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书 推荐度: 信托合同书 推荐度: 信托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信托合同书【精品】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信托合同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信托合同书1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信托合同书2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经友好协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本合同约定的财产信托给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条信托财产:包括委托人合法拥有的人民币〔〕万元及受托人对该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第二条信托目的和事务:受托人参加200〔〕年〔〕月〔〕日由〔〕拍卖中心拍卖的〔〕公司法人股〔〕股的竞买,在竞买成功后以受托人的名义持有该竞拍所得的股权,并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受托人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条委托人应将信托资金于受托人指定的时间内付至受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或未如数支付或拒绝支付,则受托人有权辞任; 受托人因前款辞任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与〔〕拍卖中心的相关拍卖协议及处置信托财产,委托人应赔偿受托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受托人对〔〕拍卖中心的一切违约赔偿);受托人也可以为自己利益而履行与〔〕拍卖中心的上述拍卖协议,同时扣除因委托人而遭受的损失和费用后退还收取的信托资金余额。 第四条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人。 第五条信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时起〔〕。 第六条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一)受托人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二)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三)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四)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五)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六)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作必要的报告外,受托人对委托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第七条管理费用: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一切税、费、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或由委托人自行支付。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及享有直接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追偿的权利。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在信托期限内,经双方一致同意,委托人解除信托的; (二)受托人辞任的; (三)信托期限届满; (四)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信托无效; 第九条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就处理信托事务进行报告,并向委托人或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委托人在受托人规定期限内未接收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处分或提存信托财产,所需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应经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份;副本〔〕份,公证机关留存。正本与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被委托人: 日期:日期: 信托合同书3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丙方(公章) 年月日 丁方(公章) 年月日 信托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单位的设备,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 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信托合同书5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年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三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丁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信托合同书6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丙方(公章)丁方(公章)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