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货物运输合同1 托运方:(签字或盖章)起运站: 承运方:(签字或盖章)托运号码: 托运日期:年月日 托运方电话: 承运方电话: 货物名称: 件数: 重量:(Kg) 体积:(M3) 价值:(元) 保费:(元) 运费:(元) 合计:(元) 货物到达地点: 收货方: 收货方电话: 备注: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于年月日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如果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名称、性质等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必须将随货同行的有关手续交给承运方。不准假报货名、夹带危险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由此,给承运方造成损失的由托运方赔偿。 3、托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保价。如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运单上另行注明。发生赔偿时,按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4、托运方不得委托承运方代收货款。 5、托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委托承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6、货物保额:元;保费元。 (二)托运方的义务: 1、托运方必须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货物包装。需特殊包装的货物,包装要牢固并达到特殊包装标准要求。 2、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方的权利: 1、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托运方(收货方)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留置权。查不到收货方或收货方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天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约定处理。 2、对托运方交运的货物须经托运、承运双方当场查验,并在运单备注栏内注明查验情况。 (二)承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2、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方的权利、义务 收货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凭证领取货物。 收货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日内提取货物,支付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时间提货的,应交付保管费。 四、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按托运的货物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支付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五、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六、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可采取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由调解; 3、由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随托运物品同行一份。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承运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项目名称 住址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号 承运人 托运人 收货人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承运起始时间年月日 货物承运到达时间年月日 货物编号品 名规 格种 类包装方式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货物价值保险、保价价格 运杂费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收货人: 收货时间: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运人、托运人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支付运杂费。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审批、检验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托运人拒绝提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者危险品托运不符合托运运输规定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2、承运人的义务: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及时向收货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货物运输到达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获人逾期提货的,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如仍无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有权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予以留置或依法予以提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支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因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前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 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c、按承担赔偿责任; 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承运人承担全程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 第五条双方其他约定: 。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托运人与承运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托运人与承运人各执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3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燃煤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燃煤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燃煤运至甲方指定的煤场或卸煤沟。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计量 1、燃煤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 1、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14元吨(含1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10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1、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1、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燃煤运输调度工作。 2、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2、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倒煤、换煤现象。 2、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倒煤、换煤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煤价数采购单价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6 托运方: 地址: 电话: 承运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情况 1。1货物名称: 1。2货物规格: 1。3货物数量: 1。4货物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2。1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2有特殊包装要求的,应由托运方与承运方进行协商包装方式,托运方与承运方协商包装方式为:,托运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托运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货物起运地点: 3。2货物到达地点: 3。3货物起运日期: 3。4货物运到日期: 第四条运输费用 4。1运输费:;如需代为购买保险的,另加保险费,总计。 运输费不含税费,如需开具发票的,托运方应另行支付税费。 4。2费用的支付方式:() A、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运输费、保险费、税费。 B、月结,签订合同时支付保险费,每月由承运方向托运方提供上月的业务结算清单,托运方应在接到上月业务结算清单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费用。 C、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装卸 5。1货物装卸由方负责。 5。2货物装卸如由承运方负责,托运方应将装卸费随同运输费一同支付。 第六条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托运方的权利 6。1。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1。3若委托承运方购买保险并发生货险的,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协助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6。2托运方的义务 6。2。1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保险费及装卸费等费用。 6。2。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若货物未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约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而造成货损的,托运方承担全部责任,承运方不承担责任。 6。2。3托运方应保证实际托运的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托运方承担。 第七条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承运方的权利 7。1。1有权托运方收取运费、保险费及装卸费等费用。 7。1。2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承运方的义务 7。2。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7。2。2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7。2。3若购买保险的货物发生货损的,承运人有义务协助托运方向公司理赔。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8。1。2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的违约金。 8。1。4其它违约责任: 8。2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按运费的20支付违约金。 8。2。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眯或接货人。 8。2。3未购买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向托运方以不超过运输费的三倍进行赔偿。 8。2。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其它违约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范围: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法定自然灾害及战争状态;b、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c、政府活动引起的交通管制;d、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无法弥补的延误;f、国家法律禁止条款的变更导致无法继续经营;g、其他被法律法规所认可的情形。 9。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承运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本合同签订的地点: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0。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托运方(章):承运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7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理解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资料,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供给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资料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供给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景,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供给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职责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职责。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职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职责。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职责。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甲方的义务: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XX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托运方:XXXXXXXXX 托运方详细地址:XXXXXXXXX 承运方:XXXXXXXXX 收货方详细地址:XXXXXX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XXXXXXXXX;规格:XXXXXXXXX;数量:XXXXXXXXX;单价:XXXXXXXXX总额(元):XXXXXXXXX。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XXXXXXXXX;货物到达地点XXXXXXXXX。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XXXXXXXXX;货物运到期限XXXXXXXXX。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XXXXXXXXX。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XXXXXXXXX。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XXXXXXXXX。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XXXXXXXXX。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XXXXXXXXX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XXXXXXXXX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X份,送XXXXXXXXX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XXXXXXXXX承运方(盖章):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地址: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帐号: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 货物运输合同11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驾驶证编号: 车牌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货物运输等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月日至本次运输货物卸车完成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货物运输名称: 数量: 价值: 运费: 到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期限: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运输费用运输完毕一次性结清。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货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范本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人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5000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共同承担。 (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立即生效。 3。(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甲方: 乙方: 丙方: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到20xx年xx月xx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 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装运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发地点:x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装运地点:x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20xx年xx月xx日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货物运输合同13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人或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人的权利义务 1、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X、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4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委托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XXXXXX、货到付款XXXXXX、月结、XXXXXX。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2、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3、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 七、乙方至XXXXXX到达时间为XXXXXX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XXXXXXXXX 时间: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包装和防护:托运方将为货物提供必要的装物包,以避免货物在装卸和运输。 过程中受到损伤,承运方应为货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时将指定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承运方上门到托运方提货,托运方负责装卸。 第四条承运内容和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托运方委托承运方将成套设备由运输至,托运方工厂指定车间货物运输合同内。总计费用含保险(人民币)为万元,货物安全卸后,托运方在一周内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承运方,如有拖欠,承运方要收取滞纳金(总费用10)计算。 1、承运方发出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 (1)通过当年的年审的车辆。 (2)排气量经过检测并达到国家标准。 (3)车辆上必须携带消防灭火的设施。(如灭火器) (4)禁止司机违章驾驶。 2、承运方车辆到达厂区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厂规: (1)厂区内限速缓行。 (2)禁止鸣笛。 (3)装车限高。(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4)厂区内禁止吸烟。 (5)装车完毕后必须有防倾倒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具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有牢固外包装,且外包装无异状,其内货物的损坏、缺少,由承运方负责。 (二)承运方责任 1、货物未按时抵达目的地,且给收货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承运方应支付托运方合理的违约金,但不超过本次运费的百分之五。 2、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