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范本【标准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村民或者集体社的成员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也只能转让给本村、本集体组织成员,一般不能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 甲、乙双方均为本村集体社村民社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风险告知:原宅基地使用权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每一家庭单位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面积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构筑物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西邻:、南邻:、北邻:。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价格,向乙方转让上述约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乙方同意以该价款购买甲方的上述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并同意按向甲方支付该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日内,一次性将上述约定的转让房屋及宅基地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合法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应当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征用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因征收、征用事宜所产生的一切权益、义务均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万元整。 甲方保证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已征得其配偶、子女或该宅基地上房屋的共有人、继承人的一致同意,系有权处分。 第六条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宅基地转让需具备的条件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