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 4、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天,买方应按应付货款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其他 1、双方特别约定,买方将货款(含定金)转入以下帐户,视为买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卖方已收到买方所付货款:开户行:户名:帐号: 2、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往来函、发货清单(以签字、盖章为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如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双方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提供合同原件给对方确认。 第九条、合同双方信息 买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5 卖方: 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订货内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到货地点: 运输方式:()送货上门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买方于年月日将货款汇至卖方银行帐号 ()买方于年月日前预付定金,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年月日 卖方:(盖章)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 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二、地区 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 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 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 一、交易 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 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 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 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 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 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 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投诉电话: 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前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家,酒楼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单位:万元) 月份合计比例任务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元件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产品合同篇6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色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 第五条验收方法: 。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