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汽车租赁合同实用【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计元(大写:)押金:元(大写:)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三、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四、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五、起始地点:返还地。 六、甲方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八、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九、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十二、担保条款: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十三、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十四、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xxxxxxxxxxxxxxxx型号车辆xxxxxxxx辆,颜色为xxxxxxxx色,车辆厂牌号为xxxxxxxxxx,车牌号xxxxxxxx。 租赁期限自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xxxxxxxx时至xxxxxx年xxx月xx日xxx时。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xxxxxxxxxxxxxxxx行驶范围xxxxxxxxxxxxxxxx。还车地点为xxxxxxxxxxxxxxxx。 2、根据物价部门对汽车租赁收费标准的规定,就租赁车辆收费、超时、超里程加价及款方式约定如下: 日租金xxxxxxxx元,月租金xxxxxxxx元,日行驶里程为xxxxxxxx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xxxxxxxx元计算。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xxxxxxxx小时为一天,在xxxxxxxx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过xxxxxxxx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xxxxxxxx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xxxxxx计算。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xxxxxx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xxxxxx的违约金。 四、乙方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车辆租赁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有效):xxxxxxxxxxxxxxx承租方(签字或盖章)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xxxxxxxxxxxxx签约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签约日期: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日签约日期: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辆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IDNo、出租方(甲方)的: 承租人(乙方): IDNo、承租人(乙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车架号码为的所有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第一条: 甲方保证租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租赁车辆的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标准状态的车辆和驾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告知车辆状况。乙方应提供驾驶证和身份证件,经双方核实后复印保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汽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修理费,并在租赁期满时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规定,退车一周无违章记录,押金全额返还,否则甲方多退少补。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30天;超时,超过公里需要额外收费;半天超过3小时,一天超过6小时;还车时,加油量一定要和送货量一致,否则要额外支付加油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签名时间: 乙方: 电话: 签名时间: 汽车租赁合同8 合同号:出租方:承租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车牌:粤AU3U20;车辆识别代号:LHGGM2651B20xx604;发动机号:2318580;品牌型号:锋范牌HG7154CAA;租车期限自20xx年7月5日至20xx年10月4日。租还车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8号; 2。甲方按每月43002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签订协议后预付租金4300元和押金8600元给甲方,甲方开具相应押金和租金收据,用车辆期满后凭押金收据在10日内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扔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的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他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任险缴纳养路费。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如有违章情况所产生的处罚(包括扣分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6。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7。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雅芳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0元清理费。 8。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日收取每日超时费150元日; 9。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权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10。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有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1。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拍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2。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3。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4。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需允许的驾驶人员。 15。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钱,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6。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现报告单。 17。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他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 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 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明确乙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和关系,就租赁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平等、利的原则达成租赁协议如下,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厅地点、地段的优势,双方各自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租赁甲方展厅售车。开拓收钱市场,便与售合赢利。 二、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方式、期限 乙方经实地查验甲方位置,中宁汽车城小车区,面东展厅、展厅使用面积:及室内外配套设施后,自愿承租甲方的该营业房用于经营双方决定按年计算每年租赁费为万元,大写(),前8年租金不变,自20xx年03月01之后,该展厅租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优先考虑租用于乙方使用。 四、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间,必须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损坏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或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修缮,费用由甲方负担,配套设施及水、电、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关支出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并保证乙方承租后有合理使用的权利,乙方承租期间无论承租房产权是否主、是否设立质押、抵押、转让、抵偿。乙方有权按承租合同正常经营,应该房屋所有权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权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乙方对出租展厅房屋使用权。乙方因个人原因歇业、停业、不影响甲方租赁费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甲方保证乙方承租展厅及展厅门前面积的使用全和支配权,不得随意涨房租不得干涉正常营用。 七、乙方承租期间轻易不得对承租房屋转让如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经营,乙方同甲方协商后,可转租经营但必须保证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约定的房租。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双方应另行签让租赁合同,但合同期内任凭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引发诉讼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明确乙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和关系,就租赁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平等、利的原则达成租赁协议如下,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厅地点、地段的优势,双方各自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租赁甲方展厅售车。开拓收钱市场,便与售合赢利。 二、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方式、期限 乙方经实地查验甲方位置,中宁汽车城小车区,面东展厅、展厅使用面积:及室内外配套设施后,自愿承租甲方的该营业房用于经营双方决定按年计算每年租赁费为万元,大写(),前8年租金不变,自20年03月01之后,该展厅租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优先考虑租用于乙方使用。 四、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间,必须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损坏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或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修缮,费用由甲方负担,配套设施及水、电、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关支出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并保证乙方承租后有合理使用的权利,乙方承租期间无论承租房产权是否主、是否设立质押、抵押、转让、抵偿。乙方有权按承租合同正常经营,应该房屋所有权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权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乙方对出租展厅房屋使用权。乙方因个人原因歇业、停业、不影响甲方租赁费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甲方保证乙方承租展厅及展厅门前面积的使用全和支配权,不得随意涨房租不得干涉正常营用。 七、乙方承租期间轻易不得对承租房屋转让如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经营,乙方同甲方协商后,可转租经营但必须保证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约定的房租。 八、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双方应另行签让租赁合同,但合同期内任凭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引发诉讼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承租方(乙)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辆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