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合同样本 推荐度: 个人借贷简单合同书 推荐度: 民间借贷个人借款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合同(民间借贷)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个人借贷合同(精品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借贷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借贷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乙方: 连带保证人:年月日 民间个人借款协议书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个人借贷合同2 甲方(出借人): 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借款人): 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 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账号: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个人借贷合同3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个人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 个人借贷合同5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的四倍。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出借人: 担保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6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借款一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一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一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一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一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一方向贷款一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一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一方保证从一九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一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一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一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一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一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一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一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一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一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一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一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一方(盖章) 贷款一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个人借贷合同7 现因借款人因(写借款用途)需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年月日,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身份证号: 出借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身份证号: 见证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8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保证方提供担保,当贷款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方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 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 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9 ,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xx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 第三条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 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个人借贷合同10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借款人以作为抵押物,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物。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个人借贷合同11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个人借贷合同12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合同签订日期 立合同人:、,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13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月息 ,即每月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四、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五、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个人借贷合同14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息为千分之一,利随本情,国家调整利率的,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贷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作抵押品,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人的贷款,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全部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人返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贷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借款人应提供相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5。担保人需要担保时,担保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义务偿还担保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目的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收取违约部分的罚款利息。情节严重的,银行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人逾期不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取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加减利息。 3、借款人使用贷款造成浪费损失或者使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应当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人。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贷款损失或者使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本合同发生纠纷的执行,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不得因贷款合同规定允许变更或终止合同而发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贷款合同条例》的要求变更或终止贷款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终止后,借款人占用的贷款和应付利息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并提交相关单位(如公证或验证,应提交公证或验证机关)。 贷款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 借款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 担保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15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年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m2,占地面积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大写),(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