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推荐度: 土地买卖居间合同 推荐度: 咨询服务居间合同 推荐度: 居间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居间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居间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1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即居间方) 经双方研究决定,全权委托乙方代表陈奶善同志负责联系协调并完成了甲方与山东胶南航母基地指挥部(发包方)小口子项目建设土石方、爆破、装运平一条龙万立方合同的签订,为此,甲方郑重承诺,根据合同签订的总量,按每立方元支付给乙方(居间人)作为劳务酬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为了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害,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按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程序,按预付款和进度款一期万元,二期万元,三期万元,付给乙方。同时做到财务双方共管,甲方二章,乙方加盖一章。 二、劳务酬金为居间人税后所得,所得税由甲方统一代缴,并提供个人所得税原始票据给居间人。 三、甲方与发包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协调解决,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居间合同》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在合同终止前,无论甲方公司或法人代表如何变更,该合同继续有效。 六、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无论法人变更、工程转让,本公司各种变更此合同依然有效。直至甲方将全部酬金支付给所有居间人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七、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应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表:(居间人)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居间合同2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居间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或者(大写)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居间合同3 委托方(施工承包方): 委托人(施工承包方法人): 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工程名称:挖运工程。工程总方量:万方左右,以实际施工结价方量为准。工程价款:土方14元、石方22元,含爆破、开挖、装运。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方量石方每方支付壹元(:1。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办法:按每月进度付款一次,具体办法按委托人人员机械进场,总包方拨付委托人的第一笔工程备料款之日,委托人必须当日支付叁拾万元(:300000。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余款按进度支付。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注: 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支付。 委托方(公章):委托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居间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居间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开挖及外运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采用包干、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及包安全的单价大包干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开挖设计施工图进行测量、放线和定位;基坑底标高控制。 2、清淤、清表,地表面构筑物拆除; 3、大体积石块、钢筋砼、砌体的破碎; 4、场內土石方(含淤泥和杂土)的开挖、二次转运、装车、外运卸土区(不论运距远近)及边坡整理; 5、外运道路路面的降尘及清扫,运输道路的形成、维护,基坑临时排水,洗车槽及洗车设备; 6、负责土石方工程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与渣土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四、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为m3,土石方数量根据开挖设计施工图计算暂估总量m3,合同总价款暂估为元整(万元),结算时土石方数量以实际开挖的数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共同测量并确认现状方格网图,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测量确定验收方格网图,以上述两方格网图为依据计算的土石方量作为实际开挖土石方的结算数量。 3、本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工程相关的各项人工费、水电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劳保基金及税费; (2)渣土有关管理证、照办理的各项费用; (3)与弃土场征用相关的所有费用; (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5)施工便道、运输道路的形成和维护费用; (6)土石方工程施工相关的其他费用。 (7)合同工程承包内容内所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五、合同工期: 总工期为: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以建设方和监理方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每完成元。 2、余款在乙方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满天内付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如拖欠运输费、油费和民工工资造成不稳定的局面,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全面监督。 2、负责现场统一指挥,监督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 2、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机械设备。 3、根据工程需要自行组织人员、材料、机械,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入现场施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4、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对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一切返工和整改费用。 5、必须办理好完善合法的弃土场征用手续。如因弃土场征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现场作业、施工工艺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服从甲方统一指挥。 8、配合护壁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互相协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九、质量与验收: 1、基坑土方成型验收标准(见下表) 2、符合现行验收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周边及其他设施安全正常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给乙方,甲方应每天按延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因乙方原因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验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而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延迟一天元罚款。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合同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方直接洽谈,为甲方提供咨询、建议,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发包方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发包方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够成为甲方与发包方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5、乙方在甲方与发包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发包方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方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发包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 2、首次付款时间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日,甲方付给乙方居间费用总额的;甲方收到第一次拨款后日内,甲方将剩余所有居间服务费一次性付给乙方。 3、甲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账户名:,收款账号:。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自行承担全部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七、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市县(区)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合同6 出售人(卖方): 买受人(买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机会,并代办等相关事宜(产权转移房屋交付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机会,并代办等相关事宜(产权证房屋交付房款支付贷款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二手房居间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二手房居间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二手房居间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二手房居间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二手房居间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二手房居间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2、按佣金额的,计人民币:元。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售人(卖方): 买受人(买方): 年月日 居间合同7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 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万元的计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 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50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工程进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始计算为 第二次兑付日,兑付 第二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后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2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合同8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面积: 价格: 双方于20年7月10日签订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编号:),现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补偿(含合同定金)共计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给乙方,随即终止并解除该标的的一切交易协议、合同等,乙方当日必须撤销网签合同。 二、乙方收到补偿全款同意终止该标的交易,协议和银行合同等声明作废,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后续工作。 三、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即终止,双方之间就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的争议全部解决。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提交办理解除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项下的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居间合同9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资格证书号: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市区(县)街(路)巷号楼单元层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地产(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转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年;租金元月,大写:人民币;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市区(县)街(路)巷号楼单元层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大写:元人民币,丙方交付,大写: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诚实守信,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三方各执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间合同10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此比例不得超过)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居间合同11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居间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篇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房产性质,证号为。 该房屋抵押情况:。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电表:(其中峰数:谷数:)。气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居间合同13 甲方(出卖人): 乙方(受买人): 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买卖位于市区街(路)号小区(座栋)单元层号的私产房屋(门市房),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卖条款 1、乙方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甲方对该房屋享有物权的依据为产权证,产权证号为区字第号,合同登记号合同编码号:。房屋销售专用发票,发票号为:。房屋面积:平方米(以该房屋权凭证标注面积为准),此房产(有无)抵押,(有无)租约。 2、乙方对以上信息及房屋状况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3、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大写)此成交价包含室内装修及物品。 二、居间担保服务 本次交易的付款方式采取以下第项。 1、现金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内将房款(扣除定金)一次性付给丙方(丙方代甲方收取),并同时付丙方佣金,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开始为双方办理更名过户。在房产交易中心递交完产权证明且拿到受理单后,丙方将总房款的转给甲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清完欠费,甲乙双方签订《交易完毕确认书》,甲方交房并领取余款。 2、按揭贷款 乙方在年月日内将房款扣除定金和银行贷款额度一次性交予丙方(丙方代甲方收取),并同时付丙方佣金,丙方收到首付款后开始为甲乙双方办理银行贷款及更名过户事宜。在房产交易中心递交完产权证明且拿到受理单后,丙方将总房款的转给甲方(留部分余款座清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清完欠费,甲乙双方签订《交易完毕确认书》,甲方交房并领取余款。 三、定金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定金由丙方代为收取,甲方同时把产权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交给丙方,甲方居间服务费元,乙方居间服务费元及产权代办费元。 2、产权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方负责(含契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核档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方负责。土地出让金由方负责:贷款产生的费用由方负责(含担保费、按揭代理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 3、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致使可以交易无法进行则按下列约定办理: a、如甲方违约的,提出不卖。提高价格或不提供过户所需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并向丙方支付甲乙双方的居间服务费。 b、如乙方违约,提出不买,不提供过户所需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无权收回定金,丙方代收的定金扣除丙方佣金后交与甲方。 4、丙方不对房产质量进行担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取得房屋全部价款的权利。 2、甲方保证房屋情况真实,无产权、债权纠纷:现未被查封且不在动迁范围之内,可以转让;并且甲方配偶及其他权利人同意转让该房屋。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或实际格局与产权证格局不符,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乙方全款到位后,甲方在日内拒不到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日承担总房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日,视同甲方提出不卖,甲方承担其它相应违约金。 4、采用贷款交易方式的,甲方应配合乙方、丙方办理贷款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5、房屋交接前发生(1)水、(2)电、(3)天然气、(4)数字电视、(5)电话、(6)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应保证屋内装修、固定设施与看房时状况一致,完好无损,保证随价转让物品没有缺失。 7、双方交易确认,甲方得到全部房款的同时提交房屋,每逾期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违约金。 五、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按约定的付款期限按期足额付款,乙方应在约定日期支付首付款,同时提供相同时提交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承担总房款的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日,视同乙方提出不买,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丙方权利义 1、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 2、丙方协助双方到房产交易所或银行,正常办理程序内,正式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完毕贷款审批手续及房地局取得过户受理单,如因丙方原因逾期日,丙方须赔偿甲乙双方房款的违约金,若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误,与丙方无关。 3、在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办产权更名过户的情况下,丙方代收代转房款,丙方有保证双方交易安全的义务。 4、如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丙方有义务协助无错方追究过错方的违约责任。 5、丙方有义务进行纳税指导。 七、费用责任 1、本次交易是否办理委托公证由双方协商,如需公证,费用由方承担。 2、办理产权证需缴纳税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八、此项交易完成,甲乙方双方签订《交易完毕确认书》,确认交易完毕。 九、于本合同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以及协议等内容,如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本房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物品清单等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述补充协议与上述条款有冲突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附件对同类事项存在的不同约定的,以形成在后的附件为准,此合同及附件对其配偶,财产共有人和法定受益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补充协议:。 甲方: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 电话: 年月日 居间合同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把江西某某公司年生产面料3000万平方米、服装280件生产线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建设单位签定总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总包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各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居间合同15 委托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居间人(乙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万元),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个月。由和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 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年月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 名:开户行: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其追索债权人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时,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出借展期合同》,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到的居间费用不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违反3。5项约定,不按贷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 3。6、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要求,如有丢失、毁损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活动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