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生产加工合同 推荐度: 服装加工购销合同 推荐度: 服装加工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服装加工合同【荐】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装加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装加工合同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货号: 颜色:尺码: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 2、数量: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yifang)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2 合同编号: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年月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 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运费由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3销售期限:。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 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服装加工合同3 定做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制衣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年春夏季服装加工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品名称、单号、款号、数量、金额、交货期等 货品。 名称单号款号颜色数量与码数单价件交货期备注。 SMLXLXXL总数。 货款(合计)RMB(金额大写) 二、双方责任范围 甲方提供面料、商标、拉链、及有甲方LOGO的辅料,乙方提供粘朴,袋布、缝纫线、纸箱等。乙方加工范围从剪裁到包装,甲方负责运输。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大货包装,甲方验货合格后支付全部加工费用,安排出货。加工费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进行计算。 四、质量与数量要求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提前制作产前样板给甲方批核封存,作为加工生产的标准进行操作并以此为验货收货的标准。 2、甲方提供的面料,乙方必须在面料到厂日内验布,并提供《验布报告》(包括数量确认),如面料有问题需及时向甲方反映,以便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3、生产之前,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生产计划,以便监控实施过程。 4、甲方提供的面料和辅料之剩余料,乙方需在出货的同时如数退还甲方。 五、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和产品的款式设计,或外流给别人使用。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误甲方的货期,生产中如有意想不到的难题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延误货期,影响了甲方销售,乙方将承担加工费的违约金。 2、甲方依据产前封存的样板验货,如果发现不良现象有权责令乙方返修后才能出货。而甲方必须及时支付加工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则由甲方承当。 以上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名: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4 合同编号:定作方(甲方):承揽方(乙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年月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炜城”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运费由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3。销售期限:。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银行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十 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 二、其它事项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返 服装加工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甲方承揽的服装定做合同,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规定如下,并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装款式号或品名:。 二、加工件数:,交货日期。 三、加工费单价(含税):元件,合计金额元。 四、材料提供与加工范围 甲方提供面料、商标、拉链、及有定作方LOGO的辅料,乙方提供粘朴,袋布、缝纫线、纸箱等。乙方加工范围从剪裁到包装,甲方负责运输。 五、加工标准及质量 1。根据委托方或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乙方加工过程中,甲方或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或委托方派出跟单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并按跟单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返修。 3。经过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后交付,但最终的质量应符合甲方或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六、付款方式 1。按交期经甲方或委托方全部检验合格后第天经行结算。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七、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为年月日 八、合同终止及变更 1、乙方加工过程中质量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加工生产进度速度结合订单要求,可以对乙方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变更。 九、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和产品的款式设计,或外流给别人使用。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服装加工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服装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规格:。 3、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4、单价:。 5、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天至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第二条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年月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运费由负担。 第八条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3、销售期限:。 第九条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10、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的,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服装加工合同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履行。 一、按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生产:序号名称图数量备注 二、合同总价款(含税票)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日内付总价款,即元;产品交付后日内付总价款,即元。 四、交收方式 1、乙方交付前,应按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按同样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或确认,并应在日内(难以验收的隐蔽瑕疵除外)予以反对。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修复、退换及赔偿责任。 2、包装及运送2。1产品的包装及运输,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由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送达。(联系人:电话:);2。2包装和运输费用已在产品价格中包含。 如乙方需回收包装物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保管、储存条件,但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售后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解决。 六、保密约定 1、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产品制造过程及企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业务推介和广告宣传除外) 2、乙方保证合同规定的甲方产品(含技术资料及专用工、模具)的拥有权,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 如果延期,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计收贷款利息标准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付时,应按合同总额的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为本合同总额的。 八、附加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合同执行中的附加或更改,应以补充协议或说明的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合同争执,应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字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住所:邮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税号: 乙方:住所:邮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税号: 服装加工合同8 甲方:(定作方) 地址: 乙方:(承揽方)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装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配套及包装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七、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八、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企业照号码: 企业照号码: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保证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二、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 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三、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五、其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七、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实施条例办 法,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含税单价、包装要求、交期、技术标准 第二条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罗纹,松紧带,腰绳,甲方提供除罗纹,松紧带,腰绳外所有面料和辅料。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辅料需保证质量 4。加工所需主、辅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厂,双方对数量、外观进行查验,由乙方签收。 第三条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进行加工生产,并对甲方的设计保密。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须核实单件服装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合,确定无误后方可裁剪。未经核实或核实有误未向甲方说明并经甲方书面答复,致使原材料浪费或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品质,在对原材料大量裁剪、缝制前,乙方应制作十套首批样,经甲方确认,大货正常进行。 4。加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完成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检验、装箱后,于大货交货期截止两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检验,装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根据上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艺标准和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 2。如果发现制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但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无法修复且不能按正品入库的,此部分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加工费用,造成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来函或来人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时,应在三日内给予甲方回复,并提出处理方案,否则甲方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公休日顺延)。 4。产品出货后,甲方的原版样衣、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剩余的主、辅料经甲方清点后与该批成品货物一起退还甲方。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12525元整),余款(29225元整)提货付清,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寄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交货物加工费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经济上的损失费用。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 严禁乙方将甲方所属商标或带有甲方所属商标的产品外流出工厂,也不可将相关合作信息透露给他人,联系时只可跟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生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须变更或解除时,应按《合同法》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经双 方协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当地国家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经手人: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11 甲方:(承揽人):xx市xxxx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定作人):xx服饰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xx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xx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装名称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合计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订做物数量与金额:工厂货号客户款号面料成分62棉,10竹纤维,18涤纶,10天丝60棉,40涤纶100棉100棉颜色黑色蓝色蓝色黑色单价数量金额(元)货期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xx年09月18日到xx年3月15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 六、a。b。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30(即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70(即 七、1、2、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元),货好通知乙方元),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xx市xxxx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乙方:xx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服装加工合同12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装名称款式面料名称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备注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人到甲方进行量体。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服装加工合同钢筋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xx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当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加盟者经济收入,甲乙双方两者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加工安装打火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打火机散件,回收产品,现金支付加工费。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气设备,组装工具。 3、有权要求乙方按市场需求加工打火机数量、式样、时间等。 4、向乙方及时供应全套散件。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支付充气设备、组装工具等费用款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机。 3、及时支付散件价款。 4、可以自行销售成品打火机,但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选择生产场所,保证安全生产。在生产中如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 三、生产标准:(依培训标准) 1、气体饱满无气泡,外貌干净。 2、火焰均匀,火苗调火高度23cm无断头。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释,乙方理解无误,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七、可享受免费用设备的优惠条件,具体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八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压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款。 3、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二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设备、工具归乙方所有。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服装加工合同13 承揽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 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 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承揽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14 定作方(甲方):签订日期: 加工方(乙方):交货日期: 一、委托加工明细(数量以最后实际成品入库数为准) 款号: 颜色 单位 数量 单价 略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如有任何问题三日内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解决,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三、生产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乙方严格保密,保证不外泄,不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加工销售,否则负相应法律责任。若生产完毕,样品、纸样、主料辅料等一切归还甲方。 四、交货期和成品质量要求 1)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成本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4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2)乙方需提供真实裁片数量,若弄虚作假,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件为单位,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3)乙方生产大货必须保证成品尺寸按照纸样完成尺寸生产(允许正负1cm误差)。若大货送甲方后,发现成品油污、跳线、多处线头、烂孔、抽纱、尺寸不对等情况,乙方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予以赔偿(加工费中扣除)。 4)乙方生产前需对布料、辅料核对,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布料和辅料超耗由乙方承担。 5)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以上。超次品按照每件成本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 按甲方实际入库数量结算,此月出的货待下月号前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不成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条约。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15 甲方(供应方): 合同编号: 乙方(加工方): 签定地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年月日交货地点: 制单款号货品名称数量货期单价每件成本价备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方提供,其费用由方承担。线的供应商:线价: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