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合同 推荐度: 基本建设合同 推荐度: 基本建设的借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基本建设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本建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本建设合同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细则》规定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书议定贷款人民币(大写),限用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正式办理申请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基本建设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细则》规定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书议定贷款人民币(大写),限用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正式办理申请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基本建设合同3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年。 第二条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在年月日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基本建设合同4 建设银行外汇编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 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账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 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 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 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 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和国务院《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于: 基本建设合同5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和(以下简称、)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申请的贷款(详见“基本建设贷款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提高经济效益,除遵守、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以下几点,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根据批准的概算,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元,规定该项贷款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预计分年用款指标: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 第二条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度分季用款计划,送乙方审查核定年度贷款指标。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帐户,全部贷款由乙方监督支用。甲方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指标内,按照规定及时供应贷款资金,因乙方差错事故造成资金供应不及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六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还款部分按年息计算;挪用贷款,挪用期间按年息计算。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七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一、基本建设收入; 二、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三、固定资产税; 四、利润。 甲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四份,除甲乙方方各执行一份外,分别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和银行总、分行(按项目隶属关系)各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基本建设贷款申请书 银行编号: 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建设项目: 计划任务书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初步设计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计划任务书批准总投资: 概算总值: 计划开工日期: 投产后预计: 计划投产日期: 每年能增加的经济效益: 要求贷款期限: 申请贷款金额(大写):;其中:已贷前期工作费用(大写): 贷款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银行审批意见:(盖章) 年月日 1本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经办行审批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贷款单位。 2贷款单位接到批准的贷款申请书,与经办行签订贷款合同。 基本建设合同6 合同编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贷款方: 借款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 年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万元; 年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material)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份。 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基本建设合同7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年。 第二条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第四条借款方保证在年月日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基本建设合同8 建设项目: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根据,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共为年个月。其中建设期从年月至年月,还款期从年月至年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建设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贷款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财税部门意见: 地(市)行审查意见: 省分行审查意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基本建设合同9 建设银行编号 贷款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电话联系人 建设项目 计划任务书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初步设计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计划任务书批准总投资 概算总值 计划开工日期 投产后预计 计划投产日期 每年能增加 要求贷款期限 的经济效益 申请贷款金额(大写)其中:已贷前期工作费用(大写) 贷款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 建设银行审批意见: 盖章年月日 1。本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经办行审批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贷款单位。 2。贷款单位接到批准的贷款申请书,与经办行签订贷款合同。 基本建设合同10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贷款方: 借款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 年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万元; 年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份。 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担保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基本建设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细则》规定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书议定贷款方民币(大写)元,限用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 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正式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包括本协议申请的前期工作费用),签订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执一份。 甲方: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甲方主管部门(公章): 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订乙方: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审批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订 基本建设合同12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四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细则》规定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书议定贷款人民币(大写)元,限用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正式办理申请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甲方主管部门:(公章)乙方审批单位: 负责人:(盖章)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年月日订 基本建设合同13 基本建设储备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简称借款方) 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级基本建设储备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于。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年。 第二条?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30,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50。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在年?月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10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 基本建设合同1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四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细则》规定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书议定贷款人民币(大写)元,限用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办理申请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甲方主管部门:(公章) 乙方审批单位: 负责人:(盖章)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年月日 基本建设合同15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贷款方: 借款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 年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方保证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年万元;年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 按年息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份。 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