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协议 推荐度: 租赁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商品房合同锦集7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房合同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一、成交房屋: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年月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元,电视天线费每户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协议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协议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协议。乙方在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协议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协议担保书,作为本协议附件。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协议正本二份,副本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商品房合同篇2 甲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户:乙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户: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房屋状况: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坐落范围: 户型:面积: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元,元。 其他要求:。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篇4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货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合同篇5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为了购买商品房而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中对购房的相关事宜作出了说明。那大家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吗?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一、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六、面积差异的处理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七、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八、违约责任 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商品房买卖涉及大宗金额交易,而房屋又是自己以后所要使用的,所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某些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必须进行充分说明,这样才能在日后产生争议的时候有解决的办法。 商品房合同篇6 (合同编号:2007549340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 国籍:联系电话: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情况: 代理人: 国籍:联系电话: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一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亩,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1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规划用途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套内建筑 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元,总金额(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总金额元。 3元)。 2 第五条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帐户。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银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万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权解除本合同。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3 的,买受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面积)为依照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4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提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第九条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室内层高为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商品房合同篇7 甲方(卖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产权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 三、税费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承担。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银行按揭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元,余款元在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付 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权属明晰,没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保障。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合同的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九、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