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及使用面积 出租地址:面积:;(租赁房屋具体位使用位置见附件图纸)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不能做非商业或非法用途、乙方承担全部经营责任。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工程免租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年月至年月日期间为免租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支付方式 1、首年租金为人民币肆十捌万元整(元),房租每叁年递增一次,增幅为原租金总额的5,二次递增按前次递增后房租计算,不按原租金计算、具体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明细(单位:万元)如下: 2、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全年租金。 3、租金收取方式为上打租,乙方于每年月日前将下一年度租金交清,逾期甲方将收取乙方违约金日租金的三倍。 4、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伍万元整。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的基础框架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将装修、改造的书面方案报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甲方应于乙方提出书面方案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逾期不答复视为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应在此期限内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双方将方案签字确认后即可实施。 3、本合同房屋经甲、乙双方依交接清单(附件一)交接并签字之日起,除本条第1款因该房屋的基础框架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外,若因乙方装修及使用过当等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房屋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及时的无偿维修。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该房屋出租产生的租赁税、租赁证的办理及经营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电、暖气费、税金(租赁税、营业税)等。 第六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乙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甲方不得扰乱乙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乙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甲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不准为乙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有根据经营需要转租的权利,但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4、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甲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甲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或转让。 2、如果出租方(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出售房屋,须在对外出售三个月前告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指五年)出售物业,需保证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收到房租7日内将该商铺正式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不欠费。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于当日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全部费用。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乙方无须将房屋恢复原貌。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他人,若甲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须双倍赔偿。 2、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擅自退租的。 4、需按约定将装修方案报于甲方擅自装修、改造。 第十条续租及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按房屋交接清单上标明的品项交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经甲方提醒后,乙方仍拖欠房租30天以上的,保证金不返,合同终止。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出租房屋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正常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剩余租金。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4、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需退还预付租金。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交接房屋以经甲乙双方签字的房屋交接清单为准。(附件一) 3、在承租期内,如果甲方房产动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三个月内无条件腾房,甲方应当将未到期内租金于乙方腾房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4、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出租房屋若动迁,甲方获得房屋及土地的所有补偿,乙方获得装修设施、设备及经营部分的补偿;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后若动迁房屋、土地及装修经营赔偿全部归甲方,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市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期 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 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家具及家电清单 五、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三圣路71号一单元5楼2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计个月。室内附属设施有电视一台,洗衣机一个,冰箱一台,空调一台。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750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的租金合计2250元整;以后应在每季度到期的前10日内付清下季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燃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出租人)(承租人) 时间: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1,。 2,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令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3,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该房屋租金为屋内设施有海信电视一台,电视柜,沙发,餐桌,炉具各一个。餐椅把,床个。押金为元。 5,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可从押金中扣除。 6,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7,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8,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水费,电费,气费,物业管理费。在租赁期,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9,供暖费由甲方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11,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市区街号)的商铺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索赔 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性质 甲方将位于,计租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屋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变更为租赁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不超过房屋设计用途),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和房屋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相关有权机关审核同意,且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租金由甲乙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以上费用不含税);递增日期从第年开始递增,即从年月日开始起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乙方应按期每3个月预付租金,第一年应实际缴纳租金人民币元,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后续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于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该栋房屋物业收费标准及水、电、空调使用费等标准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可以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或指定的账户交付租金: 全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严重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对租赁物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了反复勘察并认可,乙方之后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任何缺陷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按现状交付,租赁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由乙方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动、可拆卸的装饰及部分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租赁场地返还后,对于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甲方已经行使知会义务并且乙方已经放弃续租意向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另行招租(如:刊登、悬挂广告等,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实施上述行为且因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的妨碍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房屋装修 1。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再进行装修,但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报甲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于装修方案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装修设计图纸后,乙方方可进场装修。乙方负责二次消防公共审批事宜及费用。 2。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明确禁止的行为。乙方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接受甲方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统一规划,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安装招牌或私自悬挂招牌、广告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处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应额外支付元天处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转租招商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权制定对本房屋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处理好与业主方的履约事宜,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业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4。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该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该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房屋的防水保温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责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对其自行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在保持该房屋整体装修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拆除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其他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该房屋内所有逾期未迁移的设施和装修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2)拖欠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含15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合计达到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租赁价格及内容(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等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将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为乙方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收取所欠款项外,还将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与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纠纷及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未经甲方和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从事餐饮行业,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6。租赁期内,若乙方人为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若乙方未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约定的经营活动,该期间的租金均在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上浮40,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支付时间节点一次性全额补足,逾期未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8。租赁期满后,在不破坏房屋的情况下,除能够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外,乙方应按装修原样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进行了装修的,该装修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对该房屋(包含装修及无法拆除的设施设备)存在人为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补足。 9。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不赔偿其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以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5。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邮箱、联系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接受文件资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纠纷时受案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送达文件资料时,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邮箱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及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微信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x市xx街道xx小区xx栋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xx个月,甲方从20xx年xx月xx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x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xxxx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20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住人数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超过日。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 电表现为:度; 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9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116号房号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月租金额(种:人民币)元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月、季、年)的第日前按现金或者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省镇房屋租赁条例》、《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日,须按月租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现状交楼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自行装修间隔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但该房屋具有《广州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房厅,面积平方米该房屋产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3。房屋内现有财产及数量: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租赁房屋用途为:。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月、季、年)(大写拾元整),支付方式:。 2。保证金给出租人。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前的最后一次支付中抵顶部分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例如房屋租赁税等。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承租人在 (1)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水表数;电表数;天然气表数)。 (2)供热费由方负责。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乙方营业中所发生的纠纷,罚款等经营上的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以甲方房证复印件做任何使用。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向乙方交房前妥善处理。交房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产权,但应当在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再行转让他人,新的房屋所有人对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要予以承受。 3。当乙方经营不善时,在租赁期内甲方允许乙方进行合法、合理的房屋转租。并且根据此协议中甲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甲方需将保证金金额退还给乙方。 4。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耗损已包括在租金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证金。) 3。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每隔助配合。 4。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则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给乙方,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因国家征用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否则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交付租赁房屋,逾期拒不交付,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未承担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或者无权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国家需要征用租赁房屋(除国家征用所获得的补偿之外)使甲、乙双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互不承担责任。注:因上述两个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押金全额返还乙方。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4、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合同;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初前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甲方房屋内含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抽油烟机、床、沙发、茶几、饮水机、衣橱各一件,全新。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元,若由乙方人为损坏屋内设备,需照价赔偿,可由甲方由压金内扣取,金额不足时须由乙方补足。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凭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人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市路号 1、房屋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2、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房内物品押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其他费用 1、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有线电视、有线电话、网络的开通、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结束时,乙方应缴清以上各项费用欠款。 其它约定 1、乙方对甲方房屋及内部设施、物品应自觉爱护,妥善使用,造房屋结构。 2、因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理并赔偿对方。 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信息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市区(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八、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已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租房注意事项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燃气)、电话、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个月以上。 十二、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