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厂房租赁合同〔优〕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葛佰村四队的厂房和部分辅助房屋全部租给乙方徐斌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两年,从20xx年7月25日起到20xx年7月25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和房屋维修 1、经双方协商同意全年租金60000元(六万元整),租金按年交纳,一次付清。第一次交纳从签订合同之日,交纳50,两个月内交清剩余的50。 2、甲方对出租的房屋保证不漏雨、不水淹、实现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40千瓦动力电源。 3、出现不是人为造成的房屋破损要及时修缮,乙方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四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更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按年租金, 2、甲方未履行第三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按年租金,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按所欠租金的,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5、乙方如不续租,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如要续租,乙方有优先权。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交清。 第六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拆迁的消息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减少损失的各项准备。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以书面通知为准),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协议补充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地址: 电话:(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地址: 电话:(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提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 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租赁费一年一次性交清,元年,保证金元。 第四条防火安全 4。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4。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五条安全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关于本仓库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提前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装载机的租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机械情况 共租赁乙方两台机械: 1、带司机的型号为520的装载机一台; 2、皮卡车一辆。 第二条:机械工作范围。 该租赁机械仅用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具体使用范围及内容办法如下: 1、装载机,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或甲方认可的需要使用装载机的施工项目内容中使用机械; 2、皮卡车,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个人或者几个人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 3、在甲方不认可的施工项目中使用任何机械甲方有权扣去相关费用,按时计费250元小时; 4、当装载机司机没有装载机任务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差遣装载机司机驾驶皮卡车外出执行任务。 第三条计费标准 两个机械组合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共为元整(该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甲方使用皮卡车外出时,过路费用及停车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时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费用。 第四条机械燃油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两个机械燃油费用均为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月结,每月25日结算挂账,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维护养护责任 一切机械修理养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包括皮卡车交通事故)。 第七条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机械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机械工作时由于乙方机械司机操作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甲方人员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XXXX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XX万元,五年合计XX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 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5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6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部分厂房、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房屋、场地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房屋、场地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厂房租赁面积平方米,每平方元月;办公室租赁间,共计元月;其他空地面积平方米,每平方元月;共计平方米,元。 2、该房屋现有装修和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土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不再算租赁价格。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业生产使用。 第五条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将第一年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后本合同生效,以后应在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乙方要求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满足乙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产生活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权问题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按年租金50向乙方赔偿。 5、甲方所出租厂房门前空地第一年为乙方免费使用,后两年按本合同第二条计收,前期乙方为其所租赁厂房内硬化、装饰及门前绿化带部分免费施工。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和房屋建设费用和土地的征用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应该缴纳的有关税。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需要进行维修时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修缮义务。 5、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然后方可施工。 7、乙方有权在所承租的厂房、场地内按照工艺要求安装、构制、修建必要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鉴于乙方在所租厂房、场地内安装有相当规模的工业设备,投资较大,中途如因故搬迁必将损失惨重。因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甲方不得将所租厂房、房屋、土地转让或出售。甲方必须做转让、出售处理时,应优先由乙方购买。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时,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对新的房屋、场地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确保本合同履行的连续性、有效性。否则视为违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或所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租金。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租时,应在承租期满六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于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厂房、房屋及场地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合同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年租金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3、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无故退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退出除外)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年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以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或有关部门关闭企业,甲方不负责,造成甲方损失时,按年租金50向甲方赔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首付租金到账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面积m2。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后自愿承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RMB元月,按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日支付下的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共计RMB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说明该房屋口是口不是转租行为,并保证没有产权纠纷,能正常使用。且就该房屋出租事宜已经通过配偶或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或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提前RMB元违约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3、乙方保证按时交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房租费用,逾期未付,则每日按租金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变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房租时,甲乙双方即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自行约定房屋交接其他时间。同时就该房屋内的有关家具、电器等设施问题,双方另行拟定了物品交接清单并确认。 六、甲、乙双方同赢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RMB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丙方中介服务成功,需立即支付丙方中介服务费RMB元,由承担。合同签订后丙方不再对甲、乙双方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八、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采取通过仲裁委会员解决。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厂房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有承租居间意向的合作。甲方负责在范围内寻找符合承租人条件的房屋并负责带领有意向承租居间的承租人到现场看房。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诚意承租居间意向的承租人。并保证有诚意承租居间意向的承租人情况的真实性。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如实地填写如下客户资料: 客户姓名:国籍:工作单位: 客户电话:单位地址: 房屋坐落于:;楼房为室厅卫; 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 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热水器;电话;电视机; 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 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 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对出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陪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诚意承租居间意向的。承租人到现场看房。本合同签定前任何人不能在范围内现场看房。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双方在签定合作协议时相互出示自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告知承租人到现场看房前要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甲乙双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甲乙双方有责任协助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佣金 佣金应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日内支付于甲方。 佣金的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支付。 甲方收取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佣金,乙方收取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佣金。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如约支付给乙方佣金的,应按照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标准赔偿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提交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一式二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厂房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机械设备及厂房概况: 1、机械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置及照明、供水设施。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三、租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计算机结算方式: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年租金元(人民币: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元,厂房租金元) 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15日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15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4、租金在每年的月日以形式交付给甲方。 六、设备租赁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移交设备时甲方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2、甲方保证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合法性,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6、除厂房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拆除添置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附:机器设备清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位于博罗县四角楼博头岭村13号新房后铁皮房区平方米。作为工业厂房租给乙方使用,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元每平方,共计(元),房租每月1至5号交租。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期未满时,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不得任意增加房租或转租他人,否则乙方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负责供应水、电、有线电视(水:元方,电:度元)到厂房,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负责缴交。 四、乙方租房用途用于宝石加工。 五、租赁期间,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甲方负责修复,与乙方无关。 六、以上协议,望双方共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2、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1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租赁乙方设备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 1、名称: 2、型号: 3、数量: 4、出厂日期:(同时注明租赁物磨损程度) 5、租赁物总价: 二、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按照甲方的工程需要进行施工 三、租赁期限: 1、合同期限:自月 四、租金的标准、结算及支付: 1、计算方式:租金每月设备到场次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日历天数为30天平均计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涝峪口收费站)。 (2)、设备投产后,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结算凭据,向甲方出据合法票据,甲方将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租金。 (3)、至合同结束止,乙方向甲方开据最后一批结算款发票,甲方付清全部机械租赁费余额。 (4)、付款凭证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合同终止时结算依据。 五、租赁物的维修 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保养设备,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时,甲方可自行安排保养和修理,费用在租金中扣除。 六、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涝峪口收费站 3、设备运输方式及费用:设备进场费计元,由出场费由方承担,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乙方办理。 4、从设备进场之日起,乙方应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正常运行。 七、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1)、根据工程进度调节工作时间,乙方应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保证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2)、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超过天的,甲方有权按台班租金标准扣除租金。 2、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租赁物使用中提出合理建议。 (2)、有权根据说明书提出维修要求。 (3)、当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或不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正确使用时,或经双方协商无果时,可停止甲方使用租赁物。 八、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按时支付租金,承担设备正常工作所需的燃油。 (2)、保护设备不受损害,及时督促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每日运行记录的签认工作。 (3)、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配备人力协助乙方工作。 (4)、为设备在场内安装、移动、调试、检查提供方便。 (5)、一旦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同乙方协同处理。 (6)、租赁期间,不得以转让、抵押等形式,将本设备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义务: (1)、选派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具有相关资质的两名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维修,并选派熟练的辅助工;担任机长的管理人员应该技术全面、管理有方,能以双方合作大局为重,工程的质量为重,妥善处理双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各种问题。 (2)、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要求进行24小时作业,及时提供租赁期内的维修配件,发现故障,立即修复,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3)、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说明情况,通知甲方。 九、违约处理: 1、安全事故处理: (1)、进出场运输途中安全由乙方负责。 (2)、使用中出现机械或人为操作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未按乙方要求进行使用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 (4)、由甲方负责该设备保安工作,如出现丢失、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5)、事故发生,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保护现场,直至协同处理完毕。 2、质量事故处理: 3、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设备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裁决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以外的其他条款。 十一、其他条款 1、合同的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分割:本合同是可以分割的,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确定为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予以删除,而不影响本合同其余条款。 3、本合同只有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修改或修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至设备退场,租金结算后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厂房仓库基本情况 1、厂房仓库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见附件平面图。 2、厂房仓库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仓库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仓库所有权证书号为:。 3、厂房仓库(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仓库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厂房仓库租赁情况 乙方租赁该厂房仓库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厂房仓库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仓库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仓库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年月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向乙方提供租赁。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缴纳元整(:)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仓库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债务,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欲变更账号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厂房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仓库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厂房仓库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如租赁物无存在缺陷,乙方应予接收,逾期接收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厂房仓库的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仓库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仓库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仓库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仓库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维修、装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仓库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仓库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仓库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仓库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仓库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仓库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仓库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仓库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仓库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仓库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仓库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3)乙方保证厂房仓库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仓库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仓库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仓库达日的。 (2)交付的厂房仓库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隐瞒厂房仓库已经被抵押或查封的事实。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仓库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仓库: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仓库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仓库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仓库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仓库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仓库,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仓库日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仓库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仓库,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仓库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xx年4月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为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