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多人合伙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投资协议书格式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合伙投资协议(集合15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投资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投资协议1 投资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职务: 被投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职务: 投资款及支付 主要包括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时间、占股比例等。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投资款使用情况,但在行使该权利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管理和运作投资款为限。甲方应保证其对投资资款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理,且投资款投入本合同约定的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法律纠纷。 甲方应当确保其对乙方的出资以直接持有乙方股权份额为目的。若存在代持情况的,应当向乙方如实披露。 如果投资协议书中对甲方权利有任何其他优先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对投资款进行经营管理,并保障其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款,保障公司和股东权益。乙方承诺将将按照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使用投资款。 收益与分配 各方按照其在公司合伙所占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收益和分红的权利,承担债务,分担风险。 税费的承担 各方基于本次投资所应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保密义务 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与本次投资相关的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退出及清算 甲方出资后,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乙方股东合伙人一致决定终止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乙方发生破产或清算事件;发生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方投资全部划入乙方开设的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投资方:(甲方) 法定授权人姓名: 被投方:(乙方) 法定授权人姓名: 年月日 合伙投资协议2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上双方合作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这一基本原则,意见统一共同拟定以下合作事项和各条款。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 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职责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与组织结构。 (2)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严格管理部门,确保旅行部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转正常。 (3)关于双方和客户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 (1)协助甲方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细致、严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知名度,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长远发展。 (4)规划并推进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实现公司各项年度经营指标。 (5)根据公司业务量及发展状况,建设和管理高素质团队,由甲方给乙方制定每月任务量,乙方保证完成该任务额。 三、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1、乙方投资额为万元,以方式出资,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其次作为公司营运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2、乙方应于年底分红前将应支付的资金转入甲方公司账户。 3、合作期间,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利润分享与分红方式 1、甲方公司总营净利润60作为乙方投资人的可分享利润,乙方投资人分享该利润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务额,则乙方年底分红相应减少。 3、乙方投资人不能转让其在投资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红。 4、在年底分红前,乙方若没有资金注入甲方公司,则不占有公司分红。 甲方: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合伙投资协议3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戊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作为共同发起人参与新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丁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戊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二、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新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三、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利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项目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项目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四、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甲方每周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的财务状况、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人员劳务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甲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并形成授权书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六、运营责任 为保证项目高效运营,甲方有权对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涉及到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的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议财务人员人选并形成授权书,并委任丙方为项目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甲方工作。 七、保密协定 1、所有共同投资人不得无故泄露任何哈密喀尔万旗食品有限公司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2、若有投资人进行撤资、股权转让等行为退出项目,同样不得泄露任何项目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3、泄露与否或泄露程度以其他共同投资人共同判定为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可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戊方(签字): 年月日 合伙投资协议4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将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为共同投资人身份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甲乙丙三方投资人有权相互检查各自所负责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当三方中一方或两方不再参加公司日程事务的管理时,从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两方有义务向不再参加公司管理的两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乙丙三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某一方或两方执行共同投资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投票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合伙投资协议5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伙投资协议6 合伙投资经营人:a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地址合伙投资经营人:b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住址合伙投资经营人:c方:姓名,性别,住址 合伙投资经营人:d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住址合伙投资经营人:e方:姓名,性别,住址 第一条合伙投资经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将现有店面联合共同经营,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投资方式和数额 经各投资人协商评估店面,以店面评估金额出资,本协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xxx。 第三条合伙投资经营的财产 1。合伙投资经营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投资经营终止后,各合伙投资经营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按照何种方式返还,大家一起协商解决。2。合伙投资经营的财产为全体投资人所共有,未经全体投资人一致通过,任何一方不得动用以上合伙投资经营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投资人一致同意。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4。任何投资者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伙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或为他人担保贷款,如因此给其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其他投资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伙投资经营资金的增减需由投资人一致投票同意,实行投资人一人一票并经所有投资人全体通过的表决办法。全体投资人根据资金增减,共同决定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合伙经营的利润分配由投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配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每月分红。 2。合伙经营的亏损分担由投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事务执行 1。为合伙经营业务负责人。 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公关业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2。为合伙经营财务负责人。 权限是:监督所有店面的现金进出;所有店面硬件设施的管理;每月财务报表的审批。 3。为合伙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 权限是:招聘,培训所有的店面经理人,向各店面补充和输送人员店面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为合伙经营督查负责人。 权限是:监督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5。其他合伙投资经营人的权利: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在运营过程中对公司经营模式及环境规划和人事管理变动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6。投资人为了解合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的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7。投资人对合伙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运行模式、盈余分配、亏损分担、人事任免等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采取全体投资人一致通过的原则。 第六条债务的承担 1各店面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的债权债务,均由其自己承担,不属于本合伙经营的债权债 务。 2。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符合以下条件:(1)承认本协议; (2)经全体合伙投资经营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在合伙存续期间,退伙的条件: (1)有正当退伙理由,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投资经营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6个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经营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经营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5)未经全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经营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4。自本协议签定起五年内,任何一方投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伙。 5。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若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则只能转让给其他合伙投资方。具体转让份额分配由退伙人与合伙人自行商定。 6。退伙人在合伙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合伙人退伙时,合伙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合伙投资经营者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经营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伙投资经营的解散与清算 1。合伙投资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投资经营期届满; (2)全体合伙投资经营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经营关系;(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合伙投资经营事业违反法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解散,即行推举清算人,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经所有投资人共同协商,因原店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而造成其他投资者损失的,原店面经营者应当赔偿其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经营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经营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合伙投资经营人各执一份。 a方(签字):b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c方(签字): 年月日 e方(签字): 年月日 d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伙投资协议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共同出资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店,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拥有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管理股份。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店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店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店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店成立后,行使其作为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店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店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店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店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甲方一个季度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在银行的存款证明、三亚经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店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甲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合伙投资协议8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一条全体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出资比例: 第二条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 甲、乙、丙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全体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共同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或破产。 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共同的投资的其他事由,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三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份,由三方于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合伙投资协议9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坐落于号的餐饮店,主要营业范围包括早点、各类快餐、酒水饮品等。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乙双方各以总出资额50方式出资。 (二)双方合伙的出资: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元(大写:)必须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首年房租双方各元须于年月日前向交纳,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月日前向交纳(或由餐饮店支出)。 (三)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元(大写:)。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风险告知:这里的合伙期限指的是合伙人协商一致约定的期限,但不包括合伙中途退出的情况。在合伙经营途中,合伙人基于正当理由可以退出合伙,但是其他合伙人如认为立即退出对合伙事业不利时,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则,退伙的合伙人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双方各50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按双方各50比例承担。 (三)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风险告知: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对于合伙债务的清偿,首先用合伙资产偿还,在合伙资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时,各合伙人应该根据他们的出资份额按比例分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二)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风险告知:关于合伙财产的转让问题,合伙财产不属于个别合伙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因此,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无处分权。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二)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各50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三)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投资协议10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占该公司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XX注入XXX即XX,注资XX期限共XX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XX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合伙投资协议11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 合伙投资协议12 合伙姓名合伙姓名 年龄年龄 住址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合伙人:日期: 合伙人:日期: 合伙投资协议13 为了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按有关法律要求、经双方反复协调、共同特定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自觉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 合伙人: 二、工程项目 广西罗城XX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工程施工地点:广西罗城XX棉花村棉花屯 三、合伙宗旨 经双方共同协议,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前期张三方出资承包广西罗城XX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合伙人及投资金额 本工程预计投资万元,前期出资人、出资无万元,前期万元本金及借代利息由与共同从开工之日起3月内归还债务、借代利息每月按债3计算、前3月并向借款人交纳风险金5万、如后期出资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而定,如果预计的总金额不能满足工程所需,所需资金由双方合伙人出资按所需金额平均出资,双方出资人当中某人如果因所出金额不到位,可以内部协商进行借贷,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合伙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后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投资款用于支付广西罗城XX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费用支出。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100)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材料等直接成本后,开工前3月内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后期再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合伙双方按比例分配各占50亏损) 六、合伙管理 1、建设单位甲方施工方、乙方共同协商签订主合同。 2、施工方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与双方合伙人管理。 3、合伙事务当中由与负责与收款及业主的衔接工作。 4、合伙事务当中由岀资负责与签订内部承包协议,该内部承包协议当中的利润及风险由双方合伙人(各占50)共同分担。 七、财务管理 由黄X负责现金及银行帐务存款管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可报销)、任何一方不得私拉乱用工程款项。 八、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任意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必须由双方同意方可退出。 九、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合伙期限 合伙期满,双方按盈亏分配比例、共同商议盈利分配、各项材料及机械的。处理按盈利分配比例处理、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解除协议。 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双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项目总额的10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认诉讼法院解决。 十二、协议签订 本合同与年月日签订的广西罗城XX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年月日签订的工程互相广西罗城XX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本工程的合同体系、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4共页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人伙人签字:年月日 人伙人签字:年月日 签订在场人年月日 合伙投资协议14 第一条共同投资者的名称和住所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者(以下简称“共同投资者”)就各方共同出资,甲方以其名义持有股份,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设立,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者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投资者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的。 三方一致同意以出资总额为的股权作为出资参加股份公司的设立,每一个共同投资者将持有股份公司总资本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损失分享 共同投资者应当按照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损益。 共同投资者按出资额对共同投资负责,共同投资者按出资总额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共同投资者投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地是共同投资者的共同财产,由共同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分享。 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的,每个共同投资者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取得该财产。 第四条事务的执行 1。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投资者,履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阶段行使和履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产生的成果,并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甲、乙、丙三方投资者有权检查各自负责的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当三方中的一方或双方不再参与公司日程事务的管理时,参与公司管理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向不再参与公司管理的双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甲、乙、丙三方执行合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属于合资公司,产生的损失或民事责任由合资公司承担。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因疏忽或不遵守本协议而给共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者可以对一方或双方执行共同投资提出异议。 如有异议,暂停执行。 如有争议,共同投资者应投票作出共同决定。 6。下列共同投资事项必须经共同投资者同意: (一)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向外国投资者质押上述股份; (3)更换行政人员。 第五条投资转让 1。当共同投资者将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转让给共同投资者以外的人时,共同投资者必须同意; 2。共同投资者之间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共同投资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者; 3。共同投资者依法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者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者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和出资;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何共同投资者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设立时,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按照共同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分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确保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全部财产,以向其他共同投资者提供担保。 任何一方承诺,如发生违约情况,给其他共同投资者造成损失,则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者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者协商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所有共同投资者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者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出生日期) 合伙投资协议1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XX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XX权作为出资,参与XX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XX份公司XX本总额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XX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XX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XX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XX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XX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XX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XX份公司XX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XX公司的XX份。 (2)以上述XX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XX份。 2、共同投资人在XX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XX份及出资额。 3、XX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XX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