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简单 推荐度: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简单版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1 有限公司(以下“甲方”) 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就转让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及付款安排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归转让方所有。 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日期满后天之内将定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 在生效日后日,受让方付给甲方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额万分之的违约。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曹延利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甲方在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40的股权。 甲方自愿将上述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受让方。 二、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并协助解决转让日到期前公司的债权,甲方负责清收的债权具体包括: 3、甲方对外不再声称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理。 4、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人自愿为甲方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乙方根据公司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甲方确认该协议签订时,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经明确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帮助乙方清收上述欠款,否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附则 本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保证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现为公司(下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为此,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一、转让标的 1、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2、转让标的包括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其所应附有的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全部权利。本协议下的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二、转让价格、定价依据与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甲方转让予乙方的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款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四、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受让公司股权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其公司章程及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2、乙方保证其受让行为是经合法程序确认,并保证受让后按公司章程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股权转让之变更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提供或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完成章程的相应修改和工商变更登记。 六、转让股权之权利行使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不可抗力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且其发生和后果是不能防止亦不能避免的,并直接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本协议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各方应以最大努力来履行(含按时完成)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责任,直至本协议根据本条规定终止为止。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有权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超过三个月以后的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协议其他方终止本协议,在收到该通知后,本协议应实时终止,但其终止无损于任何一方对其他方因以前违反协议的行为而产生或享有的权利。 八、税费 转让标的转让时所涉及的有关税费,由甲方及乙方分别按规定缴纳。 九、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义务的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从违约第一天起,违约方应每天缴付本协议金额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违约个月尚未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给付累计个月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委员会申请处理,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的效力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本协议式份,双方各执份,其余份留存公司,份报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文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股本元,实缴股本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出资元,实缴出资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期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期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剩余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陈述与保证 (1)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 (2)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3)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及威胁。 (4)甲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2、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3)甲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第三条股权的过户及费用负担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比较复杂、周期性长的过程,签定好股权转让合同后,还要进行股权的转移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而且后续还要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等。 所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不仅要在文字上明确、内容上完整,而且要切实保证能够履行。 在协议中应将权利义务细化,涵盖法定的程序及个性化的约定,并落实到某一方身上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在履行主体上发生争议,导致权责不分。 1、股权过户甲乙双方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转让款后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各方应当全力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手续,确保股权过户变更的顺利进行。 2、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因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由甲方承担。 3、工商登记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互相矛盾或与本协议矛盾的,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2、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4)因本协议签订时的情况发生变化,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当书面签订相关的解除与终止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并同意本协议书涉及交易为机密,各方不向任何本协议当事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除非出于法律或政府机关要求。 2、甲乙双方将在本次股权交易中获得的信息、资料作为机密信息,各方将保护这些机密信息,不复制和使用这些信息,除非为完成本次交易需要或出于法律、政府机关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补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风险提示: 签约方为个人的,须本人签字按手印并载明日期;签约方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载明日期。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目标公司(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5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 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保安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保安公司的股权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保安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保安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保安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XX亏分担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保安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保安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6 合营他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鉴于: 1、甲、乙双方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其中甲方占有公司40的股权、乙方占有公司60的股权; 2、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各自所占公司40和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方,丙方亦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甲、乙双方在公司的所有股权,在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本次股权转让中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现就股权转让事宜约定如下: 一、转让对象 本次转让股份为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百分之四十股份和乙方所持有的公司百分之六十股份。 二、转让价格 1、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三方协议价。 2、双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年月日,依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 三、支付方式 甲、乙、丙三方选择下列第种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 2、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金人民币万元整。 无论选择上述第几种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中指定方为收款人,丙方的所有付款只需按照该收款人的指令按时支付即视为丙方完成股权转让金的。支付。 四、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协商确定其中一人为本协议的收款人,若届时更改收款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 2、甲、乙方应在丙方按时支付转让金后,按照有关行政机关要求的格式出具相应收款收据。 3、甲、乙方均有义务配合和支持丙方办理公司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的费用由方承担。 4、甲、乙方应按照丙方要求及时向其移交所有资料和财产: 5、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将退出公司,不再作为公司股东,不再享有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 6、甲、乙方均保证对其转让的股权未设置过任何优先权、担保物权或第三者权益。 7、甲、乙方在股权转让之前及之后个月有为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资料保密的义务。如发生恶意泄露状况,造成了公司或丙方的实际损失,公司或丙方有权要求甲、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8、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金。 五、协议的修改和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丙三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能修改。 六、违约责任 1、协议三方应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当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的。 2、上述违约金的存在不影响守约方对其实际损失的主张。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多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根据公司章程第十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本股权转让协议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为生效条件。 2、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在公司留底一份、用于工商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7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上海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原股东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转让给股东。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二、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3、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5、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年月日 受让方: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投资总额币万元,实际已投资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透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职责。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职责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资料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资料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1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完全同意转让方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11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于年月日在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公司股权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部分股权,参加该公司的经营管理。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公司股权的转让事宜进行审议,作出同意的决议。甲方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已就股权优先认购权进行审议,一致同意放弃优先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股权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合同书和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公司股权的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转让款后即具有公司的股权。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案件,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公司股权的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本合同签订之前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和比例: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公司股权的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行予以赔偿损失。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不依约及时办理移交工作,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甲方承诺对自己作为公司股东或职员期间接触、知悉的有关公司任何客户资源、商业信息、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等事项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更不得用于自营业务。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公司股权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方承担。 七、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公司股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由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方负有协助义务。在天之内办理完毕。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日内,将其所拥有的公司的技术、业务、财务、物资等物品和资料交付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日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存档或者审批。以上合同内容经各方当事人审阅无误后,特签字、盖章确认其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12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二、保证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由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1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 楼。 股权出让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区大街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以下简称某某)于年月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年月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rmb),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轻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 地址:北京市区路号楼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股权出让方: 地址:北京市区大街号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第十二章附则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出让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 目标公司全部资产清单(略) 附件2 目标公司全部债务清单(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1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区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乙方同意将前述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含股权过户手续费)分次支付给甲方: 首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于年月日前支付,余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在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乙方后日内支付。 、在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固定资产产权证原件、与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规划图、收款凭据等全部手续原件、动产及资产清单移交给乙方。日后若因财产和执照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应积极、无偿配合解决。 、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乙方积极予以配合。 、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按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声明 、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三、乙方声明 、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盈亏分担 、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同意不再按照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分享公司任何利润,包括本协议签订之前的利润。 、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税费由甲方承担。 、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以个人或目标公司名义与第三方产生的所有业务关系均由甲方继续履行。 、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五、股权转让的手续及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全部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应当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因办理股权转让及法人变更的登记费用由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包含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由方承担。股权转让变更前目标公司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股权转让变更后目标公司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 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互相矛盾或与本协议矛盾的,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由于政府政策原因,致使股权无法办理转让。 、因本协议签订时的情况发生变化,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违约方主张责任而产生的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和律师费等等。 、如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致使乙方被卷入任何诉讼与仲裁程序,导致乙方对外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的,甲方应当自发生前述费用起个工作日内赔偿给乙方。 九、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裁决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十、附则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正本式份,甲、乙、目标公司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出售其依法拥有所有权的公司的股权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公司是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公司是经批准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乙方向甲方出售其所有的公司的股权,已经分别获得甲方董事会、乙方董事会批准,按照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乙方董事会有权出让上述股权。 第三条转让价格 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股公司的股权价格确定为元人民币。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时间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转让价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股公司的股权过户到甲方名下。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了出售本协议项下资产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本协议项下出售股权合法有效存在,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留置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情况或事实; (3)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甲方向乙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乙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了为购买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甲乙双方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根据本协议签署日前存在的事实而作出的,每项声明、保证和承诺应单独解释,不受其他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其他条款的限制并且在甲方取得购买股权时仍保持其全部效力。 4在本协议及本协议各条款的有效期内,如果甲乙任何一方了解到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不真实的事实情况,甲乙双方同意立即通知另外一方。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在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取得因出售本协议项下股权而获得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转让股权: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股权买卖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第、八、九、十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不履行本协议载明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由于违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所有权的追索,按本协议第五条所载明的甲方付款条款,若甲方未能到期足额付清购买股权款项,则乙方对甲方不付款的股权有追索权。 2按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若甲方付款的资金未能按期到位,则每延续一天交纳未交购买股权款部分0。5的滞纳金。 3若甲方按期付清购买股权款项后(以乙方收到汇款单据之日为准),日内乙方未办理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则构成违约,须向甲方支付元的罚金,并偿还甲方的全部付款及利息。 第八条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免责补偿 1由于乙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乙方同意向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由于甲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乙方或它的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甲方同意向乙方或它的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签署并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