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协议书 推荐度: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土地流转合同补充协议书 推荐度: 土地流转协议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土地流转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流转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流转合同1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余江县杨溪乡杨溪村牌塘组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陈玉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 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150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20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1月29日止。 三、流转价款 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盖章):乙方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鉴定单位(盖章): 土地流转合同2 合同编号: 县(市、区)乡(镇)村组 合同编号(编号以县为单位以民政部门统编的地方编号为台头,乡、村、组以下由各县自编) 鉴证编号(鉴证号以县为单位自编) 甲方(原承包方):住址: 乙方(受让方):住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级亩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以方式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及经营土地,阻止乙方改变土地用途; 3。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土地的补偿;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流转期满要及时向甲方交还该土地或者协商续签合同。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公斤稻谷(以实物或按当时市场价折成现金兑付)。 (二)支付方式:。 (三)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违背合同规定,兑付流转价款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的滞纳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及未经允许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付土地流转费的。 违约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由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裁定。 六、争议的解决 (一)流转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村组织进行调解。 (三)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四)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变更原承包关系。土地采取入股的方式流转,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审查乙方资信经营能力,如乙方经营破产,甲方土地不能作为清偿资产。土地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3 甲方(转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 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转包金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公斤(大写:)共公斤。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金人民币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2。转包金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包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臵和土地补偿权利。 土地流转合同4 甲方(流出方):乙方(流入方):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市)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3。地号: 4。土地所在位置: 5。土地用途: 6。土地面积: 7。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非住宅平方米、住宅平方米。 8。现状: 9。抵押情况: 第二条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经发包方同意的,方可流转。 第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荒地亩、林地亩、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第五条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乙方于每年月日前,分次,按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于年月日前,分次,支付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土地的合理补偿元。 第六条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予以鉴证。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2。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它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的,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方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2。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未经甲方同意,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第九条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2。在流转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流转土地的; 2。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流转期限内将流转合同约定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的; 3。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前提下,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4。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发包人)各备案一份。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美化城镇及周边环境,根据《民法典》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土地流转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政府及土地使用性质要求建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名称: 二、土地位置: 三、土地面积: 3)上述土地面积具体亩数以测绘公司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四、土地流转期限:以二轮承包期限确定时间为准,二轮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继续享有本协议约定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且由村委会发包方无条件与乙方继续签订流转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土地流转价格:该土地为一次性流转,地价为每亩地元(大写:,此价格包括二轮承包期限届满后的。土地流转价格),在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土地流转期限内,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押金元。如果土地流转成功,该押金自动转为流转土地价款;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同意,该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收取的流转押金贰拾万元,自乙方提出退回要求之日起叁日内无条件支付于乙方。 七、土地流转给乙方后,乙方如需建设固定建筑,必须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后方可修建,但由甲方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资料;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该土地地上及地下的全部附着物的补偿和赔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年月日前(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需延长本协议有效期限,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中所列土地流转的具体条款,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效力自行终止。 十二、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土地流转合同6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积亩。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为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7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受让方) 乙方签字:(承包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x年xx月xx日 土地流转合同8 甲方(承包转出方):乡(镇)村村民小组 户住址 乙方(受让转入方):乡(镇)村村民小组 户住址 丙方(发包方):乡(镇 )村村民小组 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还必须经发包方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稳定(采取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需重新确立承包关系)不变;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流转; 3、坚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4、确保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受让方必须具有较好的资信和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 7、承包转出方应主动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二、流转土地状况及用途 序号 座落地名 等级 面积(亩) 用途 1 2 合计 三、流转方式及期限 甲方采取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有权获得其转让前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应补偿; 3、协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有权获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3、按时交纳流转费用; 4、保护耕地,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随意弃耕抛荒。 六、履约时间、方式 流转费用(或农产品)共计元(或公斤),在当年(或以后年度每年)月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或公斤)。 七、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或者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当年流转费用(或农产品)的支付,自违约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付清。 八、其他事项 1、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丙方有权提出对乙方的资格要求,并对乙方的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不同意转让;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执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作补充,补充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如与现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规定为准;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盖章): 丙方负责人: 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9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第一条流转标的、形式、用途和标的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共亩以流转方式流转给乙方用于基本耕地经营,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该土地位于。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不固定期限形式,双方约定若甲方无论何时一经提出收回所属承包耕地,乙方应尽义务尽快将所流转土地交还给甲方。该流转标的已于年月交由乙方使用。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关于该流转标的各类补偿、补贴归甲方享有。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没有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对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第七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委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第三方见证人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 盖章之日起生效。该流转合同标的使用权已于乙方实际使用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 土地流转合同10 甲方(农户):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时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将应分土地亩,开荒地亩,共计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价格每亩400元,共计人民币元。 三、土地流转费在年月一次付清。否则,甲方有权自行耕种或转包他人。 四、在合同期内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由甲方享有;秋整地补贴及县乡两级的临时性补贴,如:种子补贴等,一切补贴,由乙方享有。 五、土地面积经丈量确定后,乙方须付给甲方定金元,如果乙方在年月日未能一次付清全部流转费,乙方所交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 六、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所耕种的土地进行灭茬、秋整地直至达到待播状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11 转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村土地转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转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转包土地的面积、位置 转包土地位于,面积亩,四至:南至:,北至,东至,西至。甲方同意将该土地发包给乙方转包耕种使用。 二、转包事项 1、转包期限:该地早期由甲方与七级镇东金村会承包三十年(即19xx年月至20xx年月止)。今经双方协调、同意甲方转让给乙方年(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转包费用 转包费用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由乙方对该转包土地继续耕种,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担。 3、双方在签订转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将转包土地正式交付给乙方。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各类农作物及经济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包金。 3、甲方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权属清楚,甲方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若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处理解决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如因土地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维护乙方的土地转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提高转包金,不得重复转包该土地。 5、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转包的土地。 2、享有转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六、国家建设征地补偿 因国家建设征地所获补偿金,属土地补偿款部分,归甲方所有,属地上植物等附属物的青苗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合同期满财产处理 本合同期限界满,转包土地上的作物仍归乙方所有,在双方不同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处理完毕地上种植的作物。 十、违约责任 转包期内,除国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转包合同,不得将转包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甲方应收转让费用的二倍。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到村会进行土地转包备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辞本合同无法履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二倍转让费用。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聊城市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会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的承包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期限不受法律保护)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每亩租金元(折合小麦斤),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土地租金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为:以合同签订时每亩小麦斤数乘以市场平均价。 2、签订合同时交保证金元,月日前交元承包金,余额部分月日前交清,同时保证金转为租金,以后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当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后再种地。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清土地承包金,有权将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同时追偿乙方所欠的土地租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上级政府给予农户的各项涉农补贴仍有农户领取。 4、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乙方处理好各项矛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承包期内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有权获得自建部分建筑设施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年承包金总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县主管部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签证单位各执一份,乡镇农经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14 流出方:流出方代表: 流入方:流入方代表: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宿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办发〔〕57号)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 流出方经村合作社同意,将拥有经营权的耕地亩,流转给流入方经营。到流入方:结转方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转接方承担。 三、流转期限: 流转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大写)年。 四、流转费金额交付办法: (一)流转金额:;(二)流转费交付办法:。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条款,违约方应向 (二)流出方采取有偿转让,反包倒租形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流转方不按期缴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流转费的0。5向对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乡、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无效时,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解决。向县(区)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流出方享有国家政策性补贴。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照人均地亩所流出面积比例进行核减。 3、协议到期后,流入方如不再续租,应当在协议到期前半年内提出,并负责平整土地,恢复原貌,并在协议到期20日前交付流出方。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村合作社同意和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签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合作社和签证机关各备案一份。 流出方(章):代表: 流入方(章):代表: 签订机关(章):签证员: 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地块名称四至东西南北统领村老统领屯南四荒地280公顷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四荒地280公顷。 三、承包年限:1、280公顷四荒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小写?: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继续归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统领村所有。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鉴证机关:(公章) 法定代表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