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 推荐度: 合法的民间借贷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合同(民间借贷) 推荐度: 民间借贷正规合同 推荐度: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选)民间借贷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间借贷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间借贷合同1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息为千分之一,利随本情,国家调整利率的,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贷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作抵押品,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人的贷款,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全部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人返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贷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借款人应提供相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5。担保人需要担保时,担保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义务偿还担保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目的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收取违约部分的罚款利息。情节严重的,银行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人逾期不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取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加减利息。 3、借款人使用贷款造成浪费损失或者使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应当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人。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贷款损失或者使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本合同发生纠纷的执行,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不得因贷款合同规定允许变更或终止合同而发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贷款合同条例》的要求变更或终止贷款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终止后,借款人占用的贷款和应付利息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并提交相关单位(如公证或验证,应提交公证或验证机关)。 贷款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 借款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 担保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2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大车架号为:,的汽车抵押给甲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贷款后,车辆移交给甲方) 乙方应提供已提供的汽车相关文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驾驶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采购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明) 车内所有其他物品均已由乙方清理,质押车内所有物品未经乙方清理视为乙方放弃、、 汽车外观状况 其他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确定汽车价值:人民币。质押汽车的里程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借款目的: 第五条借款利息和费用: 借款日的利息。三十天(月)利息;综合费用。第一笔(每月)利息和综合费用应同时付清。 第六条贷款期限: 从(日期)到(日期)。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协议: 当日还款按计收利息,即人民币,次日还款按计收利息,即人民币。超过两天的按100收取利息;如果需要30天(月),三天内按计息,即人民币,十五天内按计息,即人民币,超过十五天按100计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 乙方应一次性将贷款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交给甲方,或将现金存入甲方账户(卡),然后取车检查。 第九条保证条款: 1、如乙方到期未偿还甲方贷款,甲方有权处分质押物。乙方到期全额偿还甲方贷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返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或进行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乙方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出售该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可价值的部分归甲方所有;如价值不足,乙方应向甲方补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办理续保手续,并支付续保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有权处置质押车辆,并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共同确定的价值出售。如果甲方尚未出售该车,甲方有权使用该车并从中获利。 2、车辆质押期内,甲方可每天开车10公里进行车辆维修或搬移仓库。汽车在每日行驶10公里范围内轻微擦伤,除追回外,甲方不负责其他赔偿;质押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乙方作为业主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任何其他赔偿。 3、如甲方在质押期间丢失车辆相关证件,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延误工作等其他损失。 4、甲方车辆在质押期间被盗、被烧或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于无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按双方确定的价值)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出质人) 乙方(出质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 丁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丁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资金周转。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元,大写为人民币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20xx年月日之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天利息为,周利息为,月利息为,按月提前五天结付利息。 第五条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借款及利息。甲方在乙方该笔借款还款期限届满提前十天告知乙方,乙方应明确回应还款准备情况。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将借据交给乙方。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乙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甲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乙方或丙方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甲方、丁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乙丙方自愿以其所有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甲方,作为乙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担保人名下(担保人夫妻双方名下)所有财产。 丙方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丙方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丙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也有权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全部贷款本金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丙方因隐瞒担保物存有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第四部分居间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支付丁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借款金额每月的,即每月元(大写:元)。 (出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借款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担保人)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居间人)丁方: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4 甲方(借入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乙方(借出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期限: 三、还款日期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还款。 甲方可以直接以现金还款。 甲方也可以打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账号视为还款: 户名:银行:账号或卡号: 民间借贷合同5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6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免收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日前偿还借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政策,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 (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为向乙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乙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第三条、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期限 甲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乙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六条、保证条款: (一)甲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甲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甲方如逾期不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甲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8 上诉人(一审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省市县街道房,身份证号:,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省市县街道路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省县人民法院()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式份,每份页;补充证据一式份,每份页。 上诉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9 甲方(借款人): 乙方(放款人):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年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务必于年月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0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 借款本金的,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没有约定就不填)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1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xxxx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然后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xxx。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xxx。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xx月起至20xx年xxx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然后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然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然后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然后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12 民间借贷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乙方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需要资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 1。乙方应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向甲方提供放贷机会; 2。乙方应谨慎审查借款人的经济条件、物业情况、收入水平,并如实向甲方反映,以确保甲方的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相匹配; 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协议; 4。乙方全面协调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5。借款人发生逾期还贷情形的,乙方有义务追缴,并积极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严格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元。甲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成本的负担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担保责任 鉴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绍,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对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本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合同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3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第201条;《民法典》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借贷给乙方作使用,利率为,于年月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民法典》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民法典》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 年月日 借贷人: 年月日 担保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比例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xxx合同签订日期:xxx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7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XX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X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XX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XX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5 合同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已满足。 一、贷款金额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大写)万元贷款资金。 二、贷款期限和目的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年月日结束。实际贷款发放日期与贷款开始日期不一致的,贷款开始日期以实际贷款发放日期为准,贷款期限相应顺延。 第三条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贷款利率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息应按以下方式偿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息随本金一并还清。月利息为人民币元。如果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除30。付息日为每月日,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间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还款日是每月的第一天。 第六条借款人应以转账方式将贷款本息支付至贷款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四、发放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贷款人要求的贷款发放条件,并完成相应的贷款和担保手续后,贷款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双方同意贷款人将贷款划入借款人的以下账户。一旦转账成功,即视为借款人已收回并使用贷款。 帐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借款人的债务范围和还款顺序: 第八条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及相关债务是指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转让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原则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及相应的清偿债务的担保合同所获得的款项,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和赔偿金,再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清偿。 第十条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缺陷。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信息。 七、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经营及财务资金、负债及对外担保、主要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借款人应配合并及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报告。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五条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管、拖欠贷款本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催收情况。贷款人的通知和公告应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挂号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针对贷款人债权的变更时,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偿还贷款。 十、保证方法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偿还,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项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和保证,构成违约。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的未偿贷款,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发放的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至还款日止,借款人按逾期还本付息日的日收取逾期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应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其他一切应支付的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争议中未涉及的条款。 十三、通知和服务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贷款人借款人联系信息 联系人姓名: 联系号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服务特别协议 27。1双方在本合同第26条中保留的联系地址是双方送达各种通知、协议等文件的地址,以及发生争议时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件的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讼阶段以及争议进入仲裁和民事诉讼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以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直接将法律文件送达双方保留的地址。 27。3任何一方的服务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27。4如果一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在送达地址变更后(如争议已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被拒绝或指定收件人拒绝签收等情况下,未按程序及时通知另一方及法院或仲裁机构。,如果该方实际收到有关文件或法律文件,则文件的退回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的,以受送达人当场注意到送达情况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7。5双方同意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确认另一方的收货,与按上述地址交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移动通信方式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27。6本条约定的服务条款属于本合同中关于确认有效服务地址和争议解决方式的独立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按合同约定承担有效服务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如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贷款人支付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在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贷款人(签名或盖章): 借款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