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工程质量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质量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质量协议书1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首贵谷脚农场道路改造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毛石挡土墙、砼路面、排水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担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为5年; 最新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最新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2。挡土墙工程为5年; 3。砼路面工程为3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为3年; 5。其他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的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该工程结算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以结算价款5核定。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5日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返还时间和方式。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结构的住房幢间,共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年月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年月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共套间,层号,配有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等人一致签同意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协议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协议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协议。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交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公章) 拆迁户(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3 施工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项目部(乙方):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第二条: 本协议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 质量管理:甲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未经自检的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 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00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xx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但已造成质量问题或缺陷,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视损失金额情况罚款50001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工程质量低劣,受到质监部门或甲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对乙方进行20xx5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及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 第七条: 其它。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如拒绝签字或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罚款。 第八条: 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主管单位:(盖章)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具体详见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要求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5 订立协议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协议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协议时,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尝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年月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年月日进入现场勘察,年月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份(如甲方需要加英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元。自本勘察协议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的定金;勘察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协议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协议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 本协议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勘察单位(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 工程质量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鄂州分行综合办公楼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管理权利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权力 1、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2、甲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3、在各项工程施工作业前,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乙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技术交底,根据工程特点,说明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 4、甲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为乙方提供作业面; 5、对工程的施工难点,甲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经过建设、监理、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前,甲方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专项的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甲方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7、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甲方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通知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权力 1、乙方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检人员一名;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认真执行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必须挑选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出现的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设立一名技术负责人,各个班组设立专职或兼职质检员,经常督促班组人员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调整施工人员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6、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作好自检自查工作,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检验,甲方检验不合格,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9、对需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0、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工程质量创优,以确保工程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否则甲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1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保修年限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所规定的年限,建设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 1、若发生质量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7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邓州市鸿杰第一城号楼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时必须及时派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若不及时派维修人员维修,发包人将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各项工程承包人派维修人员到场维修时间:天然气工程2小时内;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4小时内;其它工程48小时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装修工程为2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天然气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承包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修在发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留有足够土建、安装、电气等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待命,及时保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对因承包人保修不及时、不到位,给用户造成精神和财产损失的,引起用户投诉、索赔和起诉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同意在其保修人员不在现场或住户家中有紧急处理任务或无能力继续保修等情况下,由发包人安排保修队伍维修。 6如发生其它专业保修队保修的,保修费用每半年支付专业保修队伍,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支付。保修费的计算、核定以有用户签字的保修派工单为准。 7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次事故处罚款20xx5000元,在保修费中扣除。 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9质量保修事项完成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会同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工程进行组织验收。 10、在质量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协商赔偿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参加协商或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发包人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后,有权在承包人留存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承担的,承包人另行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承包人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诉讼。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有证据证明质量事故是由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当造成的,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并签订生效。 2、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人即将本协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通知、监督、结算的权利义务委托给所聘用的物业公司执行,承包人表示无异议。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12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承接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负责联系并落实以为甲方开拓市场名义,承接大雄宝殿施工事宜,并负责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负责按承包合同施工,需按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咨询费。 a)本工程造价约元人民币,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总造价的。咨询费。咨询费部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b)甲方需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上述费用,合同签订后即立马报销乙方前期该项目开展所产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 c)甲方在签订合同后进场拿到第一笔预付款后,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d)剩余部分在第二笔预付款后全部结清。 e)甲方在与建设方签订协议后即全权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安全,人员安全,工程进度,及材料设备的安全及常规维护,如有意外与乙方无关) f)甲方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相关标准来对该工程等项目进行合理施工,不能有偷工减料事情发生,如有违背建设形象的事情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对此负任何责任) 三、协议终止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如果至20年月日,乙方仍未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时间: 工程质量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劳动协议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协议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协议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协议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协议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协议,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协议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协议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协议,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协议的附件,与劳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电视监控工程,工程设备造价元(此价格不包括工程用线、pvc管费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维修,三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提供备用机。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按品牌验收完毕后10天内付清设备款的80和线、pvc管的费用。乙方承诺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表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双方代表签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工程质量协议书1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12 甲方: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湖北经理部 乙方:湖北祥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鄂州分行综合办公楼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管理权利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权力 1、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2、甲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3、在各项工程施工作业前,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乙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技术交底,根据工程特点,说明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 4、甲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为乙方提供作业面; 5、对工程的施工难点,甲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经过建设、监理、设 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前,甲方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专项的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甲方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7、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甲方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通知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权力 1、乙方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检人员一名;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认真执行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必须挑选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出现的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设立一名技术负责人,各个班组设立专职或兼职质检员,经常督促班组人员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调整施工人员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6、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作好自检自查工作,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检验,甲方检验不合格,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9、对需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0、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工程质量创优,以确保工程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否则甲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1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保修年限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所规定的年限,建设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 1、若发生质量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 代表:年月日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壹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保期满壹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壹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保期满壹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1。4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住宅领地凯旋帝景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5、供热及制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保修的时间性 3。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4。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4。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4。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4。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5。乙方维修安排 5。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5。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5。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5。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每人次。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为: 6。1质量保修金返还的起止日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满2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80。 6。3保修期满五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办理完成保修金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手续后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20。 6。4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其他 7。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7。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3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元。 三、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协议总额,计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协议总额,计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协议总额,计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协议。 协议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