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奇闻社交美文家庭
投稿投诉
家庭城市
爱好生活
创业男女
能力餐饮
美文职业
心理周易
母婴奇趣
两性技能
社交传统
新闻范文
工作个人
思考社会
作文职场
家居中考
兴趣安全
解密魅力
奇闻笑话
写作笔记
阅读企业
饮食时事
纠纷案例
初中历史
说说童话
乐趣治疗

商品房合同

4月16日 血海塔投稿
  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协议
  推荐度:
  租赁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商品房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品房合同篇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核实卖方身份
  购房交易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预期所有人。请务必核实卖方身份!否则可能导致房屋购买行为无效,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遭遇诈骗,损失大笔购房款!
  如需了解核实卖方身份的具体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区市(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
  风险提示:核实房屋状况
  除正常考虑房屋户型、结构等建筑状况和小区及周边配套状况外,买方还需谨慎核实房屋权利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
  否则,可能因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给买方带来巨大风险,出现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项也无法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等情况。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帐户名称、帐号:)。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风险提示:付款方式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存款到卖方指定的卖方本人银行账号的方式来付款。现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请谨慎选择。如需选择现金支付,请务必保留有效的付款凭证。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2、。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2、;
  3、。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处理:
  风险提示:交房约定
  建议双方约定在买方付清首付款时即交房。对买方而言,实际交房不仅可以尽快使用房屋,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一房两卖的风险。对卖方而言,虽然暂未收到全部房款,但因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交房并不会带来实质风险。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2、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使用公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订的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各执壹份。
  出卖人:
  日期:
  买受人:
  日期:
  商品房合同篇2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1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1。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为;
  1。3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1。3。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1。3。2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乙方,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因此发生相关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需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甲方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导致乙方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不存在不正常辐射及其他致病等情况,若有,甲方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如果乙方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甲方未曾予以书面披露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履约定金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五条价款支付:
  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前付人民币万元;第二期:在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签字画押。
  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款项,甲方收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第六条不动产权变更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2、在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转移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3、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附属设施等相关手续办理时间约定: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年月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八条共有产权人情况
  甲方确认本合同所售房屋(有无)共有产权人。
  如果有,无论不动产权证上是否登记了共有权人,甲方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同意甲方出售房屋的书面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的总额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按房屋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3、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第十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转移前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篇3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呆滞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商品房合同篇4
  出卖人:
  买受人: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订。
  2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6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北京市城市居民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备案编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限价商品住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该限价商品住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预售依据
  该限价商品住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基本情况
  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该限价商品住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第层单元号。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限价商品住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该限价商品住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层高〕〔净高〕为: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米,最高为:米。该限价商品住房朝向为:。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限价商品住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其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签订本合同时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
  (如:正负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封顶)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限价商品住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1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部门为:,抵押登记日期为:。
  3该限价商品住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部门为:,抵押登记日期为:。(2和3可以同时选择)
  抵押权人同意该限价商品住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同时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和第2种方式分别计算该限价商品住房价款,并按照第1种方式结算房价款;但该限价商品住房竣工后,根据面积实测数据计算,以第1种方式结算的房价款大于以第2种方式结算的房价款时,买卖双方同意按第2种方式结算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限价商品住房单价每平方米(币)元,总价款(币)佰拾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限价商品住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价款(币)佰拾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出卖人保证该限价商品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限价商品住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限价商品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限价商品住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4;
  5。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逾期付款责
  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十一条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限价商品住房。
  (二)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3项所列条件;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适用于20xx年1月1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
  1该限价商品住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限价商品住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适用于20xx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20xx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xx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
  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适用于20xx年3月1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在20xx年8月1日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5出卖人已取得了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6;
  7。
  第十二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20xx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限价商品住房;或20xx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xx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限价商品住房,出卖人承诺本合同附件八载明的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出卖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本条款约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具体约定如下: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年月日达到;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年月日达到;
  (3)供暖:年月日达到;
  (4)燃气:年月日达到;
  (5)电话通信线:年月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年月日交付,敷设到户;
  (7);
  (8)。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2)。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年月日达到;
  (2)小区非市政道路:年月日达到;
  (3)公共停车场:年月日达到;
  (4)幼儿园:年月日达到;
  (5)学校:年月日达到;
  (6)会所:年月日达到;
  (7)购物中心:年月日达到;
  (8)体育设施:年月日达到;
  (9);
  (10)。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十三条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限价商品住房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限价商品住房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限价商品住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限价商品住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x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x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约定:
  ;
  。
  第十五条交接手续
  (一)交付该限价商品住房时,该限价商品住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有权对所购买的该限价商品住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限价商品住房的前提条件。
  (二)查验该限价商品住房时发现其质量或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日内将已修复的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之日起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
  (三)该限价商品住房达到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一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十一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十一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四)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限价商品住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
  。
  (五)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
  。
  2买受人同意委托代交下列第、、、、、种税费,并在接收该限价商品住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四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
  (6)。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种税费,并在接收该限价商品住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四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
  (6)。
  第十六条限价商品住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限价商品住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限价商品住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限价商品住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该限价商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之日起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已超过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出卖人交付的限价商品住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七条住宅保修责任
  (一)出卖人自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二)在该限价商品住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限价商品住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建筑隔声情况
  出卖人承诺该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隔声门》(HCRJ01998)标准,对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限价商品住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九。
  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限价商品住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限价商品住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限价商品住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限价商品住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限价商品住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限价商品住房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限价商品住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限价商品住房。
  3。
  第二十一条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取得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二)转移登记1该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3如因买受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未能在限价商品住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
  4。
  第二十三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限价商品住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限价商品住房时,该限价商品住房附属的、、、随同该限价商品住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限价商品住房时,该限价商品住房附属的、、、不随同该限价商品住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资质证号为:。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
  地上停车管理费,地下停车管理费。
  (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月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四)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六条限价商品住房再上市交易的承诺
  买受人购买该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买受人向其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买受人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买受人购买该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的,转让该限价商品住房时,买受人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比例按照届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责任
  买受人因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的,自收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买受人申请资格之日起,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已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天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三十二条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出卖人应当在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上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网上联机备案,并打印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买受人一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联机备案手续应当在7日内完成。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
  附件二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1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
  2参与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限价商品住房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3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附件三:该限价商品住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
  附件四:计价方式与房款的其他约定
  附件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附件六: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
  1采暖系统:
  (1)集中采暖:〔散热器〕〔地板采暖〕〔〕;
  (2)分户采暖:〔燃气炉〕〔电采暖〕〔〕;
  (3)采暖设备品牌:。
  2保温材料:
  (1)外墙保温:〔挤压聚苯板〕〔发泡聚苯板〕〔发泡聚安酯〕〔〕。
  (2)内墙保温:〔石膏聚苯板〕〔〕。
  3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4内墙:〔涂料〕〔壁纸〕〔〕。
  5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
  6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
  7门窗:
  (1)外窗结构尺寸为:;
  (2)开启方式为:;
  (3)门窗型材:〔双玻中空断桥铝合金窗〕〔塑钢双玻璃〕〔〕。
  8厨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4)厨具:。
  9卫生间: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2)墙面:〔耐水腻子〕〔涂料〕〔瓷砖〕〔〕;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10、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
  11电梯:
  (1)电梯品牌名称:;
  (2)电梯速度:米秒;
  (3)电梯载重量:千克;
  (4)。
  12其他:。
  附件七:物业服务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其他约定
  附件八:该限价商品住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
  附件九:该限价商品住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含声环境状况的应在限价商品住房预售时通过实测取得)。
  1建筑隔声情况
  (1)室内允许噪声级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级标准;
  (2)分户墙及楼板计权隔声量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级标准;
  (3)分户层间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级标准;
  (4)建筑外窗计权隔声量RWdB(A),符合《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级标准;
  (5)阳台门计权隔声量RWdB(A),符合《隔声门》级标准。
  2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1)项目立项或预售时所在地声环境现状监测值为:昼间dB(A),夜间dB(A),监测时间为年月日;
  (2)项目立项时所在地所处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为类区,执行标准为昼间dB(A),夜间dB(A);
  (3)项目立项时所在地周边(有无)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道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或飞行航道,分别是;
  (4)目前尚未建设但规划项目所在地周边(有无)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噪声影响的道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或飞行航道,分别是;
  (5)项目建成后所处区域整体环境噪声预测值为昼间dB(A)~dB(A),夜间dB(A)~dB(A)。其中受周边噪声或振动影响最严重的区域为侧(具体方位),预测昼间将会达到dB(A),(超过优于)本地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标准dB(A),夜间将会达到dB(A),(超过优于)本地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标准dB(A)。
  商品房合同篇5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至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地(分摊面积平方米)平方米。由甲方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以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账号: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利则盈利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当时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投诉 评论 转载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推荐度:正规的采购合同推荐度:柴油采购合同推荐度:食品采购合同推荐度:设备采购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实……项目合同软件项目合同推荐度:软件项目合同推荐度:服务项目合同推荐度:工程项目合同推荐度:开发建设项目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工矿产品合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推荐度: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关于工矿产品合同集合8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田地租赁合同田地租赁合同推荐度:田地租赁合同推荐度:田地的租赁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田地租赁合同(15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产品合同软件产品合同推荐度:购销合同产品推荐度:代理销售产品合同推荐度:产品购销合同推荐度:产品供货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的租赁合同推荐度:房屋租赁的合同推荐度: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商业房屋租赁合同推荐度:相……项目合同软件项目合同推荐度:软件项目合同推荐度:服务项目合同推荐度:工程项目合同推荐度:开发建设项目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材料购销合同材料购销的合同推荐度:装饰材料购销合同模版推荐度:装修材料购销合同模版推荐度:材料购销合同推荐度:材料购销合同书推荐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推荐度:保姆签订合同协议书推荐度: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推荐度:二手车交易签订合同推荐度:青岛二手车交易要签订合同推荐……产品合同软件产品合同推荐度:代理销售产品合同推荐度:购销合同产品推荐度:产品购销合同推荐度:产品采购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计算机合同计算机采购合同推荐度:计算机软件采购合同推荐度:计算机维修保密协议书推荐度:相关推荐有关计算机合同四篇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商品房合同商品房合同推荐度:商品房租房合同推荐度:商品房购房合同推荐度:商品房购房合同协议推荐度:租赁商品房合同推荐度:相关推……
教师聘任合同商铺租赁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保管合同场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空调购销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合同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美丽时装彩妆资讯历史明星乐活安卓数码常识驾车健康苹果问答网络发型电视车载室内电影游戏科学音乐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