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推荐度: 工程机械租赁协议 推荐度: 塔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机械租赁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械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械租赁合同1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机贰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中山市宏宇大厦工程作垂直和水平运输之用。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贰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每台月(每台15000元月)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伍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2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农用车型号:1000型 数量:按工程需要 使用地点: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蚌宿路马园路)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 (确保项目部能随时使用农用运输车),其人工工资由甲方(出租方)支付。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1、自年月3日至路面浇筑完毕,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实际租期根据现场确定。 2、租金按照每车14元支付(其中包括:操作人员工资、设备保养费等费用)。 3、付款方式:二灰、水稳在混凝土浇筑十天后付清(8月30日前的运输票)。混凝土运输费在混凝土浇筑完后20天付清。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没有得到乙方的允许下,不得私自将设备运离施工现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管理 租赁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根据乙方施工人员的上下班时间表执行,无条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甲方设备由于操作人员素质、设备问题无法完成乙方的施工任务,乙方有权随时增加施工机械并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安排司机操作使用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并及时更换机械设备,确保乙方正常施工。造成的误工费用有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方各承担。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护工作,对于设备在工作中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如因机械设备老化、操作人员素质等原因无法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应及时更换机械,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发生给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蚌埠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 (见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月,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5、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4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机械租赁合同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 第二条、使用地点: 以甲方实际项目地点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3月20日至年3月20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一周前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按以下方式计算: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机械月租如下: 2、按月计算租赁费时,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按一个台班(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台班,因工作所需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每月按超出台班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收取甲方保证金10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甲方交纳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乙方向甲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自收货时起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收,乙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验收完毕,并视同甲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单交付给乙方。 4、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乙方的责任时,甲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3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1天,如超过1天,应免收相应天数的租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如不按时加注润滑剂、违章操作等)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设备运转所需燃料、电力由甲方负责提供或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统一指挥,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反,但是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的指令,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运费由甲方承担。进场费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甲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甲方应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在当日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机械租赁合同6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装载机的租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机械情况 共租赁乙方两台机械: 1、带司机的型号为520的装载机一台; 2、皮卡车一辆。 第二条:机械工作范围。 该租赁机械仅用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具体使用范围及内容办法如下: 1、装载机,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或甲方认可的需要使用装载机的施工项目内容中使用机械; 2、皮卡车,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个人或者几个人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 3、在甲方不认可的施工项目中使用任何机械甲方有权扣去相关费用,按时计费250元小时; 4、当装载机司机没有装载机任务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差遣装载机司机驾驶皮卡车外出执行任务。 第三条计费标准 两个机械组合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共为元整(该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甲方使用皮卡车外出时,过路费用及停车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时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费用。 第四条机械燃油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两个机械燃油费用均为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月结,每月25日结算挂账,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维护养护责任 一切机械修理养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包括皮卡车交通事故)。 第七条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机械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机械工作时由于乙方机械司机操作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甲方人员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署了《劳务分包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此机械、设备包括配套的随机操作人员)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概况(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为:完成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桩基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截止到第一条项下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第四条租金计算及支付 本合同第二条中租赁机械、设备(包括随机操作人员的全部费用)的租金、操作人员工资,机械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油料、配件费等租赁机械设备及其进场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规定的合同价款内,此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亦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机械进出场 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其运输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机械、设备全部进场,逾期应按元天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满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依据《劳务分包协议书》没收甲方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交接与验收 鉴于甲方作为本合同第一条项下项目的劳务承包人且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将由甲方直接使用并用于该工程施工,故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无需由甲方移交乙方,而由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直接将机械、设备及随机操作人员进场施工即可。 第七条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并承担费用。操作、维护方应按国家、行业对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并需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相关费用由操作维护方承担。 1。甲方权责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乙方及其上级规定提供出租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等乙方所需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并按照前述相关要求及技术标准安全施工,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行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不及时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维修不及时导致甲方按《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前述的维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4)甲方派出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和调配,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看护工作,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相关责任。 (6)甲方自行承担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并自行承担租赁机械设备的保险。 (7)租赁机械设备随机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资、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8)尽管甲方已按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数量进场,但若乙方认为这些施工机械设备仍不足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进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增派施工机械设备,并书面通知甲方。在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7天内,甲方应立即按乙方要求执行、落实好乙方指示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将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9)已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调离施工现场时必须经乙方书面批准方可退场。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劳务分包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在乙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机械设备并赔偿乙方损失。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设备达不到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甲方依据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中的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租赁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乙方并有权就造成的一切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有其他明确规定外,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设备转租、抵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8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机械名称及规格型号: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辆,车号为,型号:,配备操作人员名。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出车; 2、乙方应遵守甲方及业主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持证上岗,保证甲方用车。行车安全、第三者安全责任险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带的随车司机,搞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完好,每月正常维修不超过壹天; 5、甲、乙双方应做好各自的安全防护和管理,因乙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损坏和事故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不负担此期间的租金,乙方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6、乙方必须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保证甲方用车。 三、租赁期限: 乙方车辆进场后按月租赁,从甲方正式使用之日起计算,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车辆施工内容、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 五、租赁费用:租金元月(壹万元月),月末支付,燃油和司机的吃、住费用由甲方承担,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违章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须照价进行赔偿; 2、乙方月维修时间如连续超过两天,每超过一天扣一天的租金,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通知乙方退场;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掉回,否则将按半月的租金额赔偿甲方。 七、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合同法规定办理,向甲方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申请仲裁或宝鸡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其他未进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械租赁合同9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设备用途 1、工程地点:生态城项目部工地现场。 2、用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要求。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 1、日立5型挖掘机一台。 2、进场时间:年3月11日。 第三条:机械操作人员 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并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操作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安排操作人员的住宿,操作人员可在甲方员工食堂就餐,就餐费用按照甲方职工标准收取。 第四条:租赁期限 自20年3月11日至甲方施工现场挖掘机工作内容结束,具体时间由甲方按照施工进度情况确定,期满后合同终止。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玖拾元小时计算(燃油费甲方承担、其他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承担单程拖运费肆佰元整。 3、租赁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 4、机械租赁费每月30日结算一次,每次支付当月发生租赁费的60,余额在机械退场后一个月后结清,乙方每次收到租赁费时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乙方完成工作内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并扣除已发生的租赁费的50作为违约金。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机械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后果及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 3、甲方授权现场专管人员进行机械工作时间登记,甲乙双方必须每天核对机械使用时间,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时间作为计算租赁费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以及司机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负责机械租赁期间的日常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甲方正常施工,保养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办理机械及司机的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无偿提供进程设备的安全检验证明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据。 5、乙方需授权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施工质量跟踪,记录工作时间,每天与甲方核对。 6、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谎报机械工作时间,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机械租赁费并可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乙方驾驶员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有权进行每次100200元以上的罚款。 2、乙方不及时履行机械设备的修缮义务,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拒绝支付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1、机械设备名称: 2、机械设备型号: 3、机械设备数量: 4、机械设备用途: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该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于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 1、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的租赁期限共年月,甲方自年月日起将(租赁财产)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2、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的(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付租金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要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械租赁合同10 甲方(承租方): 车型: 乙方(作业方): 租赁使用地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小时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元的标准再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2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挖机租赁使用起点日期为: 挖机进场电脑工作起点时间为: 柴油油箱表格指数为: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办法: 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工作内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机械: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 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 1。预计租金总额:元,大写 2。结算方式:按每月的月底结算,次月支付结算额的,余款待付。 3。租金计算起止时间: 第五条进出场费用 1、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机械进退场费和安拆费; (1)租赁机械进场和安拆由甲方负责,费用包含在租赁费用内; (2)租赁机械进场和安拆由甲方负责,费用按以下方法计取:运输费元、吊装费元、拆卸费元、共计人民币 第六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双方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和验收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需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约定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安装调试合格之日为移交日。 第七条双方关于保证金的约定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以及机械所需液压油、润滑油。 并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人员。乙方负责使用的柴油并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人员。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下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机械的生产厂家资质、生产许可证、出租方营业执照、技术鉴定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必须具备的文件或证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说明。 (3)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服从乙方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 (5)机械设备管理方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的需要。 (6)吊车操作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必须进行复查和校核,如果有意义不得起吊,在问题整改或排除后方可吊装。 (7)配合乙方做好进场验收工作。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乙方应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护保养。 (4)乙方有责任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申报,由于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吊具、吊索,并保证其性能完好。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定和质量与合国约定的不符,经乙方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代替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其它。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逐日累计期满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十条安全管理责任 1。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及时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报告出租人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属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发生的事故,在查清各自责任后,由双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3。属于机械设备制造质量,不定期保养,指挥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安全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机械租赁合同1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甲方) 签署日期:。 签署于。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赁期限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设备的租赁服务。租赁期限为天,租金为元套天。合计(元) 2、乙方决定租赁设备后,应在取出设备前支付与押金相同的设备款项。乙方归还设备时,应向甲方全额支付租金,同时,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3、租赁物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地将租赁物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进行现场实物验收。承租方签署本合同以表明租赁物业已被接受。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或退租;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和改装设备,必须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未能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承租人应在将租赁机器归还。为了续租,双方需要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合同逾期后,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条款 1、经济补偿 如果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对租赁机器造成损坏,应按以下项目进行赔偿: (1)壳牌:补偿人民币影响外观的损害赔偿元; (2)镜头显示屏:划痕不影响元的。使用;影响按市场补偿使用的; (3)灯泡主板损坏:(按实际市场赔偿) (4)其他附件:无法修复的,按市场补偿;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无约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赁铲车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维护并委派驾驶人员,维护、维修费用及驾驶员工资由甲方承担,驾驶人员必须具特种机械操作证并报乙方备案,甲方驾驶人员在工地必须服从乙方施工人员安排,按时完成指定工作内容。若因甲方驾驶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人员安排工作时需考虑施工现场实际,对存在危险的地段需向甲方驾驶人员交待清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乙方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甲方挖掘机驾驶人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台铲车每月人民币17000。00元,柴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挖掘机需工作240小时每月,如工作时间超过240小时,乙方按每超1小时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当月不能工作应满额支付甲方当月租金。 4、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4 租赁公司与工厂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元,应于每月号前交入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份 b、发票份 c、装船单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份。 6、货到港后,承租人要委托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名技术员到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4、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5、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6、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可提前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7、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 1、混凝土泵车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2、混凝土拖泵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3、混凝土搅拌车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二、工作时间约定: 所有机械必须保证每月27天的正常工作时间,3天维修检查时间,若维修时间每超一天,则租金扣一天(按27天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附属油、维修、零配件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负责配备车辆驾驶员,并承担相应工资、生活费用等其它费用。 3、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保险赔偿金及为甲方赔偿)。 4、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结算租赁费用。 5、甲方负责租赁车辆的主油供应,并且承担操作员的住宿。 6、乙方车辆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甲方必须保证提供车辆安全施工条件。 7、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车辆的安全事故责任、违章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期及费用结算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年,从车辆进场签收开始计算租金。(车辆进场时间为:日)。 2、结算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租金结算,次月号前甲方一次性将此笔租金的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所有车辆当年退场后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