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合同 推荐度: 公路运输合同书 推荐度: 公路运输合同书 推荐度: 集装箱公路运输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实用】公路运输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路运输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路运输合同篇1 甲方:; 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 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所有外购和输出的运煤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 2、运输单价:以当地实际运输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4元计算。(含税价)。 3、合同期限: 4、油料以及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点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拉运。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24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运输,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运输,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条例,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和调度,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丢失等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扣提煤单、煤票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生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处罚。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擅盖篷布减少损耗,每车损耗控制规定为100公斤以内,如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折扣运费,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损耗为准,超出部分按精煤价折扣运费。 四、其它条款: 1、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计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应积极的按照甲方派车单的期限调动车辆准时进场。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公路运输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有偿原则,在良好的信誉、互利互且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货物(见出货单或托运单),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指定的收货仓库。 二、乙方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准确、完整无损、安全地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好货物的交接手续。 三、一般情况下甲方需在托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紧急出货或需加急到达,乙方仍应保证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 四、货物的交接 1、在起运地办理货物交接时,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货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货单是货物管理责任交接的必要依据文件。 3、在起运地装货时,双方应共同清点货物件数,在确认出货单所记载的物件准确无误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出货单的承运栏上签名,承运司机之签名视为乙方之签章,由此产生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的出货单上签字后,货物管理责任即由甲方转给乙方,从即时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装卸到指定的收货仓库止,乙方对此期间所造成任何货物损失都负有完全的赔偿责任。 5、如果甲方提供托运货物的包装不完好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乙方应不予装载与出货,否则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所托运货物的包装状况完好无损。 6、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人共同在场办理点件交接手续,收货人确定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出货单或托运单)签字,如发现有货损,双方当事人应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甲方的到货异常报告书上批注说明货物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货人签字的运费结算凭证,则视为货物丢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货物的全部货款、该批货物的运费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货人承担的违约金。 7、甲方在客户处每月会有客诉机器或不良品,需要从客户处带回甲方厂内及修整,乙方应积极配合带回,费用按零担方式计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时间最晚3天内要派车去客户处装退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运输损失 1、运输损失认定:根据收货人及乙方承运司机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损失记录;双方无法认定或意见不一致的,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因自然灾害线路断阻或其它客观原因而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运输车辆及运输时间 1、为防止货物损坏,乙方所用车辆必须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货车,车箱长度需符合双方协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车辆不能符合双方协定的要求使实际装载货物未能达到应有的装载量,则少装部分应扣除相应运费。 2、从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承运时间内到达目的地,超出时间为违约。 七、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起运地至目的地运价,并签定运输协商议价目表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调高运价,若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运价,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说明调整运价原因,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共识后,始可调高运价,市场运输价格降低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相应调低运价,若乙方故意隐瞒且被甲方核实时,甲方有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内最低运价结算运费。 2、货物到达由收货人点收完毕后,若货物无损失,收货人应在司机随车携带的产品送货单上签收,若货物到货有损失,收货人应填定到货品质异常报告书说明物品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赔偿金额,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赔偿,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运费。 3、乙方在装货后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运费发票,同时甲方财务在15日前收到发票及请款单的,以月结三个月付款,乙方若因发票等资料不全延误,则甲方可延后一个月付款。 4、乙方根据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必须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之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运费。 5、在每次承运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关装货数量信息,乙方收到装货信息后合理安排车辆至甲方装货,最晚2天内需要安排车辆来甲方装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八、违约与赔偿 1、乙方逾期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次运费的20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收货仓,由乙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仓,由此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按本条第1项处理。 3、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时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破损、雨淋、污染、缺少、灭失等各种损失情况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4、如因逾期、错运、毁损等情况,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运费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逾期或不能交货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车时,乙方应保证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货物受损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缺少、灭失等损失情况之赔偿按照樱花卫厨广州分公司市场正常销售单价进行全额赔偿,若是因破损、雨淋、污染等损坏导致收货人不收货的按照广州分公司市场销售单价的5折进行赔偿。 6、甲方将每月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连续两月评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应依诚实信用与甲方从事商务往来,不得有与甲方相关人员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全部余款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请甲方相关人员之情事,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当月运款的5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相关人员如有谋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有关主管反映。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揽事项交第三方处理。 11、无论乙方为何种形式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员工,因乙方违法招用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所雇司机(含装卸人员)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附件中报价单,价格为包含保险的价格,出现任何货物损坏由乙方承担,合同生效后需购买全年保险。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若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4 甲方(托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氯化铵。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 (3)乙方装货 (5)发往目的地交货 (6)甲方验收签单 (7)验收后取回单 (8)将回单交回甲方财务 (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甲方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甲方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 5。2、结算方法为:每月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运输指令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保险 乙方应当购买整车险等运输保险,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运输费用内,不再另计。 第八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7。3、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传真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九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甲方所辖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5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运输要求 1保证货物的质量,防止变质,其中四季豆怕压。2承运人装货: 3合同签订后六天发货、8天运到; 4衡阳正大有限公司凭领货证在货款交清后取货; 5如发生时间上的违约,除可免责条件外,其余违约均按运费的3进行赔偿;6如有货物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注意报价)。 第六条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6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运输方式为。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元(大写: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有偿原则,在良好的信誉、互利互且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货物(见出货单或托运单),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指定的收货仓库。 二、乙方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准确、完整无损、安全地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好货物的交接手续。 三、一般情况下甲方需在托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紧急出货或需加急到达,乙方仍应保证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 四、货物的交接 1、在起运地办理货物交接时,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货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货单是货物管理责任交接的必要依据文件。 3、在起运地装货时,双方应共同清点货物件数,在确认出货单所记载的物件准确无误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出货单的承运栏上签名,承运司机之签名视为乙方之签章,由此产生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的出货单上签字后,货物管理责任即由甲方转给乙方,从即时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装卸到指定的收货仓库止,乙方对此期间所造成任何货物损失都负有完全的赔偿责任。 5、如果甲方提供托运货物的包装不完好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乙方应不予装载与出货,否则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所托运货物的包装状况完好无损。 6、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人共同在场办理点件交接手续,收货人确定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出货单或托运单)签字,如发现有货损,双方当事人应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甲方的到货异常报告书上批注说明货物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货人签字的运费结算凭证,则视为货物丢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货物的全部货款、该批货物的运费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货人承担的违约金。 7、甲方在客户处每月会有客诉机器或不良品,需要从客户处带回甲方厂内及修整,乙方应积极配合带回,费用按零担方式计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时间最晚3天内要派车去客户处装退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运输损失 运输损失认定:根据收货人及乙方承运司机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损失记录;双方无法认定或意见不一致的,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因自然灾害线路断阻或其它客观原因而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运输车辆及运输时间 1、为防止货物损坏,乙方所用车辆必须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货车,车箱长度需符合双方协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车辆不能符合双方协定的要求使实际装载货物未能达到应有的装载量,则少装部分应扣除相应运费。 2、从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承运时间内到达目的地,超出时间为违约。 七、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起运地至目的地运价,并签定运输协商议价目表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调高运价,若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运价,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说明调整运价原因,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共识后,始可调高运价,市场运输价格降低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相应调低运价,若乙方故意隐瞒且被甲方核实时,甲方有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内最低运价结算运费。 2、货物到达由收货人点收完毕后,若货物无损失,收货人应在司机随车携带的产品送货单上签收,若货物到货有损失,收货人应填定到货品质异常报告书说明物品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赔偿金额,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赔偿,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运费。 3、乙方在装货后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运费发票,同时甲方财务在15日前收到发票及请款单的,以月结三个月付款,乙方若因发票等资料不全延误,则甲方可延后一个月付款。 4、乙方根据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必须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之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运费。 5、在每次承运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关装货数量信息,乙方收到装货信息后合理安排车辆至甲方装货,最晚2天内需要安排车辆来甲方装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八、违约与赔偿 1、乙方逾期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次运费的20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收货仓,由乙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仓,由此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按本条第1项处理。 3、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时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破损、雨淋、污染、缺少、灭失等各种损失情况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4、如因逾期、错运、毁损等情况,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运费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逾期或不能交货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车时,乙方应保证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货物受损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缺少、灭失等损失情况之赔偿按照樱花卫厨广州分公司市场正常销售单价进行全额赔偿,若是因破损、雨淋、污染等损坏导致收货人不收货的按照广州分公司市场销售单价的5折进行赔偿。 6、甲方将每月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连续两月评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应依诚实信用与甲方从事商务往来,不得有与甲方相关人员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全部余款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请甲方相关人员之情事,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当月运款的5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相关人员如有谋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有关主管反映。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揽事项交第三方处理。 11、无论乙方为何种形式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员工,因乙方违法招用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所雇司机(含装卸人员)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附件中报价单,价格为包含保险的价格,出现任何货物损坏由乙方承担,合同生效后需购买全年保险。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若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8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及为确保甲方货物安全顺畅的运输,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货物名称:钢坯 二、运输路线:甘肃定西陕西咸阳 三、合同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在合同期内,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重量、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由甲方另签运单确定。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托运前报清货物的数量、吨位、并配合乙方适时调节货物运输的运价,使乙方在确保货物及时运出的同时,也要使甲方的运输成本降到市场最低价。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保证车辆的装卸正常,并向乙方承运车辆支付运费。 3、甲方保证乙方在兰州调配车辆的独立性,不能有第二家货运部参与派车。 4、甲方负责提供对到达货物的。检验,如有异议应及时告知乙方。 5、甲方保证货源每月最低1000吨。 6、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有发生车辆被公路执法部门扣押,由甲方出面协商解决问题。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交付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对所承运货物承担的责任:(1)如有整车丢失,乙方应承担出厂的成本价。(2)如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的二次费用,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调妥善解决,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必须确保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车源充足。 4、乙方必须确保在每次托运时,运费单价都按市场价最低价结算。 七、合同保证 1、为确保本合同顺利合法实施,甲方向乙方收取10万元人民币作为运输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终止之时甲方必须向乙方返还1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当地有关工商、税务、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办理的各种合法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道路经营许可证等)。 八、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无法取得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可终止合同,但需提前15日告知另一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日期: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篇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附:运单编号:,签发时间:年月日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承运人:,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10 托运方(甲方)签订时间: 承运方(乙方):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按照平等、公平、自愿、诚信原则,制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到达地点、到达时间、收货人、运费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量,合理调配车辆,不可以变动、倒换承运货物。如违反本协议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购煤炭的装车地点进行装运,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确保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煤炭热值不低于大卡公斤,每减少大卡公斤,扣除乙方运费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甲方托运货物时应了解甲方货物特性,并以合理方式装卸、运输,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或货物质量发生变更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或其他任何 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给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方每收到货物两万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的运费,余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全部结清。 6、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催告甲方支付并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其他货物的托运,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扣留托运货物,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8、乙方将货物运至到达地点后,如因故未完成交货,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妥善保管该货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费用。如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运输合同篇11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代办公路运输业务;服务范围: 上门提货、运输设计、货物查询、代办保险、打包、代办运输、送货上门等一揽子服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收到甲方货物后至交付甲方的收货客户止,负责货物的安全保管。 2、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破损、缺失等意外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运输业务。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前以传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运输信息,方便乙方进行服务安排。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错误而造成的时间延误或经济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委托乙方托运的货物必须填写正确品名、保证不夹带危险物品、国家禁运物品、货物外包装符合运输要求,甲方承担未执行以上规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责任并负责赔偿,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遇到破损、遗失、短缺,甲方必须提供货损货物的发票、货损鉴定报告,并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应的单证,否则由此造成保险公司或承运公司拒赔,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保险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托运单上委托为准。物品如需投保,保险费按投保金额的0。3收取(其中绝对免赔额为500)。甲方承认乙方已经告知不保险的风险及了解不保险情况下如遇到货物破损、缺失的赔偿标准: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5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5倍。 五、关于货损 1、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将按保险公司条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甲方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相关文件。 2、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未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赔偿,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5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5倍。 3、索赔期限:甲方在货物发生损坏或缺失后的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索赔;如超过期限乙方将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或延误的,不负责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灾、罢工、民变、暴乱、战争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错误、不准确造成的损坏、延误、错交; C、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缺陷或货物性质不适合特定运输方式以及运输过程中因气候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坏或变质; D、包装方法不良; E、交付时外表状况良好,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或损坏及货物合理损耗。 F、甲方未对货物进行防潮处理、对因受潮而导致的货物损坏或损失。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必须把加盖公章或业务人员签名的托运单交于乙方确定委托关系,乙方开具货运分单为结算凭证。如甲方对乙方运单金额有异议请在乙方开具分单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2、采用月结方式,每月运输款结算至当月的2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5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额度为人民币。超过额度,乙方将立即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须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运费。双方如有争执,应按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决。 七、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二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顺延。 八、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 A、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B、签字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九、乙方必须对甲方托运货物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漏甲方发货目的地。 十、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篇12 合同编号:运字〔〕年号 托运方: 承运方(车主、车号): 承运方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数量,详见发货单(码单:); 本批次货物总价值: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装车时包装完整、整洁、无破损、无淋浴;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年月日时;货物运到期限小时。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按托运人及收货人要求装卸为主。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按收货人要求验货,并要求收货人在随行的码单上盖章或有权人签字。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向托运人结算运费; 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直接向收货人结算运费;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托运方及收货人的要求,临时变更运输路线、到货地点而增加运输费用的,承运方有权向运输费用实际承担人收取。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对货物的毁损、丢失、盗抢、事故、雨淋潮湿,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产品变质,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弄脏等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义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偿付给承运方给承运方违约金元。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给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条件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元。 3。承运方没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给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取证,积极向保险部门索赔。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运方二份、承运方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公路运输合同篇13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考核,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合作,乙方为甲方的物流承运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甲方发运的气体危险类为2类,乙方公司本身以及其配备的所有车辆人员均必须有符合甲方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照 二、甲方委托乙方发运气体钢瓶集装格。除非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车厢12。5米长,30吨以上荷载质量的拖挂式货车{车况良好}进行装运。 三、乙方应将车辆及相关人员驻于甲方工厂内,以确保能够随时接收并执行甲方的发车指令。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配送。如到货延迟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则该趟运费折扣为80,且乙方须承担所有相关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执行甲方合理发车指令的(常州、张家港),甲方有权扣发乙方运费200元,且甲方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提供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否则视为甲方自身员工违规等同处理。 五、甲方应确保每天至少让乙方驻厂的车辆发运一车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当天无货可发,且每月之中无货可发的情况达到第五次的,则甲方支付乙方”放空费”人民币300元次。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当天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不能装货返回,则甲方支付乙方“车俩人员过夜费”人民币200元夜。 六、在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保证货物的完好及安全,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货损货差的,乙方须就货物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连带责任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索赔的权利。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免责。 七、双方合作的的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须在此月日前核对完毕并由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接受日期以发票签收日为准}的次月日之前将相关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则甲方每天按运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八、从甲方位于东xx的总厂到常州往返的运费为2450元趟。到张家港每天往返2趟及以上的,往返运费为1600元趟;到张家港如每天往返1趟的(每月允许有4天往返1趟),往返运费为1700元趟。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内容的通知,本合同自动延期1个月。只能自动延期一次,待双方签订后续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