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在店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计人民币元整,本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 三、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使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联系协商,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 四、乙方承担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 五、乙方对租用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损坏房内一切设施,如有损失照价赔偿或给予修复。 六、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私自转租,收回房屋。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双方签订后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租金按期支付,为一期。每期租金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支付时间为以本期开始时间的前天。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1(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讷河市中心街,电信家属楼三单元602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捌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卫生费;3。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5)(6)电脑桌,乙方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二)房屋水电、有线等费用在20年月日前均结清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公司(甲方)、公司(乙方)和实际承租人经三方协商一致,就一套租赁房屋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由于上述房屋的租赁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需向乙方开具发票,因此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为乙方,主要是为了方便开具发票,三方确认实际承租人为丙方 2。丙方遵守协议;特殊人才政策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只负责支付丙方租赁房屋的租金费用,租赁期间的其他费用及相关义务和责任由丙方承担 3。丙方在租赁期内向甲方支付押金,甲方开具收据给丙方作为凭证,丙方退房时退还给丙方。 4。丙方离开乙方单位或不符合甲方条件的;特殊人才政策丙方应在三天内搬出租赁房屋,否则,丙方应负责该房屋的租赁费用。 5。租赁期内的房屋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协议是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租人(乙方): 证书类型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住房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一)房屋位于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 (1)租赁用途:租赁为住宅的,居民人数为:,最多不超过。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甲方应按照之前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提交、签字盖章、交钥匙即视为交付。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原样归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费用。 乙方继续租赁的,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口头)续租请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月季半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日元;:)。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托管支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2)存款:人民币元整(日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除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和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取暖费(6)煤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 (9)保健费(10)上网费(11)停车费(12)室内设施维护费(13)。 与本合同未列明的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预付甲方应付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具的相关支付凭证将相应费用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房屋维修 (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和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公共秩序和卫生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房屋所在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规定。bull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宜、安全的状态:1。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的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房屋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租金相应降低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房屋转租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对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动终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房屋交付延迟达天。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影响乙方安全和健康的。3。乙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4。(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2。所有拖欠费用共计人民币。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除、改变或者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储存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损坏,拒不赔偿的。6、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bull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8、。(五)合同终止的其他法定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有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或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但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且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退房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字:承租人(乙方)签字:授权代理人:国籍:联系方式:授权代理人: 联系信息: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合同编号:) 出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路号商业街幢号。房屋层高为米,建筑主体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约定 双方约定租金采用下列方式计算,合同总价款为:元。 1、固定租金:; 2、固定租金加浮动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在每个租赁年度承租人分两次支付年度租金,且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六个月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2、承租人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第一年费用承租人应予应于合同签订之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租人对租赁物仅做经营之用,经营过程中应合规经营,遵守市场管理制度;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拆除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对租赁物造成损害,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如承租人私自转让,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保证金不退。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或进行转租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四、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拒不撤出租赁商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出租赁商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所交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租赁物;如逾期,将按日双倍收取合同租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及时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并按日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具体金额为该年度租金的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出租人叁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第一条租金 甲方现有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个月交付给甲方。 第二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费; 2。电费 3。煤气费; 4。电话费; 5。有线电视费; 第三条房屋设施 甲方房屋内原有设施及物件、空调一台、家具一套,不得损坏。 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水电暖齐全并完整无误。 3、该房屋租赁期自月日起至年房屋每年租金为(),付款方式:。 4、水电费、天然气现接手时一切正常,如以后出现什么问题由承租方自己负责。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暖气费必须在当年月份前交清。 7、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8、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 9、租住期间应合理使用水电,如因使用不当给邻里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约细则 第一条、合约限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计期为。 第二条、租贷范围及租金: 房型: 住房姓名: 租金(天租): 以上租金已包含房租之服务及政府税; 以上房间仅以纯住房形式租贷; 以每星一为效租日期,房租以星期为单位结算; 以上房价仅限于在本合约有效期内保证连续入住满一个月方可享受以上房价,否则按照违约处理,不满一个月的房晚以元净价每天计算。 在合约有效期内,如住客有朋友、家属来访,需入住我店,享受门市价折的优惠。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先预交元订金作为押金; 2、乙方以信用卡或现金支付客房月租金,刷信用卡担保杂费; 3、乙方每星期一结清上个星期房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约,并作为乙方违约处理。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清洁服务; 2、甲方提供标准的客房日用品; 3、甲方需保障客房设备设施的良好运作。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住客管理的一切规定; 2、乙方不得在房间内烹饪食品,不可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房间; 3、乙方不得在酒店内从事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 4、乙方有义务爱惜甲方财物,不得随意移动、改变、损坏设备设施,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因乙方具人行为引致不良后果,如火灾、泛滥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长住房优惠: 1、每天免费提供西式自助早餐一份; 2、洗衣服务:洗衣折优惠; 3、提供饮水机一台; 4、每周赠送果篮一个; 5、每月2张保龄球券(不享受优先预定权); 6、每天赠送报纸一份(); 7、酒店各餐厅可享受折优惠(香烟、酒水、海鲜、送餐服务除外);卡拉ok、的士高可享受折优惠 8、酒店车队服务(本田雅阁出租车、旅游包车)折优惠。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双方如需单方面中止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在协议有效期内退房离店属于违约行为。乙方如未住满半个月时离店,收取违约金5000元;乙方如住满半个月但未满一个月时离店,收取违约金10000元;(除发生人力不可阻挡之事件除外,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八条、其它 以上条款经双方同意,签署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每份三页,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拟定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和出租权,该房屋产权证注:如该房屋为转租的,此处应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将该房屋转租给乙方的证明”见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年,自该房屋交付日起算。 12。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终止后日内对款项进行结算,如经结算任何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款项,该付款方应在结算后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对方;乙方在双方结算无异议后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项的,则在甲方未支付完毕该等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返还该房屋且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租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房屋的交付与交还 1。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交付该房屋逾期超过日,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且甲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应“按现状”交还;对于属于乙方的且可与该房屋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予以搬离,对于其他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无需将其恢复原状、亦无需承担将其拆除等任何费用。 第四条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2。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3。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应付租金的合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2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因租赁所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果因非乙方责任发生门窗破损,甲方应积极履行修缮义务。 2。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情况(提供详细损毁清单),待双方确认后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装修和改造 1。如果乙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 2。乙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八条转让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毁损、灭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该房屋任何结构等)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将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还给乙方,同时,甲方还须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1)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为该房屋装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3)乙方重新租赁其他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逾期之款项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恢复房屋原状。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该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应付款项超过三个月的;(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未予纠正的; (3)任何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5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区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元,月租金总额(大写),元。 四、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一、房屋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市区(县)鲁农(新村)的房屋(部分)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由双方约定列入本协议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协议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限届满时退房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目的 21。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目的是。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2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这所房子的租期总共是个月。从到。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归还所有租赁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月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42。房子的租金在这一年里将保持不变。从那以后,房租每年上涨10。 4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内乙方使用的水、电、煤燃气等费用,计算或分摊方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62。除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外,乙方要求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申请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协议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新增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租手续。 63。除双方在本协议及本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该房屋由甲方负责维护。 64。甲方在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如乙方妨碍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后果由乙方负责。 65。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转租协议 71。除非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乙方不得将同一房屋部分或分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两个以上承租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时,所签订的转租协议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日期; (2)在转租期间,乙方不仅享有和承担转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还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本协议在转租期间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协议也应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时,乙方签订的转租协议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74。乙方转租房屋的,甲方可以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条件 81。在租赁期内,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除非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甲方或乙方因特殊原因,经协商同意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 (2)房屋及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煤等的正常供应。、因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而中断,且中断时间每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的。; (3)乙方在甲方提出违反本协议后天内未能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5)租赁期内,经市或者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搬迁,或者其房地产权利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或者有其他原因的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属于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形。 82。如果本协议被修改或解除,要求修改或解除本协议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如果一方因本协议的修改或解除而遭受损失,另一方应负责赔偿,但本协议第(4)和(5)款中的责任可依法免除。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9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房屋,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出借给他人或调换使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限期改正、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租赁用途,或者将该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拖欠累计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5)因乙方原因,法律法规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形。 92。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延迟交付水、电、气及其他费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上述费用的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个月,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或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3。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的,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如果预付租金不足以抵消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月支付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视为甲方未履行本协议。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已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租赁期内,甲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维修保养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租赁期内,除本协议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擅自解除本协议并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未按要求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租赁证,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5天内(私人非住宅房屋租赁协议经上海市公证处按规定公证之日)由甲方负责。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乙方向甲方出租房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关于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套住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租赁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设施设备详见合同附件。 本附件作为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合同租赁期满后退房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提供房产证(或有出租权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提供身份证明。经核实后,双方可以复制对方的文件进行保存。所有副本仅用于本租约。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目的 1、这所房子的租期总共是个月。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按期归还。 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子月租人民币。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季度提前支付租金,每季度末提前10天支付下季度租金。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3、小区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数字电视费均由乙方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 第六条房屋的修缮和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甲方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如果喷嘴提出进行维修,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向甲方提交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没有义务维修乙方的装修部分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材料等方案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而退出租赁时,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权利之一: (1)房屋附属装饰属于甲方。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修复工程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转让租赁财产。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借。 3、甲方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无法提供房屋或者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租或出借。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活动房屋结构。 (3)损坏的租赁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租赁房屋储存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 (6)乙方未能在期限内支付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后,甲方仍想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房屋交付和回收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本身、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双方应参与验收。对装修、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在现场提出。现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在7日内向对方主张。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归还甲方。 4、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 第十条处理甲方违约责任的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10的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违约金以外的损失。 2、如果乙方因甲方延迟履行维修义务或紧急情况而组织维修,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扣除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证明。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10 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因房屋所有权瑕疵或房屋非法出租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直至所有损失得到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三)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者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总额5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10的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5、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延迟归还,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返还给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如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重建租赁房屋,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付。 4、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条件。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为,房屋状况为,产权证号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为期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5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