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 推荐度: 三方合伙经营投资协议 推荐度: 三方合作投资协议合同 推荐度: 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投资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投资的协议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资的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投资的协议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 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 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一)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个月第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二)股东利润分配:每年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 (三)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月召开。分之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 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一)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公司法》第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 第三方的, 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退股。 (一)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的股东后按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四)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五)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二)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三)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投资的协议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投资的协议3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元,占投资比例,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甲方作为隐名股东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乙方名义出资的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甲方出资在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二、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三、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若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 四、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五、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六、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八、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其他股东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在本地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资的协议4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投资的协议5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投资方简称乙方) 现因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经营项目:XXXX 第二条投资方式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方式:现金支付,自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后日内,乙方应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利、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年)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大写元),年合计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向乙方分红 第四条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甲方要求乙方撤资,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同时甲方向乙方赔偿该合同期限时间年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XXXX元整。(大写XX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未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期限时间本金回报利息总额的双倍即XX元整(大写元XX)。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 法人代表: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法人代表: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投资的协议6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协议主体 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条合作内容 XXX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XXX平方米; B。总建筑面积:不高于XXX平方米; C。建筑容积率:不高于XXX; D。绿化率:不高于XXX; E。建筑密度:不高于XXX;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XXXX号文执行。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第四条项目主体及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X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XX万元,其中甲方XX万元,占XX,乙方丙方各出资XX万元,各占XX,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担任。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XX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XX天内向XX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第五条项目的出资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XXX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乙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丙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纳,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项目的融资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 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 (1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X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 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X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 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4、项目公司清算。 5、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6、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XX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XX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第十二条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合同的签订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单独签订的,可于签订后五日内交由对方签字认可。否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2、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经办人影响财务提供原件存档备查,作为项目结束后财务审计之依据。若经办人未向财务提供原件或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经办人之明显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不得计入成本支出,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2、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4、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XXX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经XXX后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壹式X份,甲、乙、丙三方各执X份,X执X份,送登记机关存档X份。 甲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投资的协议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资的协议8 甲方(原公司股东): 份证号码: 乙方(新投资入股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于年月日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经营。 现甲、乙双方就对公司投资入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时点对公司进行投资入股,同意公司本时点内的各项经营活动和续存价值,对公司进行投资入股。 2、乙方向公司投资500万人民币。 3、乙方投资后,双方同意公司股份结构做以下调整: 甲方做为原始股东保留45的公司股份; 乙方获得公司35的股份; 公司研发及管理团队获得20的公司股份。 4、有关公司章程变更等手续,在乙方完成出资后统一办理。 5、乙方完成出资后,将按照《公司法》、《民法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享受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股东职责。 6、乙方投资资金可按照阶段分期到账,首期到账资金万元人民币在本月日前进入公司账户,次笔投资资金万元人民币在年月日前进入公司账户。 7、乙方完成出资后,所有法律手续立即办理。若乙方不能在本协议期间内完成出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乙方股份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金额相应减持。 8、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资,甲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必须配合办理相应章程变更手续,承认乙方合法股东权利。 9、其他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报工商办理手续备用,双方签字即刻生效。 1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本次对公司投资入股行为所议定的基本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投资的协议9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等规章 甲方为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为了甲方公募增发后公司的发展前景 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甲乙双方的协作。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情况下,甲方应将乙方确定为甲方年增发a股的战略投资者; 2甲方应按公告的配售价格向乙方配售股份。 3甲方承诺,此次向乙方配售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配售的情况或事实; 二、乙方义务 1继续与甲方进行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订购甲方的产品或对于甲方交运的原材料和产品提供优惠运价; 2协助甲方取得相关港口机械的生产订单。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已经同意确定乙方为甲方年增发a股的战略投资者; 2鉴于丙方为甲方年增发a股的主承销商,丙方同意,在甲乙双方达成投资配售意向的同时,并不免除丙方的承销责任。 3如乙方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之配售义务,则其所放弃认购或不能履行认购的股份应由丙方承销。 四、认购股份的限制 1甲方确定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两家; 2乙方获得配售股份后持股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甲、乙、丙三方承诺本次配售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XX年8月21日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 五、保密 乙方、丙方承诺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六、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上述各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投资的协议10 我公司决定在产业园区内受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本投资人已认真阅读了告知事项的全部内容,自愿、郑重、诚实地做出如下协议: 1、协议人保证根据自己的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用地申请,合理集约用地,不以任何形式倒卖土地和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与用途。 2、协议人保证园区管委会有权收回在项目建设完成后 闲置的土地,,在收回该闲置土地时园区管委会向企业退还企业在当初取得该块土地时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同时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收取土地闲置费。 3、协议人保证在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意向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开工,并向园区管委会如实汇报工程进度。 4、协议人保证按照投资意向书的约定足额投资。 5、协议人保证在入住园区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 6、协议人保证在入住园区后服从园区管委会的管理,并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的各项活动。 7、协议人保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及噪声等均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和控制。如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愿意接受停产整顿,如整改后仍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则愿意转产,并接受相应的依法处理。 8、协议人保证其协议真实可靠,并自觉履行本协议。除不可抗力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协议人不能履行协议违约外,若违反本协议,协议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本《协议书》一经协议人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0、本《协议书》一式七份,协议人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执三份,存档一份。 协议单位:(盖章)协议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协议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章)协议日期:年月日 投资的协议11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作如下协议: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资产,销售渠道,商标,知识产权等共计人民币万元。乙方投资人民币元参股(暗股)于名下,折合在该企业股权的,双方合作投资于项目。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乙方投资人以暗股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乙方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乙方投资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投资人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投资人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投资的协议12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 为实现共赢发展,做实做强油料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利用甲方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乙方的拥有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批发、零售及进口资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方合作组建“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油料公司)并共同推进油料储存库和沉淀消耗库建设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项目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组建油料公司,并以油料公司为该项目开发投资主体。 2、乙方同意用乙方现有的所有经营资质、许可证等与甲方共同组建该公司,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与甲、乙双方以外的公司签定联营协议。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以自身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持续发展能力,乙方以全部资质、许可证,通过合作共同组建油料公司。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得再利用乙方公司权属下的。所有油料资质、各种许可证与甲方以外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3、乙方同意在组建“油料公司”后,乙方将现有的经营资质、许可证变更至新公司名下。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以及本协议 第二条第2项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 三、其他 1、有关油料公司组建和该项目推进实施的其他事宜,双方另写协议约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4、解除本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 5、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地址: 时间: 投资的协议1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依法注册了“古滇十八国大观园”项目的知识产权及整个创意策划方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古滇十八国大观园”项目及相关商标和系列产品确认和保护,同时与相关机构协调已为“古滇十八国大观园”的项目选址、定位策划做了大量工作,前期投入费用共折合人民币共万元。现经协商,甲方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乙方继续完成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见附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投资合作经营协议条款,以资共同。 一、投资金额和股权分配:甲方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人民币),并与乙方共同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占总股份额的;乙方以知识产权和前期已投入的资金入股占总股份额的。 二、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按期限提交投资金额,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以便项目合法有效启动。 2、乙方的责任:完成前期工作拿到立项批文。 三、甲方投资期限及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陆个月内将1000万投资款分批拨付到甲、乙双方的共同管账户上。即:本协议签订三天内,甲方支付到共管账户上100万元人民币,此款由乙方支配,后续的其余款项由甲方支配;在20xx年8月10日前到账万元人民币,20xx年10月10日前到帐万元人民币,20xx年12月10日前到账万元人民币。(甲方在投入第一个100万元后两个月若见不到乙方和有关部门个形成不了第一个文件时,甲方可以不再投入第二笔资金,若乙方在两个月内能拿到政府文件时,甲方应继续提交其余款项)。 2、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投资款如数支付到共管账户上,即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首笔资金到位时,甲、乙双方到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古滇十八国大观园”项目公司事宜。 3、乙方在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负责在半年内拿到立项批文,若到期拿不到立项批文,甲方不愿意继续合作时,甲方承担自己投资的比例的,乙方应承担按甲方实际投入的比例给甲方,但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风险承担及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合伙人对本合作项目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本项目的盈亏均按各自的投资占股比例进行分配。本项目经营产生利润后扣除税收及费用后留20作为经营费用。余下的80可按当时的情况进行分配或由股东开会协商后进行分配和留取。 五、组织机构及经营管理:由甲方出任本项目公司董事长。由乙方出任本项目的。在立项批文获得后,另行公司机构,双方各派一名人员出任本项目的会计、出纳。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财务制度、报表制度。双方投资人在本项目经营管理中的分工、责任权利、福利待遇,项目的发展、定位、重大决策、人事安排,项目建设等事宜,均由股东会讨论决定,应遵守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六、本合作项目在正常经营中,其他人可以入股合伙,但必须经双方股东同意,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履行手续;本合伙人要退出合作项目必须经双方股东同意,其股份优先在本股东之中认购,如股东不认购,方可在其他人中认购,并办理增减出资额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履行手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出现下例事项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经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项目已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一切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并处以本项目总投资的15的违约赔偿金给对方。 2、双方投资合伙人在本项目正常经营中出现违约,处以扣减违约方5的股份给守约方或用于奖励对本项目有重大贡献的人员。 九、产生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 十一、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企业留档备查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乙方: 签置时间:年月日 投资的协议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为:。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七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 (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 (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投资的协议15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汉签署。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公司的控股,获得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乙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乙方推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公司因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六、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乙方出资,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七、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八、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九、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十、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