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的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现租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门牌)市区路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每年月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月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方签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现租人(乙方): 承租人(丙方): 年月日起生效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作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年月日止,共计个月。月租金为(币)。 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的第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九、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l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三、本商铺租房样本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商铺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街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期限 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费用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 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承租房屋”或“房屋”)坐落于共(套)(间),朝向,房屋结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按该用途亲自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房屋(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每6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房屋租金,合同期内的其余房屋租金由乙方在每6个月的前一个月的阳历25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计人民币,该保证金用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承租房屋,应提前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此确认,在本合同期内,无论甲方基于何等原因、何等条件和价格转让承租房屋,乙方均无条件放弃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房屋的使用 乙方应自觉维护承租房屋安全和设备完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导致损坏时,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按原状恢复。 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做好用电、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安全等各项措施。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如需扩建、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届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或增添其他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凡承租房屋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和及时交纳。 如乙方逾期交纳前款费用而导致甲方被追索或承担的,甲方有权按照欠交费用总额每日1计算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有权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等滞纳金。如乙方超过30日仍未缴清欠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房屋,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甲方不予承担除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的维修及由于房屋原因产生的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满及房屋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及时腾房并将房屋妥善退还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应当于届满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甲方经审查认定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规定后及时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转让租赁权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作或合伙经营使用承租房屋的; 6、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装饰装修或添附其他房屋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如乙方违反前款规定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的协商 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扣减,剩余部分连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须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无息退还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房屋占用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承租房屋而乙方拒不交还的,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承租房屋占用费,甲方有权在乙方保证金当中扣除该等占用费。 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后拒不交还承租房屋的,将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减少租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交纳房屋租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如数交纳的,乙方每日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房租滞纳金;乙方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仍未如数交纳租金达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前述滞纳金,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租赁期内,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比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收取违约金;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而获利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返还不当利益或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房屋因地震、暴风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原因致损或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房屋被政府列入拆迁范围而需要拆除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条件予以搬离并退还房屋。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后房屋附属物的处理 无论本合同因何等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承租房屋内的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桌椅、书籍、卫生器具、用电器具、房屋装饰装修物等)搬离或完好拆除,逾期没有搬离或没有完好拆除的,房屋内遗留的附属物均无偿归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备案机关(盖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5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1、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路,建筑面积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4、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6、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7、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9、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商铺位于。该商铺共层,实用面积平方米。租期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方应在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范围包括:安装好的楼梯扶手、门、铺好地板砖、广场打好水泥)。商铺门前的广场全部归乙方使用,商铺首层后门甲方不准摆卖,由乙方使用。水平墙体广告位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20年月前将商铺验收合格后交给乙方装修。如超过20年月日仍未交付乙方装修:交付日期在20年月日前,乙方装修期延长一个月,即租金应自20年月日起开始计算;交付日期在20年月日后,甲方需双倍煺加乙方押金,即甲方煺回乙方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在双方签订合同的3天内,由乙方付给甲方商铺租赁押金人民币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同甲方返还给乙方。该商铺第一年至第叁年的月租为人民币元整。第年到第年每年租金递增。第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第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第年月租为人民币元整。第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第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每月在10号前交清商铺月租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交租金,每天应加收月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1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作废,押金不退。 第三条:甲方负责该商铺供水,供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用一寸水管,供水设施安装到各楼层卫生间,供电设施必须安装到该商铺外墙)。用电负荷为80千伏安,接入电压为380伏。建筑消防设施(水表,电表)交给乙方使用,房屋出租税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因产权纠纷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因国家征用等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煺回押金,并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提出,乙甲方有权不煺回押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定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姓名: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40门面及紧靠40门面左则的109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的40门面租赁给乙方。40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有,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40门面20xx年到20xx年的合法经营权。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五年,自20xx年11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1、40号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圆整(1450。00),190号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壹千圆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号到6月7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壹万柒仟肆佰圆(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190号门面的租金壹千圆(1000。00)。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伍千圆(5000。00)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3、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2、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4、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及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3、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4、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5、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租赁期租金总额。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2、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3、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8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亲民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88。9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用作四季沐歌太阳能销售专卖店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15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务必带给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5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务必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带给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职责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务必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务必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xxx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回到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透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甲方所有的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20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1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20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月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商铺租金元、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办公室租租金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月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 日期:电话: 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概况 1、乙方向甲方租赁路号,底层开间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场地平方米(详见建筑平面图所示)。原商铺内的附属设施及其他设备见所附设备和设施清单。 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商铺经查看,设备和设施等物品均完好无损,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要求。 3、乙方租赁的商铺共计间,甲方提供照明电源0。7Kw间,计Kw照明电源。乙方如私自扩大装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租赁的商铺内,有间卫生间(卫生间内设施见设施清单)、只水表,乙方有责任加以保管,如有损坏,则乙方必须加以维修和更换。 5、乙方租赁的商铺内,有只电表、只煤气表,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自行安装电表和水表,并每月向总表贴水、电的差额度。水表、电表安装后,乙方不再支付水、电表押金,但仍须支付电费押金。 7、《建筑平面图》和《建筑内部附属设施和设备清单》是本合同的二个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商铺用途 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商铺用途作商业经营用。主要经营。乙方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好有关三废处理。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至年月日撤离商铺,由甲方收回。 2、当租赁结束后,乙方如欲续租的,应以书面方式在租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视为放弃续租和优先租赁权。双方未在本合同到期一个月前达成续租合同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一)租金按每间为单位计算 1、第一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第二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3、第三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4、每年分两次付款,每次付六个月的房租。年月日前为第一次付款,第五个月中旬以前为第二次付款。下一年度付款日期同上一年度。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个月的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本合同终止时,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外,余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和保养 1、甲方在商铺出租期间,应保证乙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商铺不漏不渗。甲方提供的用电、用水、用煤气、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除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和外线的突然事故以外)。 2、甲方在计划对出租的商铺进行修理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不得阻挠。如乙方阻挠,甲方不承担商铺和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则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3、乙方应爱护商铺及其设备、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须扩大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或在租赁范围内添置设备及装修时,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方案和装修图。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并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实行(政府部门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提供的申请书、方案图、装修图、及甲方的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作为甲方收回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商铺的质量的验收标准。 4、如由于一个使用不当而导致商铺损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使用时的标准在三日内进行修复。乙方自行无法修复或三日内不予修复的,则甲方自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终止(包括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商铺)乙方撤离时隔墙、卷帘门不得拆除,乙方扩容的设施、装潢可搬移并不影响使用价值的,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三日内搬移。超过三日的,归甲方所有。 6、乙方承租后,门面后墙不得擅自开后门,如需开门,需经甲方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房租不退,乙方损失自负。 7、租赁期所发生的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等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关系的变更 1、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商铺挪作他用或转租他人。乙方如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租期为1年的为1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2年的为2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3年的为30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如遇以下情况则本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商铺。 1)乙方不依前述约定的方法和用途正常使用本建筑; 2)擅自将本建筑转租的; 3)逾期十天不足额交纳租金、水、电、煤气费的; 4)乙方在租赁的建筑内从事政府法律、法令、政策不允许的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由于政府的原因或甲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动迁,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终止合同,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如有乙方推荐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一个月的商铺租金;如无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所剩商铺租期的全部租金。 2、乙方逾期不归还(包括合同正常到期,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商铺)租赁商铺的,除补交占有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标准为:到期如不归还租赁的商铺,第一个月(不到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为二个月的商铺租金,如逾期第二月(不到二个月的按二个月计算),没有归还,则偿付违约金为四个月的商铺租金,如逾期至第三个月的(不到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则偿付违约金为六个月的商铺租金,依此类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3)、4)款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所剩商铺租期的全部租金,但不低于贰万元)。 4、乙方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乙方应在三日内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擅自拆改商铺结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并在三日内恢复原状,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全称):承租方(全称): 签约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商铺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商铺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号室(部位)(以下简称该商铺)。该商铺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商铺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商铺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商铺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4。2该商铺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商铺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商铺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商铺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商铺,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商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商铺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商铺,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商铺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商铺、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商铺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八)。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商铺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商铺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商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地址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租赁物的用途 乙方租赁此房仅作商业房使用,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A、租金支付 A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 A2: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为每年支付壹次,并必须提前十五天时间交付下年的房租。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为违约,违约金六千元整;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乙方逾期支付超过七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使用权。 A3: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租赁押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及交接完成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B、各项费用的缴纳 B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或交付给甲方; B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 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B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五、A、水电的安全约定: 因乙方承租商铺后对商铺水电进行改造!对商铺的设施,包括水电的铺设和布置,乙方应做到定期检查水电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提前处理;由乙方根据商铺经营需要自行改造铺设水电路线,所以对水电安全引起的任何损失和水电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B、营业执照注销约定: B1、乙方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合同,应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甲方确认后退还交房押金。 B2、如果是乙方转让给新的承租方,要先行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等待新的承租方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后,甲方确认后退还交房押金。 C、商铺消防安全责任约定: 根据消防安全的规定,为保证及做好商铺消防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本责任约定,由乙方遵守执行。水电线路由乙方铺设改造布置,乙方应做到定期排查消防隐患,乙方对消防安全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C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商铺内,商铺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酒精炉,液化气,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对雇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C2、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因忽视安全防火措施或者其他原因而人为地发生事故所造成租屋损害、破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6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63、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6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材料。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租赁期内,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并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7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可按照乙方的需要进行装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用到期后所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所有装修进行损坏。 73、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的防火防盗及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74、租赁期内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对于出租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分租或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均视为无效,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需转租时,应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甲方重新和新的承租人签订合同!乙方不得私自和他人(第三方新承租人)签订合同。 75、如乙方到期不续租亦需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好提前联系新的承租人; 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应重新签订合同。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82、承租期内,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3、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九、违约责任 91、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合同期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甲方不退还租赁押金; 92、合同期内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双倍租赁押金。 十、其他 10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0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5、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按压指纹后生效。 出租人(甲方)签字: (手抄)本人已阅读以上全部内容,愿意遵守以上条款的约定责任!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签字: (手抄)本人已阅读以上全部内容,愿意遵守以上条款的约定责任!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占地面积平方米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年,即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一年为元,共计年,合计金额:。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一次性付清,到租金到期时前一个月,如继续租房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甲方需优先考虑。 3、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必须经得甲方允许后,承租人才能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4、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签署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湘乡市万家丽精品建材大世界18栋一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内容: 1、租赁期限:自20年止。 2、租金价格每年一定,随行就市。 三、定金、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合同到期,押金不计利息,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2、元(大写:) 3、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负责单位按合同缴纳。 4、支付:资金按每年度提前20天预先交纳年度租金。 四、商铺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税金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乙方须遵守湘乡万家丽商贸有限公司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 五、门头雨棚和广告必须按照有关部分统一规定制作,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须负责商铺内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泽乙方必须承担损失并负责维修。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门面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经营,门面装修内容无偿给甲方。 七、门面到期后,若甲方此门面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双倍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租期的租金。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能退还乙方租金及押金。 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 1、甲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城市规划调整、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索赔。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均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