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民间借贷合同 推荐度: 民间借贷正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正规民间借贷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1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4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1。6甲方进账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于年月日通过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转账人民币万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户名: ;账号:;开户银行:支行。 2。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3。担保 3。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5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6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7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4。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4。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5。违约责任 5。1甲方应按约定日支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不变。 5。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5。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5。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5。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债权遭受严重损失的; 5。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5。4 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和不足额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后,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总额以每日1计收逾期罚息,或者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总额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担完全部偿还责任为止。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6。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6。2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离婚、失业、死亡、失踪及担保人名下财产涉及法律纠纷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7。争议解决 7。1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任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 7。2 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非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乙、丙方除要承担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方约定按300元天计算支付;律师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开具的票据为依据承担支付。 7。3 若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赔款能力的,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随时收回借款本息并可直接向保证人丙方主张要求其全额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还本付息及违约金的偿付责任,也可直接起诉丙方主张上述债权,丙方自愿承担偿付责任无异议;若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担保能力的,则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安全。否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算至收回借款当日止。 7。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相互之间对本合同债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2 合同编号: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人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借款本金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第八条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借款人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发生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5。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质押合同》); 4。其它:。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条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LL: 第三十一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3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因,特请求甲方作为保证人为其向(以下简称“贷款人”) 提供保证担保。鉴于乙方保证全面、严格遵守合同各项义务,甲方经研究决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并本着最大诚信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贷款担保是指甲方向贷款人保证,当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由甲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务、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2。1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确定的数额。 2。2甲方保证的范围及保证期间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为准。 2。3甲方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 2。4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准。 第三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3。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3。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为 3。3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此项费用自贷款人向乙方发放贷款后不予退还。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4。1为保证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条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4。2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依约全面、严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项约定后予以退还。 第五条关于办理抵押的约定 5。1 乙方应在与贷款人签署借款合同为抵押物、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执管。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申明并保证: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抵押物之上没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乙方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乙方承诺在签署借款合同前将书面许可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保存。 5。3乙方申明并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虚假交易、虚增交易价格等情况。 5。4 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5。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未获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灭失或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甲方及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贷款人行使抵押权。 5。7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条反担保 7。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7。2乙方同时指定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由甲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甲方的追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偿还贷款后,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另外应支付甲方代偿资金占用费,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 第八条个人信息授权 乙方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授权: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等进行跟踪调查。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9。1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2乙方保证将甲方指定的手续材料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由甲方转交给贷款人。 9。3 乙方保证自己为抵押物的实际占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终结前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处置和设定,包括赠与、转让、再次抵押、出租、质押等。向甲方进行权利处置和设定除外。 9。4乙方保证积极、按时履行偿还贷款义务,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证:当乙方及反担保人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及反担保人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乙方应及时(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且乙方有义务提供新的反担保。 9。6乙方保证若与其他人就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 9。7乙方保证并承诺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发生违约时,乙方保证积极、主动承担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9。8本担保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是连续性责任和义务,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论、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配合乙方及时从贷款人贷款,协助乙方办理抵押、公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等,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跟踪监督。 10。3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乙方经营状况、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乙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债务的意愿或能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乙方履行债务能力和履行意愿的其他情形。 10。4乙方逾期超过个月(包括个月),甲方有权直接向贷款人申请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后,甲方享有抵押物的处置权。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当乙方出现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本合同项下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对待处理,予以扣收不予返还: 11。1乙方违反第十条第9。2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续材料或提交的手续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时等。 11。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对抵押物进行权利设置或者设定的。 11。5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履行关于乙方及反担保人资信状况、经济状况、联系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义务。 11。6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的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担保。11。7 乙方因与他人就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并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 11。8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8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每出现逾期一期,除应及时向贷款人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外,另应向甲方支付累计拖欠额10 的违约金。 (三)因乙方未按时偿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条的约定分别支付违约金。乙方并应按七条的约定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 (四)乙方除因违约支付甲方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等外,乙方还应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邮寄送达费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2。2 贷款人将对乙方的债权(包括抵押权)转让给甲方时,甲方或贷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即使出现无法送达、无人接收的情形,也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对债权转让效力进行抗辩。 12。3 乙方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包括视为送达),应在15日内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承担违约责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委托中介机构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而无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引起纠纷,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材料均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凭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14。4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起终止。 第十五条特点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已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和解释。 第十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4 近年来,民间金融的发展呈现出越来越活跃的态势。民间金融集中表现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自身手续方便、成本低廉等优势有效缓解了公民个人、中小企业等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对于正规民间借贷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5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是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 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合同签订日期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6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4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1。6甲方进账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于年月日通过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转账人民币万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户名: ;账号:;开户银行:支行。 2。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3。担保 3。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5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6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7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4。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4。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5。违约责任 5。1甲方应按约定日支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不变。 5。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5。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5。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5。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债权遭受严重损失的; 5。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5。4 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和不足额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后,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总额以每日1计收逾期罚息,或者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总额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担完全部偿还责任为止。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6。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6。2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离婚、失业、死亡、失踪及担保人名下财产涉及法律纠纷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7。争议解决 7。1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任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 7。2 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非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乙、丙方除要承担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方约定按300元天计算支付;律师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开具的票据为依据承担支付。 7。3 若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赔款能力的。,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随时收回借款本息并可直接向保证人丙方主张要求其全额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还本付息及违约金的偿付责任,也可直接起诉丙方主张上述债权,丙方自愿承担偿付责任无异议;若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担保能力的,则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安全。否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算至收回借款当日止。 7。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相互之间对本合同债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7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免收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日前偿还借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政策,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 (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8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9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10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因,特请求甲方作为保证人为其向(以下简称“贷款人”) 提供保证担保。鉴于乙方保证全面、严格遵守合同各项义务,甲方经研究决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并本着最大诚信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贷款担保是指甲方向贷款人保证,当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由甲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务、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2。1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确定的数额。 2。2甲方保证的范围及保证期间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为准。 2。3甲方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 2。4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准。 第三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3。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3。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为 3。3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此项费用自贷款人向乙方发放贷款后不予退还。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4。1为保证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条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4。2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依约全面、严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项约定后予以退还。 第五条关于办理抵押的约定 5。1 乙方应在与贷款人签署借款合同为抵押物、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执管。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申明并保证: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抵押物之上没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乙方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乙方承诺在签署借款合同前将书面许可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保存。 5。3乙方申明并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虚假交易、虚增交易价格等情况。 5。4 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5。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未获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灭失或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甲方及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贷款人行使抵押权。 5。7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条反担保 7。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7。2乙方同时指定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由甲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甲方的追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偿还贷款后,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另外应支付甲方代偿资金占用费,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 第八条个人信息授权 乙方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授权: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等进行跟踪调查。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9。1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2乙方保证将甲方指定的手续材料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由甲方转交给贷款人。 9。3 乙方保证自己为抵押物的实际占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终结前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处置和设定,包括赠与、转让、再次抵押、出租、质押等。向甲方进行权利处置和设定除外。 9。4乙方保证积极、按时履行偿还贷款义务,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证:当乙方及反担保人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及反担保人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乙方应及时(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且乙方有义务提供新的反担保。 9。6乙方保证若与其他人就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 9。7乙方保证并承诺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发生违约时,乙方保证积极、主动承担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9。8本担保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是连续性责任和义务,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论、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配合乙方及时从贷款人贷款,协助乙方办理抵押、公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等,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跟踪监督。 10。3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乙方经营状况、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乙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债务的意愿或能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乙方履行债务能力和履行意愿的其他情形。 10。4乙方逾期超过个月(包括个月),甲方有权直接向贷款人申请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后,甲方享有抵押物的处置权。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当乙方出现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本合同项下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对待处理,予以扣收不予返还: 11。1乙方违反第十条第9。2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续材料或提交的手续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时等。 11。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对抵押物进行权利设置或者设定的。 11。5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履行关于乙方及反担保人资信状况、经济状况、联系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义务。 11。6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的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担保。11。7 乙方因与他人就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并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 11。8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8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每出现逾期一期,除应及时向贷款人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外,另应向甲方支付累计拖欠额10 的违约金。 (三)因乙方未按时偿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条的约定分别支付违约金。乙方并应按七条的约定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 (四)乙方除因违约支付甲方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等外,乙方还应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邮寄送达费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2。2 贷款人将对乙方的债权(包括抵押权)转让给甲方时,甲方或贷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即使出现无法送达、无人接收的情形,也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对债权转让效力进行抗辩。 12。3 乙方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包括视为送达),应在15日内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承担违约责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委托中介机构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而无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引起纠纷,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材料均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凭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14。4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起终止。 第十五条特点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已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和解释。 第十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正规民间借贷合同11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定金元;4、居间服务费元,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砰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费用)。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二百元手续费(由计估公司收取),其余额费用全部退还。 贷款合同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