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出租合同(必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租房续签合同样本。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2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平方米面积的房屋,套型为地址:甲方将该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用房,年租金为元,一次性付清,计人民币(大写)元。押金人民币(大写)元。以后应在房租到期前天支付。乙方在租房到期退房时,在乙方结清水、电、气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室内清理、清扫干净,且房屋结构、家具、家电无损坏的前提下,由甲方退还所有押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吨,电度。水、电费一个月交一次。 二、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需爱护屋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公共卫生(如楼梯间),不得在墙上乱钉乱涂,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四、在承租期内,乙方出现任何因自身原因(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乱拉电线导致的安全事故等)引起的人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在出租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及其它迷信活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水、电、气、收视、卫生及治安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若乙方拖欠房租达十五天,则乙方所交押金不予退还,因拖欠房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需安装网络、电话等,由乙方自己安装,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商议。若合同期满不租用此房,需提前十五天与甲方商议(需书面签字方生效),否则造成甲方空房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支付的押金。 九、承租期内,若乙方违反了合同的以上八项约定,甲方将提前收回房屋,且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支付的押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备注:房屋设施包括门、窗、玻璃、照明电器、自来水设施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甲方愿将座落在,第一层门面西方,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承包期限为贰年,从20年月日起到20年月止。 三、承包费每年元整,在签订合同书时一次全部交清。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设施,合同期满乙方不能私自撤除原有装修材料。已损坏的设备如:玻璃、电表、线路、地砖、墙面、门窗、卷闸等乙方及时负责修延复。 五、承包期间的工商、税务、土地地有偿费、水、暖、电费、房屋租凭税、防疫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在承包期间,若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只能做合法的正当生意民,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如要私下偷干,一切后果自负。 八、甲方不得随意干扰影响乙方一切正常业务活动,但有权过问或制止违法事件的发生。 九、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他方转租房屋,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或变更房价,在同等租价下优先考虑乙方继续承包。到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事项。 十、如承包期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时,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迟时间,应及时清理物品归还房屋,贴在门窗上的字,乙方走时请自觉清除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有一个门面位于威宁县清真寺旁出租给乙方,双方拟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门面一个,租期两年,时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租金壹万贰仟元,一年一付。 二、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应负责保护房屋、门窗墙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视损坏程度由乙方负责修复可照价赔偿。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同时乙方的。一切责任一律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拟定的合同乙方不能随意更改,由乙方经营不善,甲方同意转租,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出租期间出租房屋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各种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律不管,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文明经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原件,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月租金额(币种:)元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甲方: 乙方: 时间: 房屋出租合同6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编号: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编号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也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后,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市公寓的房屋(室厨卫),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付款方式:,期满后如不续租要结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完好地交还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时甲方退还居住使用押金给乙方。 二、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先付第一次费用(半年租金与押金)后住,半年租金(大写),租住使用押金元(大写)(包括家具物品保证金)。第二次费用(半年租金)提前个月支付。半年租金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为准。如乙方续租,乙方在承租内必须提前壹个月支付租金。(每年的租金根据本小区市场行情适当调动) 三、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管理,争做文明市民。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须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则。乙方在租期内必须承担所实际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间,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七、根据本合同约定如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如期交还房屋。到期搬出全部设备、物品,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搬迁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乙主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常用物品清单列表》以上清单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物品被盗。去向不明,人为火灾及损坏等,需照价赔偿。 九、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有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写明。 十一、备注:。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水表底数:电表底数: 附租方内物品及日常费用交接清单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 电挂:电挂:(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8 甲方: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户: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市路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字第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期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产,解决当地部分农民就业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二郎庙村小学校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学校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学校坐落在二郎庙村社,场地占地亩,校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起付日期和期限 1。20xx年6月18日至12月31日作为乙方筹建、培训、建修、设备安装调试期,不收取租金。租期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租赁期5年。 2。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学校,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学校租金为元年。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 金,以后每个年度租金必须于上一个租赁年度期满一个月前交清。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四、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学校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需甲方协调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费用由乙方自负。 4。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1年租金。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1年租金。 5。租赁期间,如因产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6。租赁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6月16日 房屋出租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方承担;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地点: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地点: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住人数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人民币大写),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超过日。 (5)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4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将位于路号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