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委托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律师委托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委托合同1 编号: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元。 三、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四、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律师委托合同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订立遗嘱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元。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 4、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内支付见证费用。 5、双方对费用支付的另行约定: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见证,拒绝出具《律师见证书》: 1、甲方行为能力有瑕疵: 2、甲方无权委托: 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委托见证事项的内容或所涉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且甲方不同意纠正或补救的: 5、委托见证事项的事实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若乙方认为不应予以见证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七、若因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导致《律师见证书》被撤销,因此给甲方及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以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3倍为限。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别约定:乙方依法对甲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出具《律师见证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见证委托合同范文2 (以下简称甲方)因文件签署事由,委托北京市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进行见证,经双方协商,订立了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见证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文件签署见证。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同意由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委托合同3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律师委托合同4 甲方: 乙方: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按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律师委托合同5 甲方: 乙方: 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任命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被指定的律师因故不能中途履行职责的,应当负责另行指定律师接任。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认真、忠实地对委托事项负责,并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以下事项 1、调查和收集证据 2、申请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帮助 5、刑事辩护 6、本案的一审工作 7、本案二审 8、申请执行争议案件时,聘请乙方律师作为案件代理人,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接受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或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先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以何种方式(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催收债务或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强制执行,包括债务人自愿还款等)。),视为乙方完成了甲方委托的工作,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日期: 律师委托合同6 律代字 第 号 (以下简称甲方) 因纠纷一案,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律师委托合同7 (以下简称甲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收集有关证据,保守甲方有关秘密,妥善保管有关案卷材料,并按时出庭。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预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手续费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手续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委托合同8 (以下简称甲方)因申请股票上市,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股票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但对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四、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出现错误,如果受损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甲方负责赔偿后,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以保险公司规定的为准。 五、乙方律师应对甲方尚未了结的经济仲裁、诉讼和有关争议胜诉败诉及其经济后果作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的法律意见书只是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律师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应为乙方在办理法律事务时提供便利,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发生的交通、通讯及材料等费用,该费用为律师的办案费。 七、参照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按计算,二项总和为律师费。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务难度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律师费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收费。 八、乙方先按半数计收律师费,即元,在签订本合同的三天内支付,该律师费无论甲方的股票最终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还。余下部分的律师费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退还用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子退还。甲方未付的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股票上市为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委托合同9 (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浙江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律师委托合同10 甲方: 乙方: 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东平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尽忠职守。 1、调查取证 2、申请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帮助 5、刑事辩护 6、本案一审项工作 7、本案二审 8、申请执行纠纷一案,聘请乙方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律师委托合同1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一、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止。 三、联系人: 甲方指定为其联系人,授权其负责与乙方联络,提供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转达双方的意见与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须及时通知乙方,联系人户籍地址即为甲方有关文件的送达地址,乙方一经邮寄即视为甲方妥收。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勤勉履行代理义务。 (2)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六、变更承办人: 若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七、代理费: 根据《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 (2)以计时方式计取律师代理费,计费标准为每小时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缓收律师费元(元整),该费用在甲方与争议方解决争议当日一次性支付,无论甲方通过与争议方调解、和解、判决、裁决、裁定、强制执行、撤诉、争议方主动支付等任何方式解决争议,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该律师费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 八、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全部代理费。 九、其它费用: (1)因案件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各种申请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异地办案所需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预付,按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十、代理费的特殊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二)其他甲方已解决争议获得争议方支付款项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约付费: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未于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且有权追索甲方未交的全部律师费。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尚未收取代理费的,甲方应足额支付; (3)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 十二、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委托事项,若因甲方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提供伪证或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委托事项所需证据材料,乙方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该证据材料,由甲方或其联系人亲自向其提供。 (3)甲方坚持不正当甚至违法的要求,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4)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反诉、上诉、申诉、执行、财产保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损失,与乙方无关;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地址: 电话:律师(签字) 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 律师委托合同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不良资产(详见清单)尽职调查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 2。1服务范围包括:具体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资产编号,与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协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审阅甲方提供的不良资产文件资料,了解每笔资产的形成过程、债权类资产的诉讼时效、涉诉、附随担保情况和股权类资产的合法权属; 2。1。3逐笔审阅不良资产的原始档案资料,并就有关事实向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询问,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收集资产的相关信息; 2。1。4查询债务企业以及被投资企业的工商档案、变更登记情况,调查企业的法律存续状态,经营状况; 2。1。5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2。2服务时间要求: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律师(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以及资产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对每笔资产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 3。3。2根据甲方关于节约工作成本的要求,资产金额在10万元以下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没有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笔列举,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 3。3。3乙方承诺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按照同业律师服务的水平。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3。4乙方向甲方声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3。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资产金额少于10万元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与50万元之间其中不存在原始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乙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纠纷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以下第5。1。1种计费方式计算: 5。1。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根据乙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不良资产笔数确定,具体计费标准为:(最终律师服务费用可能根据上述统计数据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5。1。2本合同采用风险代理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师小时费率的计费方式。律师的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合同的律师费用采用下列第5。2。2种支付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50的款项; 5。2。2。2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日常杂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调查、复印、打印、电话、传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税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5。5其他约定: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6。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其他无 6。2甲方义务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关的资料,保证该等资料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对没有任何资料的资产提供书面说明,保证书面说明所陈述事实与所发生事实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协调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提供资料,接受乙方询问,根据乙方要求就相关事实进行说明,根据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负责乙方人员在各二级单位本省区域内的交通等。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资料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协调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义务 6。4。1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高质量的律师服务水准,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材料、证据妥善保管;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的有关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应负责自行对其派出的律师、顾问及工作人员等进行人身保险,并对其派出的人员的健康、安全负责。甲方对在委托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健康、安全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 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及其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受损害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请求违约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10。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0。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0。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0。3。3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0。4。1发生破产、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0。4。3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10。4。4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10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10。4。5其他情形:。 11。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11。1种方式解决: 11。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11。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服务方(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律师委托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广州市新锦龙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壹万两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委托合同1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委托合同1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为立遗嘱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及目的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的遗嘱 2、见证目的:证明甲方的意志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合同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委托我所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宜、乙方指定的律师在特殊情况下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的,可以委托我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是指承办律师发生疾病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 三、律师证人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证人费,证人费为人民币(元整)。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前款所述费用仅指律师费,不包括以下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处理费用应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上述费用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所有其他费用或开支。第三方费用将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与前述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行政费、专业费和其他费用或开支。 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费、证人费及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后书面通知甲方不予作证。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支付见证费。 5、双方已另行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式: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文件,并保证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果上述指定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完整或有疑问,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予以补充。 五、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由此获得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作证,并出具《律师证》: 1、甲方行为能力有缺陷; 2、甲方无权委托; 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表达的意思不真实; 4、委托证人的内容或标的物违反法律禁止或强制性规定,甲方不同意改正或补救的; 5、委托证人事实不清或者有其他重大瑕疵的; 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的。乙方认为不宜见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七、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重大过失撤销律师见证,给甲方和或利害关系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以《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三倍为限。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特别约定:乙方应依法审核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权最终决定是否出具《律师见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