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合同 推荐度: 分期付款合同 推荐度: 分期付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分期付款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期付款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期付款合同篇1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 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合格证号为:的汽车壹辆。 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ps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13),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仠佰拾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仅为南昌提货价,并不含车辆购罝费,申领牌照等费用。 2、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拾万仠佰元整,(小写):元。 后续付款:余款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分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1日前交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全套gps装置x元,以后每月使用费80元;手机卡号100元,以后使用费用按实际结算;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车辆上牌 乙方所购之车,委托甲方办理申领牌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维修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2、乙方提车时,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对其功能,外观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直到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方可提货。 3、乙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一汽集团售后标准,由一汽集团各服务站负责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车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ps装置或手机卡号,负责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声明》、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方丙三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车辆营运手续、车辆保险手续等后,乙方填写验车单,方可提车。 5、车辆上牌所有的移动,包括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丙方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财产为乙方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乙方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七、车辆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和其他有关税费后,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如gps装置和手机卡号完好无损,则由甲方按1000元的价格回收。 八、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九、车辆的转让 在分期付款期间内,由于特殊原因乙方需转让所购车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期付款购车期间,由于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税费,汽车所有权属甲方。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如营运中骗货、偷货等);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有义务,特别是车辆遭抢、盗、骗时,利用gps提供服务。 4、gps装置安装后,甲方有义务派员对乙方进行gps使用进行培训。 5、甲方虽名为物流公司,但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变、破坏gps装置、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gps装置或手机卡号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拖欠车款累计达二万元以上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权利的转让和车辆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车辆、不影响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将该车辆作抵押。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汽车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住所: 电话:手机: 传真: 丙方: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手机:电话: 签订时间:二年月日 签约地点: 分期付款合同篇2 出卖人:x(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孝感市火车站胜利街的阳光美苑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x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x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分期付款合同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元。 (2)余款元。 (3)月息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日前各支付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月日 分期付款合同篇4 一、基本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工作单位:购房面积:总房款:联系方式:1、2、还款开户行:还款账号:(借款人须保证个人信息部分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协议内容 借款人小区购得商品房一套,在装修过程中向锦州恒泰物业有限公司借装修款项,人民币元(大写:)。 1、还款方式选择第项 I按月还款:本人承诺所借款项按月返还,借款人于年月日前分期还清,每期在每月的日前还清,首期借款于签协议之日起当月开始支付。逾期每日按总借款额的3支付滞纳金(利率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II按季度还款:本人承诺所借款项分期返还,借款人于年月日前分季度还清。逾期每日按总借款额的3支付滞纳金(利率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季度还款明细见下, 第一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二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三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四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五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六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七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八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九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十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十一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第十二季,于年月日前还款元; III一次性还款:本人承诺所借款项一年一次性返还,借款人须在年月日前一次性还清万元,逾期每日按总借款额的3支付滞纳金(利率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抵押物:购房合同、发票、税务发票、维修基金发票、(东方华府小区A区号楼单元室)。3、所借款项在未还清之前,不得办理更名、转让手续,该房的所有权暂归海昌宏运(锦州)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直至还清借款。 4、所购房屋门牌号:东方华府号楼单元室 5、此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一份,以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盖章: 借款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分期付款合同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选厂及矿山开采权分期买卖相关事宜,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1、选厂设备,土地使用权、道路通行权,电力设施,排水,房屋,选厂大件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2、矿山开采年限为年,范围为 以上买卖标的物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乙方依照下列约定支付款项予甲方:(1)前款元。(2)余款元。 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至年月日前付清。 第三条、如果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支付甲方剩余价款,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前款甲方不退还。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买卖标的物交付给乙方,当面交接清楚,登记造册,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同时将前款元支付给甲方,甲方给乙方书写收到条。 第五条、选厂在本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无条件全额承担,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经营选厂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无条件全额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取得合同买卖标的物,依法经营相关业务,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第七条、乙方支付甲方剩余价款未到期限前,甲方不得催促乙方提前缴纳,无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60日内,选厂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甲方同意并有扶助变更义务。 选厂正常经营所需相关手续不能变更为乙方的,正副本手续在本合同生效后交付给乙方保管,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选厂所在地地市级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年月日 分期付款合同篇6 合同编号:7303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元 (2)余款元 (3)月息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日前各支付元。 第三条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 地址: 买方(乙方): 地址: 保证人(丙方): 地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