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工程合同 推荐度: 工程合同 推荐度: 建设工程合同 推荐度: 简易工程合同 推荐度: 拆除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工程合同范文锦集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篇1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市卫生局局长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先生(年月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X) 出生地:(国家) 国籍:(国家) 总部:(国)市 在XX的通讯地址: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学校100002的教学楼,乙X提交报价已于年月日被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XX部年月日第318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X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市对学校10000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X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X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X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X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阶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XX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X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X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XX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X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X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X。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X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X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X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X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X完美施工和履行用方权利的保证。乙X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杯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X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X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X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X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X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X自接收工地起,1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X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乙X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X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X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X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X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X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在乙X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承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X的要求,向乙X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X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承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XX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 工程合同篇2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工程合同篇3 发包人(全称):xx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xxx(身份证号:36012119630901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xx桩基(锤击沉管夯扩桩)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桩基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公园。 2、工程地点:xxxx新城。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机械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xx公园c区荷塘月舍的锤击沉管夯扩桩桩基施工,机械进出尝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等由乙方承担。具体桩数和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可的施工图和工作联系单,以及桩基施工记录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公园c区荷塘月舍锤击沉管夯扩桩桩基施工(含建设单位要求施工的试验桩)。具体承包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障碍物处理,桩位测量放样定位,钢筋、砼材料供应,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现场拌制及浇灌,试件、试块取样制作养护试验,成桩及桩孔防护,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成册,办理施工技术资料签证,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安装和临时设施的设置等整个桩基施工全部内容。 三、工程决算单价及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量决算按建设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函,有关现场监理、业主工作联系单、签证单等,经甲方认可后作为决算依据,甲方双方约定上述桩基施工的结算单价为570元m3(不含税金),此此单价按现场监理、建设方和甲方共同认定的实际成型的桩砼量计算,桩空孔部分和超出设计要求的超灌部分砼均不予计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决算的工程量为准。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材、水泥、砂砾材料发票及民工工资表。 3、甲乙双方约定试验桩结算单价为570元m3(不含税金)。 4、乙方桩基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承担,按现场实际用量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四、工程工期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试桩和工程桩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从第一根桩施工开始计算工期,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如有延期,则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延期每天按XX元处罚,累计处罚最多不超过桩基工程总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业主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业主、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桩基质量为确保合格,不准出现三类桩及三类以上的桩质量问题,不准由于桩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桩基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桩基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外,甲方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本工程桩基施工图纸、地质资料、场地基准标高、基准水准点、总定位坐标控制点等有关乙方要求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业主并协助督促业主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凿桩工作由甲方负责,不属乙方施工范围,如桩顶、桩身等超出标准部分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在工程款结算时扣回。凿桩前,相关后续后续单位应与桩基施工人员共同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桩机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考虑到南昌电力供应情况,乙方应自行配备备用电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桩基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和随意拉电线,以及烧电炉等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项目部,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经济责任人是桩基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项目部有权对乙方作出每天100元每人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桩基所用的钢筋、水泥、砂石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和相关签证工作。 九、桩基验收 工程具备桩基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桩基验收。 十、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备料款和进度款,待荷塘月舍全部工程中50的工程主体结构完成时,甲方开始支付乙方荷塘月舍桩基工程款的25,待荷塘月舍全部工程的主体结构全面完成后,乙方荷塘月舍桩基工程款甲方应支付至80,余款在荷塘月舍全部工程的主体结构全面完成后三个月时给予付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施工桩机和机具全部撤离现场,所有涉及施工质量事宜和桩机工程结算的资料,均已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质监部门书面确认,符合有关质量和结算要求,且履行相关的签字、盖章等有效手续,并且整理齐全完整有效的资料上交给甲方后,甲方方准按上述约定付款方式,支付乙方的荷塘月舍桩基工程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乙方桩基工程款。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进度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分公司、公司经营科各壹份备案。 4、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即生效,工程款结清之日失效。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订立时间XX年10月20日。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手机及电话:手机及电话: 另附乙方经济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合同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 金额:万元人民币 (小写)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程合同篇5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2);(3)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的预付款,计人民币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天内支付的价款,留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盛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份,其中发包方执份,承包方执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工程合同篇6 买方(甲方):华XX公司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款:(或附清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牌商标备注合计B:(小写)(大写) 2、本合同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 (1)材料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2)售后服务费; (3)运抵至项目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 (4)卸车费用; (5)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 (6)合同标的物的试验、检测费用; (7)其它:。 3、本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材料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合同清单上有规格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如清单上没有该规格型号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定价后方可送货,最终以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将本批次需供货数量清单书面至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设计图纸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费用负担 1。交货方法:乙方将货送项目并卸至指定地点,指定收货人需在收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货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在货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单价内) 四、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第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 点件; 检尺; 其他。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甲方会同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产品外观进行现场抽检,并根椐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出乙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甲方及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五、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的保证是终生的。 1、乙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乙方对其所供的材料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服务等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修期为年,保修期从之日起算。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根据验收合格后的物资数量进行结算; 2、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货款,满足何条件时内付至,留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修)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或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或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按日计算。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或不能如期交验,则承担全部损失并处以合同总价的罚款; 3。甲方应按时接收、验收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乙方单证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买方份,卖方份。 买方(甲方): 买方(章):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