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14篇【精华】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产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年,自xx至止。 2、租金:租金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3、付款方式:按支付,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另付押金元人民币(大写:);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 2、乙方须按时交纳房租,若无故拖欠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的。损失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乙方若拖欠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需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可替乙方支付,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且此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与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与修复。 四、其他: (入住时的水电表数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性质 甲方将位于,计租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屋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变更为租赁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不超过房屋设计用途),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和房屋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相关有权机关审核同意,且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租金由甲乙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以上费用不含税);递增日期从第年开始递增,即从年月日开始起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乙方应按期每3个月预付租金,第一年应实际缴纳租金人民币元,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后续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于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该栋房屋物业收费标准及水、电、空调使用费等标准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可以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或指定的账户交付租金: 全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严重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对租赁物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了反复勘察并认可,乙方之后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任何缺陷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按现状交付,租赁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由乙方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动、可拆卸的装饰及部分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租赁场地返还后,对于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甲方已经行使知会义务并且乙方已经放弃续租意向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另行招租(如:刊登、悬挂广告等,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实施上述行为且因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的妨碍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房屋装修 1。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再进行装修,但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报甲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于装修方案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装修设计图纸后,乙方方可进场装修。乙方负责二次消防公共审批事宜及费用。 2。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明确禁止的行为。乙方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接受甲方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统一规划,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安装招牌或私自悬挂招牌、广告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处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应额外支付元天处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转租招商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权制定对本房屋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处理好与业主方的履约事宜,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业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4。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该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该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房屋的防水保温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责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对其自行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在保持该房屋整体装修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拆除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其他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该房屋内所有逾期未迁移的设施和装修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2)拖欠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含15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合计达到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租赁价格及内容(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等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将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为乙方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收取所欠款项外,还将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与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纠纷及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未经甲方和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从事餐饮行业,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6。租赁期内,若乙方人为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若乙方未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约定的经营活动,该期间的租金均在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上浮40,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支付时间节点一次性全额补足,逾期未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8。租赁期满后,在不破坏房屋的情况下,除能够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外,乙方应按装修原样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进行了装修的,该装修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对该房屋(包含装修及无法拆除的设施设备)存在人为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补足。 9。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不赔偿其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以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5。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邮箱、联系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接受文件资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纠纷时受案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送达文件资料时,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邮箱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及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微信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市区号 2、所出租房屋的房屋购房合同编号:。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不锈钢防盗门,钢板楼梯,房屋楼梯下的隔断。)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租赁期限为(月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赁期限届满前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每月租金元,大写。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39租金。 第五条:押金押金元,大写。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出卖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电话:地址: 求租方:电话: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市区小区平米房屋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建筑构造设施不能改动,如造成损坏,乙方赔偿并恢复原样;如确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划改造,但合同终止时,改造的设施归甲方,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间水、电、取暖费、闭路费及网络通讯费等物业费用按阳光舜花园物业管理处的规定交费,并服从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管理。 三、租赁期间,工商、税务、治安、保卫、计划生育、门前卫生及绿化均由乙方自负,经营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均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对消防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对甲方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付。 四、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年租金人民币万元整,第年租金人民币万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人民币万仟元整。第年租金于签合同时付给甲方,余后年的租金在每年的。月日付给甲方,延迟缴纳租金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五、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六、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变化,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七、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合同编号:) 出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路号商业街幢号。房屋层高为米,建筑主体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约定 双方约定租金采用下列方式计算,合同总价款为:元。 1、固定租金:; 2、固定租金加浮动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在每个租赁年度承租人分两次支付年度租金,且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六个月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2、承租人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第一年费用承租人应予应于合同签订之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租人对租赁物仅做经营之用,经营过程中应合规经营,遵守市场管理制度;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拆除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对租赁物造成损害,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如承租人私自转让,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保证金不退。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或进行转租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四、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拒不撤出租赁商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出租赁商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所交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租赁物;如逾期,将按日双倍收取合同租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及时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并按日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具体金额为该年度租金的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出租人叁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市街道小区栋号,共计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为月,时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元月,支付方式押付支付。押金元。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五堵漏。甲方如数退还押金。 三、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房。 四、承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做到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在租用期间,乙方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事情发生,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备注及各项表度数: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该房屋。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定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承租房屋位于市明县阳镇兰茂,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1、房屋租金:房屋租金为每月1000元,全年房租合计1元(大写:人民币零拾壹万贰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付款方式与时间:所租房屋实行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全年壹次支付,定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即第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第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剩余年限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对房产的。改造装修及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出租房屋时,保证出租房屋整体完好,保障乙方水电齐全畅通。 (2)、甲方负责水表、电表的独立安装,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五、乙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自主经营权。 (2)、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经营困难可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交纳房租。 (2)、乙方自行按时交纳水、电费、城管、卫生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进行装修及使用租赁房屋,维护环境卫生。 (4)、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5)、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转让和转租。 六、其他事项: 合同终止时,乙方装修的设施设备、形象广告牌、照明灯具可拆走;房屋结构的固定设施、装修不得拆除。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可以将蹦床和影碟片等相关物品放置于本合同所租赁的房屋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市区路号综合楼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网吧、游艺、娱乐(不得经营与餐饮有关的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起算时间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房屋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月租,即年月日起按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租金,租金每三年递增,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元(叁万元整)及首月租金元,乙方中途违约协议保证金不退回,协议保证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退回乙方(不计利息) 2、租金按月结算,今后由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及上月水电费、停车场维护费。 3、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停车场维护费800元(人民币捌佰元整),停车场共用,乙方消费客人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合同备案费用及租金发票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交付房屋 1、甲方于年月日将该房屋按现有建筑现状及外墙设计装饰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乙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义务检查及进行房屋的修缮,以维持房屋的正常使用。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3、提供共用客梯一台。客梯年审及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三至六层经营者按各三分之比例分摊支付。 4、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电费暂按1。2元每度向乙方收取,如日后业主水电调价则按相应比例在现时的标准上调整。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确因经营问题或在合同执行期间退租及合同期满,所有固定设施、设备、装修不得拆除或故意损坏(否则按违约处理),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关于经营及证照的约定 1、乙方负责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的领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甲方提供现有一至三楼消防合格证资料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按乙方经营项目另行办理三楼消防手续,一至二楼需保留现时餐饮功能并重新出具消防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经营项目的所有税费、各种规费;不能将甲方的房产抵押。 4、乙方在经营期内,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干涉,凡拖欠壹个月以上员工工资,视作违约;并由乙方自行解决欠薪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否则在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合同保证金不予退给乙方,乙方按照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达壹个月以上;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备财产; 6。从事国家政策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由提出终止方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按照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各负其责,不向对方作出补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2、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水电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水电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个月不缴付租金水电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按逾期费用总额向甲方缴交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停水电、冻结乙方财产,直到乙方交清全部款项为止。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协助提供该房屋现有的相关资料、证件(如:房产证、消防资料、房屋建筑平面图等)复印件,供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使用。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足缴协议保证金及首月租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10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调,本着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提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按当年价格另行商定)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六条甲方确保给乙方通水通电,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使用起至租约期满迁出日止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确保出租时房屋一切设备完好;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维修维护,租赁合同期满时确保房屋一切设备完好。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防盗安全,由乙方承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务毁坏的,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乙方需在期限内完全搬出房屋、返还房屋,在逾期后未返还的需补交租金元。 第十条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6。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元,同时赔偿对方损失。 1。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出租房屋造成乙方受损失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每日总租金的万分之五滞纳金。 3。乙方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返还房屋时,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如果国家政府征用该房屋、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书面的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或委托人(以下称甲方或委托人):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现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决定,续签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延至计至年月日。 二、此续签合同仅作合同续签用,其它合同条款按原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号:)事项执行。 三、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年月日 联系电话: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完全属于其所有权的幢单元号房屋,面积为,楼室厅,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并附设施(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太阳能、)。 二、乙方的租房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月)。 三、租金每月元,按支付,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乙方每次缴纳租金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主动缴纳。乙方交纳租金押金元,待乙方退房时,如房屋无人为损坏并已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将不计息的押金全额退还,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及相关手续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费用,其中包括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元月,有线电视费元月,乙方须按时交纳以上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或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原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结构,乙方如须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待租约到期时则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办理。 六、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双方的合法租用权,不得单方违约,如甲方违约除退还剩余租金外,并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押金。 七、乙方不得将房屋作违法经营场所或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六条执行。甲方所有房内物品和配套设施一并租赁费乙方使用,乙方应尽到定期保养和维修的义务,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在租房期将满时,若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并交清租金;若乙方不再续租,须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并退还甲方房屋钥匙和交清所有手续,如不按此办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在租期满五天后,自行打开房屋另行出租和使用,房内的一切物品按无主物处理,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补充协议: 十、交房确认:水表数:冷:吨、热吨;电表数度;煤气立方;十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反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出租房屋补充协议根据甲方(出租方)及乙方(承租方)于签订的“租房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房屋地址:省市大东新村20号院3单元509室 1、乙方承诺遵守物管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租赁期任何时段); 3、居住者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岁; 4、乙方不得将房屋作为仓库或库房,不得用于文体娱乐、体育活动、教学教育等经营性活动; 5、乙方承诺不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不将房屋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如若违反,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租住期间,应保持房屋及设施用具的完备和清洁卫生; 7、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前,必须经得甲方和房屋物管公司同意。如因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时,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租住期间,如房屋、家具、家电发生损害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维修费用(正常拆旧的除外); 9、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路、用水设施、电路、煤气设施、设施用具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复原并赔偿损失;如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掌握房屋内水电煤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租住期间,如因所租房屋发生盗窃、抢劫等意外而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房屋。 3、退租前,乙方应将房屋打扫干净,清理屋内垃圾及杂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甲方将乙方所租赁的房间门钥匙全部交予乙方保管,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一切财物均自行妥当保管,发生遗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须妥善保管好房门钥匙,若乙方发生进户门钥匙遗失,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换锁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遗失租赁的房间钥匙,须自行更换锁具并承担费用,且不得损坏户内门,由此造成甲方及房东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公正、平等、自愿原则,达成以下房屋租赁事项,并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意将东尚绿园住宅号楼单元室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有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赁费用为元,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房租,乙方如果中途情况有变,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四、租赁期间房屋所产生的水、暖、电、气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取暖费等,如未按时交纳,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本年的租金。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钥匙把,乙方要爱护房内外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在租赁期满,乙方如不在续约,在结清各种费用后,保证甲方所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将房屋使用权无条件交还甲方。 六、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不得改变和破坏原建筑结构,如须改变则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乙方所增加的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无偿留给甲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乙方则负责赔偿或给与修复。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承租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否则后果自负。不得喧哗吵闹影响周围住户,如有违反以上内容甲方则有权将房屋收回并没收押金。 八、甲方在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施工。 九、乙方租赁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或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合同期满后,继续出租该房屋时乙方则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起诉于锦界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搬走为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14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116号房号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月租金额(种:人民币)元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月、季、年)的第日前按现金或者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省镇房屋租赁条例》、《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日,须按月租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现状交楼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自行装修间隔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但该房屋具有《广州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