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住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住房书面租赁合同 推荐度: 租住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住房租赁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住房租赁合同1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年月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5、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万元。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6、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第六条信托目的 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 第七条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九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一年后的个工作日内;第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 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十条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信托发行费用; 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信息披露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以上时,超过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 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益人的权利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如实提供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 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望谟县复兴镇商业街(文化路5号)的私有房屋一楼立面出租给乙方。(不包括过道和楼梯间) 二、乙方自愿将位于望谟县复兴镇商业街(文化路5号)一楼的。甲方门面出租用于经营业务,年租金28000元(28000。00元)。租期三年。第一年租金,即28000元(28000。00元),从第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期届满后,再支付下两年租金。三年租期届满后,甲方有权随价格上涨根据市场调整租金价格,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该房屋一楼立面的权利。 四、乙方入住时,甲方收取押金2000元(人民币20元),直至乙方拒绝续租。 五、乙方租赁期间,任何人不得损坏房屋基础设施或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上述情况,乙方有责任进行维修或更换。 不及物动词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任何国家禁止性规定或非法活动,任何人如有此情况有权报警。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附属建筑。如需修改或补充,必须征求甲方意见,并征得甲方同意。租赁期限届满或乙方不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合同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内,乙方负责一楼的水、电、卫生费用。电费一次一元,水费每吨三元。水、电、卫生费用按有关规定每月支付一次。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拖延水、电、卫生费用。如果拖欠金额较大,超过100元,甲方有权切断水电供应,扣除押金,作为水、电、卫生费用。 九、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晚23:00后,乙方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播放大声音乐,以免影响隔壁邻居。一两个人不听劝告,扣押金,第三次后被赶出楼。 十、除承租人的三代近亲属外,承租人不得带闲散人员过夜。 十一、居住时,必须保持室内和厕所的新鲜、清洁,生活垃圾必须扔至指定地点。 十二、乙方不得将该房屋一楼立面单独转租。转租视为违约的,转租给第三方无效,该房屋终身不得出租。 十三、双方应遵守上述条款,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违约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20。0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三年租期届满或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合同自动终止。 十五、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裁决或向法院申请诉讼程序裁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姓名:国籍:地址:编码:联系编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地址:编码: 承租方姓名:国籍:地址:编码:联系编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地址:编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年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租金按结算,由乙方于每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年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年房屋租赁合同中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年房屋租赁合同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年房屋租赁合同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年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个月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规定。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年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年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该房屋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住房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其位于年月日乙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并愿意出租。 二、租赁期限 距年还有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为人民币元 2、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发现乙方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情况后。,并检查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及其他违约行为,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必须在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和保养 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时,应确保出租房屋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物品设备移交清单》(见附件1)向乙方移交相关物品设备。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根据清单中记录的条件和特征将货物和设备归还给甲方。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房屋、物品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 3、租赁期内,甲方承诺不将该房屋出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依法使用该房屋,并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大厦管理公约和住户守则;甲方不得制造噪音或打扰邻居。如乙方被投诉后仍未改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租金。 4、自交付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共分摊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5、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及其他环卫、环保、消防、公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应确保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不被损坏或改变,并负责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 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任何第三方。如确需出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出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租赁该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天提出,双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在房屋上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并在安装完成后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时,必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则自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未能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每逾期一天收取月租金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 5、在租赁期内,如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该房屋,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违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未予改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6、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果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必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任何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将在另一方收到通知后天后自动终止。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十一、合同到期; b、任何一方违约,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如果固定装修嵌入墙壁、天花板、地板等。拆除后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拆除;否则,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日内完成清场并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租赁房屋及其相关物品和设备(按附件1)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但如甲方预约,甲方有权带准租户或准买家进屋看房,乙方应予配合。 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贵阳市小河区清水江路星河国际城一单元1406号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入住后,对房屋内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提出合理的改善要求时,双方应本着和睦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三、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议定上过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元,租赁期限为20年3月20日至20年3月20日止。付款方式为半一付。 四、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付给甲方半年租金人民币(大写)壹万零捌佰元,另加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陆佰元,并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开户行,租赁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给乙方的。保证金1800元。 五、上述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下列责任。 1、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维修。 2、乙方在归还甲方房屋时,不得将房屋装修拆除及影响房屋结构,甲方对乙方装修不作任补偿。 3、租赁届满时,把房屋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如需续租,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七、出租房的用途为民住,乙方不得改作他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无理的借口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付违约金1800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 租赁方:(以下称为乙方) 一、本合同是双方的住宅租赁证明。双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应根据租金标准、住房条件及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相关规定,核实乙方所租房屋的应付租金。当住房条件或租金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整。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生活安全和正常使用。因房屋倒塌或损坏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在当月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不交租金的,处以所欠租金10的罚款。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如乙方与第三方换房,且符合相关规定,甲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甲方应继续租赁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合同且未改正,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后延期或拒绝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内,已在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乙方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室内装修及设备,并爱护使用。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梯间、门口、走廊、屋顶等公共部位。乙方应爱护和爱护共用天线的电梯、电视等公共设施,防止损坏。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应当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检查维修。因拒绝检查或维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和设备。如有必要,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除和更换。如擅自拆除或改变,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出租甲方房屋时,本合同在甲方变更的同时终止,变更后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需要腾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的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转租、转让、出借、交换、出售或者变卖;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 5、房子连续闲置六个月以上; 6、全家搬到了其他地方。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办理以下手续: 1、根据租赁合同检查房屋和设备; 2、结清应支付的房租、取暖费及相关费用。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以及本单位其他规定,应在双方合同补充栏中写明,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甲方(单位和经理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商铺租赁协议: 一、出租屋情况,店面位置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该房屋,乙方有优先出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10天内与甲方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另行签发合同。 三、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必须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租金。如果租金支付不当,将被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的罚款。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比上年增长10。 四、保证金 (1)乙方必须支付人民币 (2)合同期满,乙方遵守合同规定,付清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搬出时,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各种费用的支付 (1)物业服务费:乙方自行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 (2)水电费:乙方自行支付。 (3)维修费用: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质量和内部设施损坏,包括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而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这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社会公共收费(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支付 (6)租赁期内房屋装修。房屋人为损坏由乙方及时修复,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复。 六、商店名称的使用和注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单位名称作为店铺名称进行注册。如需使用,必须经甲方批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和任何其他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七、店铺租赁协议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变更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相互交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移交给第三方,则本合同对原乙方及房屋使用权人继续有效。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对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一切经济和民事纠纷负责。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内外的所有设施完好无损。确需改造或增加其他固定设施的,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所需资金由乙方支付,合同期满,乙方如需拆除,应恢复房屋原状,不愿意或不允许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十、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统一规划等原因需要拆除房屋,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合同终止。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一、合同终止后要及时迁出,否则按出租房屋支付租金。 12、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4、店铺租赁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小区号楼。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万仟佰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人民币元月()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付款。 (一)付款时间:乙方按(月季度年)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房租 (二)具体支付:年月签订合同时,乙方将首次支付租金元(含个月房租元和押金元);每(月季度年)日前必须交付房租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房屋租赁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如乙方出于改善居住环境角度需要对房屋设施加以维修或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以及房屋内甲方提供的物品损坏,所产生的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甲方提供的设备或室内物品使用情况异常,请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否则出现问题需由乙方自费维修或赔偿甲方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如出现由于乙方承租居住期间导致的火灾、发水等事故,事故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如遇无法联系乙方等情况,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身份证明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一)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担以下费用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等费用。 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租赁和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责任。 1、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乙方将该房屋擅自调换使用的; 3、乙方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或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用品或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个月;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有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 乙方承诺按年租用该房屋,如租期未满12个月乙方提出退租,则乙方在已发生的租用租金之外,须向甲方多缴纳1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甲方如租期未满需要收回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房屋押金,但不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如需继续承租,须在租赁期满日之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10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位于文化南路楼上一套住房租给乙方。特拟定以下条款,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须在租住期间保护好室内现有的。一切设施完好:《29寸电视一台,电视柜一个,沙发一套,衣柜两个,双人床一张,热水器一个,旧洗衣机一台,旧抽油烟机一台,煤气炉一台。》 二、租房时间为年,即从20年7月11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金每年一万贰仟元(12000。00)整,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甲方暂收乙方20元押金,待到合同期满如住房的设施完好无损和不欠所有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房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卫生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五、租方期将满时,如乙方不再租住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单方违约,就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用于。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付款,每月提前天付款。另付押金元,共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 一式份,甲、乙各执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贵阳市小河区清水江路星河国际城一单元1406号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入住后,对房屋内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提出合理的改善要求时,双方应本着和睦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三、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议定上过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元,租赁期限为年3月20日至年3月20日止。付款方式为半一付。 四、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付给甲方半年租金人民币(大写)壹万零捌佰元,另加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陆佰元,并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开户行,租赁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给乙方的保证金1800元。 五、上述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下列责任。 1、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维修。 2、乙方在归还甲方房屋时,不得将房屋装修拆除及影响房屋结构,甲方对乙方装修不作任补偿。 3、租赁届满时,把房屋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如需续租,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七、出租房的用途为民住,乙方不得改作他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无理的借口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付违约金1800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协议,协议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小区号楼;位于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万仟佰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九、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十、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十二、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三、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四、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十五、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八、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九、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4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码:电话: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哈尔滨xxxxx号楼x单元5xxx室xx平米房屋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期限自xxxx年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二、付费方式:一次性交齐租金,一年租金为xxxx元人民币。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居住使用,(如出现违规违法后果自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专卖和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四、乙方应爱护屋内设施,若有损坏应按市价赔偿。屋内设施有:(二张床、数字电视接收机一台和遥控器一个)。 五、乙方应合法使用居住,出现违法违规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六、自乙方入住日起,水费、电费数字电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自乙方入住日起出现一切事故灾害如:(火灾、水灾、失窃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活居住。 九、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在继续居住,甲方不与退还剩余房租费。若甲方不在继续出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房租费。 十、因政府征用或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剩余租金,双方无毁约责任。 十一、租赁期将满,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提前二个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三、以上未尽事宜另作协议补充。 备注:水表指数: 电表指数: 乙方签字:甲方签字: 年月日自住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A电器: B家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房屋用途为,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用途。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第一年租金元,计人民币(大写)肆万伍千元,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均为50000元,计人民币(大写)伍万元,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年房租支付应在房租到期前提前一个月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若人为对房屋造成损害应对甲方进行赔偿,房屋自身出现使用功能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乙方应配合甲方维修。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用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使用,不得将已经租给乙方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方,并不得在未经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涨价; 2。在租用期间,甲方应对房屋自身出现的实用功能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维护。 3。乙方必须遵守房屋所在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缴费凭据,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水、电、底数各是:水吨,电度。 4。租用期间,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租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租达30天以上的; (4)连续三个月不缴纳水、电、电话、电视费用的。第六条甲方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元。 第七条免责条款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为相互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子的位置、房间数量、面积和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房屋的;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已拖欠租金共计个月。 租赁合同到期终止的,承租人到期找不到房的,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承租人应当负责赔偿出租人遭受的损失。 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支付期限以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修理房子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应每隔 出租人修缮房屋时,承租人应当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确实无法修复的,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共同修复,承租人支付的修复费用应当用于抵消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财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财产所有人继续有效。 2、出租人应在出售房屋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方交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规定向承租人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负责赔偿人民币元。 2、出租人未能按时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负责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出租人未对租赁房屋进行修缮(或未按要求进行修缮)的,应负责支付违约金。承租人因此受到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租赁房屋因此受到损坏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充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制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份合同副本应发送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在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