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个人合同 推荐度: 劳务合同个人 推荐度: 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保安个人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抵押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个人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合同篇1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住地:法人代表: 乙方(劳动者):出生日期: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为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乙方为 甲方的监时合同工。本合同一年一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负责甲方的司机工作,做好车辆保养、故障维修,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保证做到安全、可靠、无事故。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相关情况 实行弹性工作制,做到随叫随到,保证甲方的工作用车需要。 第四条:工资标准及发放 实行月固定工资制,每个月元(大写)。工资与本甲方工作人员工资同时发放。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双休日、节假日和早晚延时出车不追加工资;若长期增加其他工作任务时,需要增加工资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2。有事必须向单位领导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的,由单位领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扣减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按照现行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如果个人同意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随甲方单位职工统一办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扣除;如果个人不同意缴纳个人承担的应缴部分,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不给其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第六条:劳动保护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保证做到尽职尽责,未经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用人须重新签订雇用合同。 。由于工作失职,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错误屡次再犯的,单位有权解除雇佣合同并无条件辞退。 由于驾驶失误,发生交通事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乙方有责任的,按交警确定的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失,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辞退;乙方无责任的不承担损失和不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合同规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辞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经批评教育屡不悔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辞退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解除本合同后一年内,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应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本县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在本合同签订前,因乙方已被甲方雇用,双方一致认定均无任何争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本合同签订前雇用期间所有事宜提出任何要求。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都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因甲方领导人变化而单方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要增加或改变本合同相关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条款另行确定;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未解决,乙方若提出辞职,甲方不支付赔偿金;如甲方提出辞退的,应依法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3、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则应视为甲方或乙方自愿接受,不得依法另外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必须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2 承运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地址: 托运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托运与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经营商品委托由乙方负责运输。(即指:杭州地区)。 二、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收货,并在甲方所托运的货物速递单签字确认,甲方必须在乙方的速递单上写清物品详细名称以及数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详细地址、电话、收货人、完整外包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就发往以上地区各网点的货物,原则上为每件人民币: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数量货物,价格可商量调整,原则上在接到货物的次日送达,但次日也不能超过下午18:00点(特殊情况除外),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即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破坏、丢失(除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特大台风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负责任外),赔偿如下: 1、未保价物品破坏损失按托运协定赔偿。 2、保价货物按照货物保价额赔偿,保价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 五、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承运方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即原则上为2天免费期限)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甲方承诺在乙方无过错和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货运公司,在运价有竞争的情况下,应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发货权。 七、对托运人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错误或未声明特殊物品,承运人不承担递送延误,破坏的赔偿责任。 八、交接货物时,因承运人不可能对所托运的物品全部开箱清点验货,故以外包装完好无损为交货标准,收货人在签收时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 九、索赔必须在托运日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物品价值证明、经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接到书面通知形式一个星期工作日解决完毕。如发生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自动延长合同。 十一、结款方式。 十二、除上述条款外,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内容约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甲乙双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哈尔滨福鼎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824号北岸明珠二期25栋X单元1层1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 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元计算。 (四)甲方在当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本月的社保费支付给乙方,并将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报表、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发票金额应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类保险、公积金、服务费等所有需甲方承担的费用总额)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4 售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重庆市秀山苗族自治县万人小区自建房。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西: 南: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二、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日代表:月 个人合同篇5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奖金根据绩效考核核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员工手册》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3、未尽事宜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 (20xx版)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或通讯处: 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笔填写;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二)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满后,经正式录用,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为元月;(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元。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乙方工 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出现时亦可以解除本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个人合同篇6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盖章) (略) 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7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模板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个人租车合同模板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份,承租单位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9 我的工作能力能够让您了解我的一切!个人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履历: 房地产类 (一)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工程师区域经理主持集团所属外地分公司3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编制,负责全过程招标管理、招标阶段成本控制、合同谈判规避合约风险及定标工作,建立完善的合约管理制度与流程,并协助中心总经理对本部门的管理工作。 (二)江西省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1、负责驻“凤凰花园”西区土建工程现场技术工作;2、江西省南昌市国贸大厦一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现场技术工作;3、南昌市奥林匹克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天圆会所土建工程经济标;4、江中药业集团南昌总部集团办公大楼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及综合布线工程的经济标编制,并负责该工程的月进度计划产值报表、现场经济签证等工作;5、江中花园1期、2期土建工程负责工程预算、施工资料报验及现场技术工作。 二、市政、公路工程类:江西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计量工程师总监秘书、总监副代表1、参加编写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施工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深圳地铁三号线土建工程监理标投标文件(已中标)、南沙开发区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写2、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车站3标、4标,区间5标9标土建工程任合同计量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合同总造价4。2亿);3、南沙开发区道路养护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投标限价编制(招标代理项目)(6200万)4、广园西路高架桥改造工程、黄埔大道(马场员村)高架改造工程结算(包括土建、绿化、路灯、沥青、交通设施;结算总价:2。3526亿,其中:广园西:1。4797亿,黄埔:8729万)5、广园西路高架桥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合同计量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合同总造价:6816万元)6、广清高速公路(广州清远)连接线立交工程任C3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兼C1C3标段合同计量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合同总造价3。5亿)。 我本人工作踏实、好学、认真,具备一定的珠宝市场分析能力及销售经验,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良好的适应性。熟悉珠宝消费品市场、卖场陈列、货品组合搭配,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珠宝玉石及珠宝鉴定的相关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掌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优点:自我感觉应该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一旦认定方向,会坚持不懈;技术方面,有诸如中高阶的网站设计制作、初阶软件设计、中高阶网络管理、中阶数据库管理、中阶图形图像处理方面的知识;诸如此,若出现状况,能有效分析并提出可执行的解决方案!缺点:经验不是十分充足,有时候还表现出不必要的非自信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