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门面合同 推荐度: 门面租赁合同 推荐度: 门面出租合同 推荐度: 门面转让合同 推荐度: 门面租房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门面合同模板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门面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门面合同篇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街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门面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门市租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县竹阳镇金利多锦绣苑6区xxx号门市出租给乙方作美发经营使用。乙方不得将该门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该门市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1年,即从20年8月31号起至20年8月30日止(20年3月7号至20年8月30日止由乙方在原承租人xxx20年3月24日所签合同剩余时间内使用该门市) 第三条:税后租金(仅限合同期限从20年8月31号起至20年8月30日止)为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小写RMB10500元整)租金由乙方一次性将现金于20年7月30日前交给甲方,甲方将出具收款收据为凭。若乙方不按约定缴纳租金,本合同作废,甲方有权收回门市。乙方必须在20年7月30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四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该门市,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合同,可以续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协商。若合同前一个月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则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之日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 并缴纳。若因不缴或迟缴以上费用所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方交给乙方水卡一个、卷闸门钥匙两把、天然气智能卡一个、天然气用户本一个,以乙方向甲方出据收条为凭。 第七条:乙方需缴纳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RMB500元整),以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保证属于甲方所有的门窗、隔楼、楼梯、卫生间、水、电、气等设施和窒内装修的墙面、天花板和地面磁砖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合同期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爱护及使用租赁物及租赁物中的附属设施,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承担租赁物及水、电、天然气设施、门、窗、墙体、卫生间、阁楼等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与第三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失效。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租,甲方有权单方收回门市并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RMB1000元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使用该门市,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 金,并且乙方有义务将钥匙、水卡、天然气卡、天然气本1个等手续当天返还给甲方,否则应当承担人民币壹仟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后,装修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将钥匙、水卡等物件交还甲方,并在当天无条件搬走全部剩余货品及货架、货柜。室内装修和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如在约定时间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和犯罪活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若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经三方调解或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门面合同篇3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街招待所以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门面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1签约前审查 商品房销售合同签署前,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回复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签约时买受人的知情权和开发商的义务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为便于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商品房买卖可采用建设部或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也可自拟合同文本,实务操作中,采用示范文本较多,如另有约定,增加合同附件。自拟合同文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且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及总价款、计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风、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面积差异的处理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5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依法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6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7预购商品房的转让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 (2)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预售的商品房转让时,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预售商品房转让,原预售合同采用示范文本的,双方协商签署原预售合同后的《本合同权益转让书》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 南京、浙江、上海等地相继出台了期房限制转让的政策,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以限制购房中的短期炒作行为。 8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屋销售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屋分层、分套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买受人按照分层、分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取得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9诚信失守的惩罚 1、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者。由上述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门面合同篇5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门面合同篇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每年付一次房租上打。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取暖费的费用由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 门面合同篇7 商铺出租和一般的房屋出租不同,它所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出租与承租双方既要考虑怎样履行合同,又要考虑如何保障自己特殊情形下解约退租的权利。主要情况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商铺出租方违反约定,使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如何解除合同。 第三,由于自己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业务经营不善,承租方需要终止协议的处理事宜。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的门面个,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金:共个门面每个元月,共元月,交付时间为每月日。开业前乙方还需向甲方交付押金元,租期过后如对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则由甲方退还,否则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费、水、电费包括租赁税等都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内容:乙方经营饮食、娱乐及其它商业内容,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为年,既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双方为:(以下称为出租人)和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的店房间,房号为,电话号码为,租期为年,月租金元(币)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签约日期: 门面合同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门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此门市房上面二楼外墙(二楼地面以上1。3米内)归乙方挂牌匾使用。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百贰拾捌万元整(1280000。00元)(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办理过户税费由乙方负担。 3、减去甲方已收天发轩和三合饭店一年的租金元(20xx年3月1日后),乙方实际需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20xx年3月6日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七十万元,余款万元乙方给甲方打借据,甲方提供手续二日内将房屋过户给乙方,余款乙方于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甲方即将房屋交付乙方。甲方与现在天发轩和三合饭店已经签订的壹年租房协议由乙方履行,20xx年3月1日之后的租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在房屋过户后,未按期支付余款,甲方有权依此合同一个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收回房屋,因此产生的过户费和诉讼费从乙方的预付款七十万中扣除。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果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前终止合同履行或乙方支付首付款五日内提供不出合法手续等原因办理不了过户,需要支付乙方筹备房款产生的损失五万元,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 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双方需和担保人沟通,以双方损失最小为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甲方(签章或手印): 甲方担保人: 乙方((签章或手印)): 乙方担保人: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 门面合同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大树下铺面向路左间。 2、出租房屋面积共80平方米左右。 二、租赁期限 自20xxX年4月1日起至20xxX年4月1日止,租期3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金额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壹仟元,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房租金3年内不变。 四、租赁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 4、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利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拖欠租金达12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年租费的百分之三十。 3、乙方承租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六、爱护房屋设施,保护环境卫生,现经查明水电门窗下水道水管等设施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