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购房合同协议 推荐度: 租赁商品房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商品房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房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品房合同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古寨商业街第排号,建筑面积260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20元,总计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元整(?:5200元)。 第三、买受人的商品房仅作商住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2份,出卖人1份,买受人1份。第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字): 签于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区街单元室。 二、形式结构:层式室厅厨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X年4月日至X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商品房合同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按照《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房屋,房屋用途,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元整(小写: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条载明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的,超过部分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见附件二,乙方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的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本契约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门的双倍差价向乙方补偿。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七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在办理房屋预售预购登记后生效。预售、预购登记于本契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双方共同到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本契约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转让,须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第十条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内共同到预售登记的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第十一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契约未尽事项,在不违反本契约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契约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预售登记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一、房产平面图及装修、设备标准(略)。 二、付款方式(略)。 商品房合同篇4 编号: 甲方(发展商): 地址: 电话 乙方(认购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拟预订 商品房一套,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认购楼宇位置位于。乙方现认购单元号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所有单位建筑面积均以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查丈面积为准)。 二、楼价乙方可选择(A。一次性;B。分期;C。按揭)付款方式,房屋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楼价共计人民币佰拾万佰拾元整(小写:)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之日即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商品房合同篇5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方式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局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币元(大写):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币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2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 3该房屋总价款为币元。 (大写):。 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乙方已付币元。 (大写):。 甲方已开具发票收据给乙方。 4 本交接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本合同权益转让书 转让方(甲方) 立书人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转让本合同(指甲方为购买正在建造的。室商品房于年月日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该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权益达成如下约定: 1关于转让价款的约定 2关于权利、义务转移的约定 3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 甲方已征得书面通知公司将已预购的室商品房转让给乙方。待房屋交付时,乙方凭本合同权益书即可与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权益转让书自双方签字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商品房合同篇6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管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1)(2)(3)(4)(5)(6)(7)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 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使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附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34567 (4)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其他方式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一气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合同房经验收合格。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交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出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6】【7】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扎、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到达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34567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供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2)(3)(4)(5)(6)(7)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商品房合同篇7 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1。产品名称:三星9100(GAA);产品品种:直板手机、3G手机,智能手机,时尚手机;产品规格:手机尺寸:12 5。3215;6 6。1215; 8。5重量:11 6。0g颜色:黑色,银白色,白色,粉色数量:300价格:每部3200元、总价:960000元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由乙方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公司(经理)(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第五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符合手机规格标准 4。负责验收和试验:经理验收,技术人员配合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甲方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35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 1) (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1份。 购货单位(甲方)广州XX公司(公章)供货单位(乙方)河源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215;(公章)法定代表人:215;(盖章)地址:215;地址:215; 开户银行:广东XX银行开户银行:广东XX银行 帐号:帐号:电话:电话:年月日订 商品房合同篇8 甲方(卖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产权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 三、税费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承担。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银行按揭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元,余款元在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付 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权属明晰,没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保障。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合同的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九、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