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 推荐度: 合法的民间借贷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合同(民间借贷) 推荐度: 民间借贷正规合同 推荐度: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民间借贷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间借贷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间借贷合同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居住地: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居住地: 联系方式: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居住地: 联系方式: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第一条乙方因,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 二、借款金额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借款期限 第三条借款期限月,年月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借款利息 第四条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加收违约金。 五、还款方式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 第六条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七条除上述规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一)支付宝转账;(二)微信转账;(三)现金支付。 六、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 七、保证条款 第九条乙方自愿用作抵押,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请求拍卖抵押物优先收回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第十条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还款,经甲方书面告知后个工作日内仍未还款的,按日计算,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额的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 第十二条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十四条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十七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十、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各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十一、附则 第十九条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各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 年月日 丙方(签名捺印)(盖章): 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民间借贷合同2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急需资金,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元),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于订立本合同日内,该笔借款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给乙方(银行卡号为:),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借款利息为每月计元,乙方应每个月支付甲方利息一次,付息日为付息当月日前,不得拖欠;如乙方拖欠利息超过个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自愿放弃异议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拖欠利息或借款本金,甲方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此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合理费用由均乙方承担。 五、如乙方提供保证人,则保证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六、如乙方提供抵押财产,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连带保证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3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定金元;4、居间服务费元,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砰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费用)。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二百元手续费(由计估公司收取),其余额费用全部退还。 贷款合同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4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201条;《担保法》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借贷给乙方作使用,利率为,于年月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担保法》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担保法》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 借贷人: 担保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5 委托人(甲方): 服务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借款事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进行中介服务,协助甲方借款元。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与协助的事项:(企业开办工商登记文件、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等证明文件)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事项: 1、为甲方联系出借人。 2、协助甲方与出借人协商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有甲方与出借人协商签定,款项分两次打入甲方账户,第一批款到账给付给乙方中介费用)。 3、督促见证出借人按协议交付借款。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至出借人将款交付甲方时止。 五、报酬支付方式: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元 六、协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甲方): 服务人(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6 出借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款行为为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还本,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滞纳金。在法院发出支付令或强制执行通知规定的还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违约滞纳金按双倍计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应积极配合。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变更住所、联系方法等情况时,应及时在三日内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正、评估、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第二部分抵押与担保 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为借款人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地址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此外,抵押人自愿将其位于地址厂房内的设备一并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设备列表详见附件。 第八条抵押值: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本合同项下抵押厂房设备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逾期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出借款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未清还借款前,担保人、抵押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债务及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出借款人的监督。 第十一条补充担保: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五日内向出借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人视为本合同缔约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出借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出借款人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共同负担。 第十五条抵押人、担保人承诺: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抵押房产的居住权,十日内自行落实住所,为出借款人处置抵押房产,实现债权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据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签约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不影响签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即视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即视为违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借款抵押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借款到期按时还款,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还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还款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一致承诺自愿将抵押物交给出借款人拍卖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引起的一切费用。抵押人、担保人承诺:自愿将自己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债务。 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承担出借款人在诉讼中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一条缔约人已对本合同以上条款完全认可,对上述条款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实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争议后,人民法院发诉时,邮寄到此地址视为借款人收到并应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抵押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7 借款人:xx 出借人:xx 担保人:xx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整(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炒股。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4月6日止;由于股市行情存在周期性及不确定因素,在借款期限内,具体还款本金时间可按个股实际收益情况而临时决定,借款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出借人,执行还清本金。 第四条出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3。5,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月计息,按季度结息,借款到期按合同第三条商议执行还清本金。 第六条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七条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xx向出借人提供xx方式担保,并签章后生效。 (二)如担保期间有重大事项发生,出借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满意的担保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借款人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出借人提供股票账户操作个股的浏览查看权限,出借方可随时查阅本金的使用情况,此期间股票操作账户由借款人提供。(第一资金操作手续费用只有万分之三;第二是此前借款人账户已经满仓金额达到18万元整,如进行账户调整时机不正确而要卖出股票会带来账面上的亏损)。 (4)本着对出借人本金安全性的考虑,借款人账户保证金为18万,实际操作账户总额开始应为118万,既保证股票账户总额在操作期间账面实际余额总不低于100万,如少于100万,借款人立即补出相应的差额进入股票操作账户;按月计息,按季度结算不变。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资料,如实告知出借人与借款有关的股票情况。 (二)出借人义务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在操作股票期间,应对所提供的股票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出借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一项时,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借款逾期,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第十一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叁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此期间以股票账户的实际收益情况而定,当利用出借人本金100万获利(除去借款利率月息3。5支付和借款人本金18万获利的费用外),最终收益额外支付给出借人10的收益。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借据xx。 借款人(签章):出借人(签章):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股票账户开户行:出借人账号: 担保人(签章):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签定地点:厦门市思明区 民间借贷合同8 甲方(借款人): 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元整,(大写: ;上述款项用于。 第二条借款时间 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起始日以乙方实际出借之日为准。 第三条借款方式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下述第种方式,甲方收到借款后应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以银行往来凭证为准: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收款账户: 开户人:开户行:账号 3、混合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出借万元,现金出借万元。 甲方银行收款账户: 开户人:开户行:账号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委托第三方向甲方付款。 第四条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利率为月(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借款利息为每月元。借款利息按月支付,甲方应于收到借款的当日支付首月利息,剩余利息应于每月度开始前支付。 第五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还款;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 2、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须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本合同载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均视为甲方已收到。 4、如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甲方及其任何财产有不利影响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义务及其他义务让予第三人。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让予第三人的甲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借款支付予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利,亦不能解释为乙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更不能视为乙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3、乙方无须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在转让后书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须继续向乙方的受让人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所借款项,应按借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支付借款利息,应按借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延迟偿还借款本金,应按借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按借款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良影响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生延期支付利息,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借款用途充分证明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5、甲方为本合同借款提供抵押物(甲方物权或第三人物权)设定担保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担保物发生灭失、贬损、性质改变、权属改变、权属争议、担保物使用、占用、状态改变、涉诉、被查封、被扣押及其他改变致使担保物价值降低或产生瑕疵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解除。 7、甲方为借款提供第三人保证担保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担保人死亡、丧失担保能力、担保能力降低、涉诉或担保人资产发生灭失、贬损及其他改变致使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降低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应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乙方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与甲方发生争议的,争议管辖按本条约定的管辖执行。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自乙方完成出借义务时生效。 2、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电报、传真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投邮三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3、本合同首页中甲乙双方写明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 4、甲方逾期支付利息或逾期偿还本金导致乙方通过追索实现债权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9 甲方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丙方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受乙方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保证。 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乙方向丙方借用人民币元本金,相应的利息为人民币元。 甲方愿意为所有本金及其利息向丙方提供保证。 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 当乙方不能偿还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月年,自乙方不能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免除。 第四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一、甲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接受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甲方应按丙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保证,不得损害丙方的利益。 二、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到期的情况时,乙方不能及时还款的,甲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五条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向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甲方支付的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甲方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保证物,以及其他为乙方保证借款保证人的求偿权。 第六条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有权要求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丙方违反第一款款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甲、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 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0 贷款人(甲方): 住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住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1。2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利息:利率为,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其他约定 5。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收款收据 今收到贷款人现金元(大写:) 收款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1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免收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日前偿还借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政策,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 (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2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二、本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及还款的方式为: 1、自借款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号期间,不收取利息; 2、自20xx年4月20号起,开始分期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为:每月20号之前向乙方偿还本金壹万元及当期应当归还的一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所产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20xx年4月20号起分24期完成,即至20xx年4月20号之前清偿完毕。 三、保证条款: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拥有自主产权的。一套房产(房产证编号为),具体地址为:抵押给乙方用于保证清偿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 2、甲方如有发生超期还款或者该期还款数额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方均有权选择就该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用以清偿余下所有债权。 3、甲方应当在20xx年5月1号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遇其他情形致使该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需向乙方提供其他动产或不动产自房产管理部门明确告知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之日起3日内就其他动产或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能如约清偿当期应当偿还的本金及利息的,每日按当期未能清偿的本金余额的1向乙方支付延迟金。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违约,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偿还所有债务。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3 近年来,民间金融的。发展呈现出越来越活跃的态势。民间金融集中表现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自身手续方便、成本低廉等优势有效缓解了公民个人、中小企业等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对于正规民间借贷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4 上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乡村组,身份证号: 上诉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乡村组,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办事处号。身份证号: 原审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小区单元楼户,身份证号: 上诉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市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驳回的全部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请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15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大车架号为:,的汽车抵押给甲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贷款后,车辆移交给甲方) 乙方应提供已提供的汽车相关文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驾驶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采购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明) 车内所有其他物品均已由乙方清理,质押车内所有物品未经乙方清理视为乙方放弃、、 汽车外观状况 其他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确定汽车价值:人民币。质押汽车的里程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借款目的: 第五条借款利息和费用: 借款日的利息。三十天(月)利息;综合费用。第一笔(每月)利息和综合费用应同时付清。 第六条贷款期限: 从(日期)到(日期)。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协议: 当日还款按计收利息,即人民币,次日还款按计收利息,即人民币。超过两天的按100收取利息;如果需要30天(月),三天内按计息,即人民币,十五天内按计息,即人民币,超过十五天按100计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 乙方应一次性将贷款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交给甲方,或将现金存入甲方账户(卡),然后取车检查。 第九条保证条款: 1、如乙方到期未偿还甲方贷款,甲方有权处分质押物。乙方到期全额偿还甲方贷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返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或进行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乙方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出售该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可价值的部分归甲方所有;如价值不足,乙方应向甲方补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办理续保手续,并支付续保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有权处置质押车辆,并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共同确定的价值出售。如果甲方尚未出售该车,甲方有权使用该车并从中获利。 2、车辆质押期内,甲方可每天开车10公里进行车辆维修或搬移仓库。汽车在每日行驶10公里范围内轻微擦伤,除追回外,甲方不负责其他赔偿;质押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乙方作为业主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任何其他赔偿。 3、如甲方在质押期间丢失车辆相关证件,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延误工作等其他损失。 4、甲方车辆在质押期间被盗、被烧或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于无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按双方确定的价值)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出质人) 乙方(出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