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服务合同 推荐度: 月嫂服务合同 推荐度: 月嫂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月嫂服务合同集合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月嫂服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月嫂服务合同1 甲方:(雇佣方) 乙方:(月嫂) 丙方:(介绍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履行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由丙方把乙方介绍到甲方家做月嫂,月嫂要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专业护理服务,并遵守本公司服务人员守则,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休息的环境,全日制(昼夜)服务者,甲方要保证乙方每天小时的睡眠时间,(可安排白天适当休息) 三、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 。 四、服务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工作日。 五、甲方先付丙方定金()元整,到岗后双方满意补付丙方余款()元整。如一方不满意,按平均日工资()元整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甲方调换合适的服务人员。如甲方不愿履行合同丙方收取手续费贰佰元整。 六、乙方到甲方工作,必须全心全意旅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参与甲方家庭事务或邻里纠纷,甲方不在家时,乙方应拒绝任何人进入甲方居室。乙方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甲方家电话未经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使用,回家时应主动请甲方检查自己携带物品,在上岗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在工作期间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 八、甲方贵重物品保管好,以免发生不必要争议,甲、乙方双方要相互尊重对方。 九、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由乙方造成的损害乙方负责。 月嫂的工作范围: 产妇护理: 1、负责产妇清洁卫生,预防产褥感染。 2、指导与帮助产妇正确哺乳并护理乳房。 3、产妇伤口护理,观察恶露,防止细菌感染。 4、对产妇进行心理辅导,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发生。 5、为产妇营养配餐,合理安排产妇饮食。 6、协助不能淋浴的产妇进行擦浴,定期更换床单、被褥、休养服,清扫母亲房间并做好通 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清洁整齐。 婴儿护理: 7、指导正确哺乳,协助人工喂养。 8、培养宝宝良好地睡眠和大小便习惯。 9、新生儿脐带护理,臀步护理、口腔护理、黄疸观察。 10、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并保持干爽,防止尿布疹与感染。 11、婴儿衣物、奶瓶、尿布的换洗与消毒。 12、婴儿异常情况的观察(黄疸、湿疹、发烧、大小便、哭闹等) 13、按时带领婴儿预防接种、喂药、测体温。 14、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做婴儿被动操,增加与宝宝的感情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月嫂服务合同2 甲方(雇用者):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现甲方雇用乙方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参照甲方预产期,在乙方接到甲方住院待产电话通知后,从乙方派遣月嫂进入医院陪护之日起连续服务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元整人民币。其中,定金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乙方月嫂能及时到岗为甲方服务时,服务费用的余款在月嫂正式上岗之日支付给乙方;若乙方月嫂未能及时到岗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需立即无偿为甲方安排备用月嫂(月嫂备用名单:身份证号:)接手工作,余款在备用月嫂工作3日并得到甲方认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月嫂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产妇 A、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清洁产妇衣物、被褥;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煮沐浴药水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B、产妇的乳房护理,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等问题,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支持并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教会产妇做产后恢复操;需要时为产妇做保健按摩,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E、与产妇交流主动交流,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G、满足孕产妇的其他服务需求。 (2)服务对象:婴儿 A、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等;为宝宝每天按摩、抚触,锻炼身体,适时帮助宝宝游泳;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脉搏,血压,呼吸,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C、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定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D、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能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给宝宝听音乐,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情感抚慰;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F、满足婴幼儿其他服务需求。 (3)其它: 1、在产妇住院期间提供住院护理、陪夜服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并保留复印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推荐的月嫂体检并出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等),并保留复印件;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临时更换为甲方服务的月嫂之行为。 (5)乙方或乙方派遣月嫂存在下列问题时,甲方有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a)乙方向甲方出示伪造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b)乙方月嫂提供的身份证明、体检证明、技能证书有虚假内容; c)乙方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不能胜任相应工作;d)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月嫂在合同期间擅自离岗; e)乙方月嫂因个人原因或乙方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f)乙方月嫂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g)乙方派遣的月嫂不能及时到岗且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满意的备用月嫂时;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其安排的月嫂的服务费; (2)配合乙方月嫂的工作; 3、乙方的权利 (1)在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乙方或乙方月嫂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合格的月嫂,要求月嫂按本合同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安全优质的24小时服务; (2)在接到甲方的住院待产通知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本合同约定的月嫂到甲方所在医院进行服务; (3)服务期间内由于乙方所派遣月嫂的过失,造成甲方及其宝宝受到伤害等事故,乙方及乙方派遣保姆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4)乙方派遣的月嫂不能及时到岗且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满意的备用月嫂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双倍定金。 三、终止合同 (一)合同到期,正常终止; (二)在合同期内,甲乙方有违反以上双方权利义务规定的,权益被侵害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对方追索损失。 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名: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日期: 月嫂服务合同3 当事人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或电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月嫂中心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或电传: 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相关人员: 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人 产妇姓名: 口即合同当事人甲方。 口与甲方的关系 婴儿姓名: 与甲方的关系: 口随同产妇进住。 口单独托婴。 紧急联络人 姓名: 地址: 电话或电传: 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 本合同有关月嫂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称月嫂中心,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月嫂中心为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三周内,均属有效期限。 合同实际生效日以进住月嫂中心当日为准。 第三条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 第四条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 2。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 3。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 4。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健康恢复课程。 5。书报杂志的提供。 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 第五条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探视产妇时间为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探视婴儿时间为每日上午时至时,其余时间非经产妇及乙方的同意,单独托婴的情形,非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不接受探视。 第七条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乙方不得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向产妇推销物品。 第八条乙方对产妇及婴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婴儿交给任何人带走。甲方非产妇时,应征得产妇的书面同意,如为单独托婴的情形,则由甲方带走。但依其情形显示由甲方带走有违背公序良俗之虞时,乙方应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产妇出院时,应将婴J乙一并办理出院,如有延长托婴的需要者,有关托婴的内容及费用应另行约定。 第九条产妇或婴儿发生急、重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乙方应即送医治疗,同时依其设备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即通知紧急联络人。 第十条在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无法接受乙方的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除上述事由外,甲方可于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解除合同。但乙方仅可没收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不得请求其他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存续中,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必须出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将预约定金抵充作为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因天灾、战乱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如乙方不能证明有前项的事由,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返还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者,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产妇或婴儿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接受乙方的服务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情形,乙方向甲方请求终止合同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作为损害赔偿总额。但不得逾越全部费用的10。 第十四条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可请求合同终止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作为损害赔偿,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时,并可另行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因有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造成产妇或婴儿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依第十五条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对每一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元。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过失者,不受上述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依相关规定申诉、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 第十八条本合同成立后,可经双方同意增减费用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条其他协议事项 1。 2。 3。 甲方:乙方: 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4 甲方(雇用者):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1)天。 (2)由于月嫂工作性质特殊,为月嫂健康和对母婴的全面护理,甲方应保证乙方提供的月嫂每天睡眠时间满8小时,休息天。 2。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时间为年月日。元(,支付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 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按摩、抚触,增加与婴儿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洗衣(产妇及婴儿)、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月嫂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月嫂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月嫂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月嫂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月嫂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月嫂给予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月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月嫂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月嫂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月嫂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月嫂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月嫂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月嫂自行负责。 3。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5 雇主(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雇员(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工作日共计天。实际工作开始日期根据雇佣方产妇生产日期为准,每月工作日天,雇佣个月。 2、服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月元(日薪:元),合计费用元。 (2)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不能休息,日薪按双倍计算,即元 (3)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元;甲方于服务终止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余款。实际结算余额金额根据实际工作日确认。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疏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根据实际服务需求,由甲乙双方确认的其他服务内容。 a、 b、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其他相关工作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合同变更解除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乙方在服务期内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3、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5、 6、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6 甲方:家庭住址: 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月嫂事宜,在平等互利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姓名:性别:年龄:,到客户家庭医院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小时小时) 具体内容: 1、产妇服务 产妇的。生活护理,洗涤产妇衣物,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进行乳房按摩,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2、婴儿服务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新生儿观察、护理、潜能开发、洗澡、抚触、换洗尿布、喂奶、喂水、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二、根据聘用期限和服务级别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纳服务款项。一月结算一次,于服务中间付清。定金支付(订金元)。 三、在服务期间内,请客户尊重服务人员的辛勤工作,甲方保证服务人员的每周休息天,月工作日为天(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日)。甲方如调换月嫂应至少提前天与服务中心协调,不得自行辞退月嫂。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协议或调换服务对象,应提前天向公司说明情况,经公司批准同意方可终止调换,对于擅自退出岗位者根据公司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实行服务人员带薪试用制,试用天数为天,试用期内请客户按正常程序签署、履行合同。试用不合格,按实际工作天数收取服务费。 五、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六、甲方负责保管好自家的贵重物品、金银饰品、钱币和有效证件,避免产生误会。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7 甲方:(雇主)证件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雇员)证件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依据起草,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就乙方为甲方进行月嫂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1)产妇: A。安全、卫生、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F 。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务对象身体受到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私有财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第七条: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收费(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初七为双薪)。 第八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8 甲方(客户):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黎明家育公司): 电话: 丙方(月嫂):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系专业月嫂公司,丙方均系经过月嫂培训学校专业培训、具备一定婴儿护理经验的月嫂。为了更好地为甲方提供产妇和婴儿护理服务,经过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聘用月嫂的要求,丙方同意乙方的介绍到甲方指定的居所,为甲方从事护理产妇和婴儿的服务(包括产妇营养配餐;婴儿洗澡、抚触按摩、清洁产妇和婴儿有关的家务卫生服务;蔬菜、食品等由甲方自行购买,特殊情况由各方协商而定)。 第二条:母婴护理服务,分为白班服务(仅提供白天8小时服务,不住家)和住家服务(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甲方需保证丙方每天有8小时休息时间)。丙方为甲方提供的母婴护理服务实行每月26个工作日制,时间从丙方入户之日起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岗服务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嫂加班费,加班费每天按照合同月金额的126计算)。 第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调换服务人员,直至甲方满意为止。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甲方需支付丙方提供服务期间的护理费用,护理费用每天按照合同月金额的126计算。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三方应当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如约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丙方不能入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带婴儿外出旅游度假、甲方在婴儿住院期间无需丙方护理等情况)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为甲方调换其他服务人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接丙方到服务居所,教会丙方熟悉运用水、电、气、火各种家用设施用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负责保管好自家的贵重物品、钱币和有效证件,避免产生误会、发生纠纷。 (三)相互尊重、理解,不能歧视、侮辱丙方;尊重丙方的人格,配合丙方的护理服务工作。 (四)甲方需要丙方提供住家服务的,必须保证丙方的住宿条件;甲方需要丙方住院陪护的,需要具备住院陪护条件。 (五)丙方属于服务人员,并非医护人员。甲方如果发现婴儿或产妇有异常现象,应当立即送到医院诊治,避免贻误病情。 (五)合同到期自动解除;甲方需要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十天办理续签手续,并预交相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介绍丙方到甲方指定住所提供家庭母婴护理服务工作,并负责对月嫂的日常管理及对用户的回访。 (二)负责为甲方调换月嫂,为丙方调换用户。 (三)负责监督管理丙方的工作质量,协调甲方与丙方的关系,处理甲方与丙方之间出现的问题。 (四)接收甲方预付的服务费及丙方工资;负责在本合同期满后在甲方无投诉、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向丙方支付代收的工资。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规范和业务流程要求,接受乙方的委派,按照协商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到乙方指定的居所为丙方提供母婴护理服务。 (二)自觉做好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进入乙方指定的服务居所要着装上岗,讲究卫生,勤洗澡、不留指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提供服务期间,不得随身携带手机,避免给婴儿造成辐射、影响发育;不得随意看电视,避免影响婴儿的注意力、影响工作质量;不得谈论老客户的家庭隐私,不得谈论与服务内容无关的事项。 (四)如果发现婴儿或产妇有异常现象,建议甲方立即送到医院诊治;如果甲方不采纳丙方的建议,后果由甲方自负。 (五)尊重甲方的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按照乙方的管理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完成母婴护理服务项目。 第八条:重要事项: (一)签订合同时,甲方、丙方均需持有有效证件,方可正式办理签约手续。 (二)甲方向乙方交纳服务管理费,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不满意,由乙方负责调换,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规定,共同协商解决。 (三)甲方需要丙方入户服务时应当直接通知乙方,由乙方通知丙方入户时间。甲方不得自行联系丙方通知入户时间,或者在签订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与丙方单独另行签订与本协议服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合同,或者由丙方直接为甲方提供与本协议服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服务,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丙方不能按时入户、丙方擅自提前离户、丙方造成甲方婴儿和产妇的损害等)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更换服务人员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终止合同或作出更换;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乙方更换后的服务人员;在乙方未更换服务人员或双方未书面终止合同前,甲方不得自行更换丙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离开甲方指定的服务居所;如有事需要暂时离开的,需向乙方书面请假,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丙方自行负责;如甲方需带丙方离开签订合同时指定的服务居所的,需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业务和甲方的。家庭生活,甲乙双方均不得干涉丙方非服务时间的合法行为。 (七)在乙方与丙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如需继续聘用丙方,需与乙方续签合同;甲方不得与丙方个人擅自签订月嫂育儿嫂保姆服务合同或由丙方为甲方提供事实上的月嫂育儿嫂保姆服务。如甲方和丙方违反该约定,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款的3倍的赔偿金,并赔偿乙方因此不能履行与其他客户合同的违约金;丙方需向乙方退赔培训费用一万元、需向乙方支付月工资的3倍的赔偿金,并赔偿乙方因此不能履行与其他客户合同的违约金。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指定的服务居所在外地的,甲方需承担丙方往返交通费用,入户时间自丙方开始乘坐交通工具之时起算。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乙方代收丙方工资元(代管),服务管理费用元。 甲方指定的服务居所。 第十二条:为避免任何歧义,乙方收取甲方的前述款项不包括营业税,甲方在支付款项时应向乙方另行支付相当于代收丙方工资及服务管理费总额的5、6的营业税。 第十三条:月嫂服务期间内含国家法定假期,甲方须付月嫂(育儿嫂)双倍工资或带薪休假。 高级月嫂的承诺: 如果在高级以上月嫂护理期间出现以下情形: 产妇出现乳头皲裂,乙方有权对丙方罚款200元。 婴儿出现红臀或尿布疹,乙方有权对丙方罚款200元。 除了产妇的乳房有器质性病变以外,高级月嫂的护理可以让95的产妇全母乳喂养,如果没有达成,乙方有权对丙方罚款300元。 高端月嫂制作月子餐时,误判了产妇的体质,而导致产妇身体出现营养失调等健康状况,乙方有权对丙方罚款300元。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入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入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9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有雇佣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26天。 2、服务费用元,大写元,服务期内休息四天,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定金元,服务至第七天将全款的50元付清,第十三天将全款金额元付清。 3、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参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4、乙方工作时间,正常每天24小时不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乙方的其它服务内容,必须保证乙方体力充沛,精力旺盛,保证顺利完成母婴的。正常护理工作。 5、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与活动性,乙方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转为第三方服务。 6、若有早产儿未满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需再加护理费壹仟元。 二、服务内容: 1、产妇 根据产妇的饮食习惯合理的安排营养餐 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乳。 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弛。 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2、婴儿 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 为婴儿洗澡、按摩、抚摸,增加与宝宝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换衣服、尿布。 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的观察培养婴儿的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有效证件。甲方的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10 雇用(甲方):月嫂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乙方具有多年的“月嫂服务”经验,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个月,工作日共计天。实际工作开始日期根据雇佣方产妇生产日期为准,每月工作日天,雇佣个月。 2、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月(日薪:),合计费用。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甲方于服务终止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余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实际结算余额金额根据实际工作日确认。 3、作息时间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作息时间为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请假,之后如因正当紧急理由可与甲方协商,取得同意后进行调休,但调休时间不得超过2日。 4、服务地点: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地点包括:产妇生产时的医院、甲方的家中以及其他必要的场所。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合同期间将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住所条件,乙方的日常饮食与甲方家人饮食标准相同。 (4)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要求; (2)乙方如因合理的特殊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段内可以调休,但不得超过2日;乙方因工作需要与其他客户见面的,甲方在不忙的期间可准予乙方合理的业务时间,乙方应集中约见客户;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11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身份证号: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产妇的基础护理: A、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清洗产妇衣物; B、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D、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E、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新生儿的基础护理: A、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C、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定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D、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能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协助甲方家人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洗衣、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二、服务时间 1。乙方每月工作日为28天。 2。乙方工作时间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元月,甲方于每月7日支付给乙方月工资的50,每月日把余额付清。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有权保存乙方有效身份证件。 5。甲方有权要求出示乙方对传染病系列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时间有效期内),如果体检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解聘。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产妇; 4。乙方自愿将合法身份证件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9。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12 雇主方: 月嫂方: 鉴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因产妇预产期无法精准预测,如产妇实际生产的日期与约定的起始日期不符,以产妇实际生产日期为准,时间顺延。) (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天。 2、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订金人民币500元,余款于服务期终止日支付(以实际服务期终止日为准)。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保证产妇的休养环境;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婴儿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3)一个月满后(26天)自行解除协议关系。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月嫂服务合同13 甲方(母婴护理公司):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原籍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母婴护理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关系 甲方和乙方是劳务合同关系,甲方委派乙方为用户服务。 第二条服务内容和服务地点 甲方推荐并委派符合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乙方到(服务地点)为(用户)承担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天,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实际服务时间从乙方到岗之日起算。 2。服务时间每月按天计,保证服务工作日天,休息天(请在内打:每周休息1天月底合同结束前休4天),其中遇国家节假期日,服务报酬为日工资的三倍,即元天。 第四条服务报酬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乙方的服务报酬为元月。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务报酬结算。 2。乙方完成一个月工作期满之日起5天内到甲方处领取服务报酬并签字确认。 3。乙方因被用户投诉、中途退回或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要求离岗,乙方的服务报酬根据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按实际工作天数的80计发。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为乙方建立个人资料和服务档案,全面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和评价,对乙方有效的身份证、居住证、健康体检报告复印存档。 2。向乙方提供用户的真实详细地址、姓名等资料,以及用户母婴和家庭成员中有无精神病、传染病和其它重大疾病情况。 3。负责乙方的岗前培训、教育和后续的管理工作,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指导。积极引导乙方按《母婴护理工作范围》(附件一)和《婴儿安全问题及意外防护措施》(附件二)进行操作。 4。建立母婴护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了解乙方的服务情况,指导督促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并对乙方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 5。确保用户在服务质量上的利益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接受用户与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协调用户与乙方的关系,妥善处理投诉和调换要求,协助解决乙方、用户双方产生的纠纷。因用户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并先行承担相关责任。 6。为乙方购买《家政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未经甲方和用户的同意擅自离岗,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上岗前应如实填写本人身份及家庭情况等基本资料,提供有效真实的身份证、健康证和培训证等资料。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用户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3。善待服务对象,禁止擅自离岗。与用户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5天提出,并到甲方处办理手续后,方能离开用户家。 4。服从甲方和用户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用户的生活习俗,工作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帐目清楚。注意个人卫生,禁止佩戴首饰、禁用化妆品。工作时间不得接听电话、看电视和做私事,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用户说明。 5。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在用户住处从事与服务范围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或住宿用户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用户的物品,不得向用户索要财物,更不得有偷窃及破坏行为;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用户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用户的家庭隐私和个人信息;爱护用户家庭和财产;不得擅自给婴儿喂食药物及有害食物,不得推荐药品或保健品给婴儿及产妇;不得违反《母婴护理工作范围》及《婴儿安全问题及意外防护措施》进行操作。 6。请假外出应征得用户同意。采取实时照休的休假办法的要按日平均服务报酬数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采取集中补休的休假办法的可作调休而不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请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用户。 7。按时得到服务报酬,以及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若用户占用乙方休假或休息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加班服务报酬。 8。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追究因甲方或用户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与甲方解除合同。 9。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乙方离岗时,甲方应主动提醒用户认真检查家庭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乙方离岗后,不再承担用户财物损失责任。 2。乙方私自与用户续约,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用户承担。 3。乙方与用户本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不能建立雇用关系,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服务报酬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乙方不按甲方的指示为用户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因此而致使甲方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家庭服务业协会或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14 雇用(甲方):身份证号码: 月嫂(乙方):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付的时间为服务期终止日:年月日,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洗衣、买菜、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月嫂服务合同15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第一条服务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因产妇预产期无法完全精准,要求乙方根据具体生产日期略调节服务时间,总计天即可。具体调节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决定)。 第二条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元整人民币。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元整人民币,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第三条乙方月嫂工作时间 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务内容,保让月嫂的体力充沛,精力旺盛,顺利完成母婴的月中护理工作,服务时间每月为26天。 第四条、服务内容 1、照顾产妇 2、照顾婴儿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乙方的权利 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