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解除厂房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厂房租赁合同【优秀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并签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租房屋位置、面积与用途: 甲方将位于全厂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承租乙方作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为元(大写:)。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乙方在签订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自年起,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元。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时,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四、甲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租赁财产的有效证件,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水、电、道路通畅,若与村组及周边四邻有纠纷应出面解决。 3、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4、甲方租赁期间非自身原因,不得中途收回租赁财产而另租他人。 五、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水、电、税费、罚款等费用。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依法依规合法经营。若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终止合同,而且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爱护甲方厂房设施,将场地转借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应支付向甲方违约金。 4、合同期满,若甲方仍方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并另行续签合同;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条款及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若需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2、租赁期间,如遇拆迁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由拆迁单位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末满,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双方又协商末果,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泸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 租赁方: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 1、被租厂房为门面房间。 2、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3、租金每年为元(大写),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4、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6、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8、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9、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10、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11、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12、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13、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14、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50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厂房。)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手印:手印: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房、办公楼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办公楼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办公楼坐落在甲方院内东侧,西至东厂房西墙、东至院墙,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594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135平方米,使用权包括整座厂房、办公楼院落(不包含东厂房外墙至东围墙变压器位置)。厂房、办公楼类型为砖混结构。 二、厂房、办公楼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办公楼装修日期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办公楼租赁自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办公楼年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于每年的月和月两次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厂房、办公楼租赁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办公楼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厂房、办公楼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排污排水的正常使用功能,计量前水电及排污排水设施的维护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发现该厂房、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小型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厂房、办公楼转租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办公楼部分或全部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转租无效(有王涛出资的公司均为承租方,不视为转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办公楼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30天,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同等条件下租给乙方,届时租金不超过当时中关村科技园昌平东区厂房、办公楼租金的50;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包赔乙方直接损失及一年租金的30违约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一年租金的30违约金。 2、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应将剩余租金退还乙方,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费用。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事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即刻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条款结束,附件:协议用厂房、办公楼平面示意图) 甲方: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结构为。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周边有事:如地边、围墙、用水、用电、由甲方协调,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厂房搬迁维修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搬迁维修期间免收租费。 2、如一方违约,交违约金万元整,(叁万元整),合同租期定租赁自月月合同,租赁期满,甲方应先与乙方协商下一期租房合同,保证乙方的优先权利,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废除、终止合同的延续。 3、合同价格,全年元,中间不能变动,变更使用年限,除了国家征用以外。 4、电费每度元,用电由甲方协调,房子坏了由甲方维修,不能随意转租别人,整个院内全部租下,包括房屋、等所有设施,动力电线引到院内。 5、如果乙方盖的建筑物或修建的其它附属设施其受益权归乙方所有,用电对甲方不对供电所。 三、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3、租赁期间,甲方如因产权证等或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所有设施的专用权。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出租甲方依法可以出租的厂房和场地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厂房和场地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场地位于。租赁车间为南侧房屋的西半部(原焊接间和喷漆间)和西侧仓库,总面积约200平方米。租赁场地为原址。 二、租赁目的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厂房和场地作为加工纸壳和塑料制品及仓储的企业场地。 22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不改变前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厂房和场地的租金、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在一次性支付租金1万元后的20天内,协助甲方将空置的场地和房屋移交给乙方。 32厂房和场地的租赁期从年月日日至年月日。续租的,乙方有同等价格优先租赁权。 3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和场地,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厂房和场地,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41租赁期内,乙方使用厂房和场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等,均由乙方承担,并于当月结算。 42乙方应承担因其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与取水许可相关的费用)、排污及安全责任。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厂房、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和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可装修房屋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乙方在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前,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或改造现有房屋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如需另建房屋,其计划和预算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房屋归还时的状态 6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7天内归还厂房和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退房的,乙方应按每逾期一天5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厂房及场地占用期使用费。 62乙方归还的工厂和场地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退回时,须经甲方验收,各自费用相互结算。 63乙方归还厂房及场地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及市场总额赔偿。 七、本合同终止(解除,下同)的条件 71如因国家建设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将无条件迁出。 7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垫付的所有维修改造资金和建设资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将未使用的租金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乙方垫付的新房款、、 八、其他条款 81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和场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独立处置,不受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家庭成员)的干涉或追索。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和场地不存在债务纠纷。 82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工厂和现场的一切安全,如发生火灾和盗窃等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乙方自接管之日起对九台市新教育之星负责。 83爱护设备工厂,确保工厂和设备的未释放部分不丢失。8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明确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愿意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 8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甲方股东合议决定,将位于厂房、机械设备、场地租赁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以资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位置、数量与范围 甲方将位于厂房(见厂房租赁合同)、机械设备、工具(见机械设备及工具清单)以及使用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平面图)和通道(三通一平方案)整体出租给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一年,农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内的 租赁物及机关证书等文件交付乙方使用。 三、押金、租金及结付方式 1、押金: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甲方承包押金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时,如机械设备完好,能继续正常生产,则押金一次性退还。如合同到期时,机械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减押金。 2、租金: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交租金万元。 3、结付方式:租金结付方式是每月一号交足租金才能允许本月生产。 4、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维修费、上交环保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依法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大小型工具造出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有效,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后,乙方据清单租赁物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转。 3、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4、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特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生产、销售的。权利。 6、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场地及三通一平的使用权。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时交纳租金等的义务。 8、在租赁期满后对遗失登记在册物件,乙方有赔偿的义务。 9、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等添加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但是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3、甲方有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义务,因遗留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停产七天以上,甲方按违约条款赔偿给乙方。 4、甲方有保护和维护乙方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的义务。 5、租赁设备遗失,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债权债务界定 租赁前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可以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清单如数还清各种工具,乙方应赔偿损失工具给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机械设备和厂房损坏或其它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造成停业停产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再付押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自然性腐坏,乙方不负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2、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xx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xx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xx,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x年,即从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xx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xx元(大写:xx)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x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xx计付。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xx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x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x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xx帐号:xx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x。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xx。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xx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xx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xx 乙方(盖章)xx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xx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9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亩,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从20xx年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xx年月法律责任。如因此事务造成乙方停工、停产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的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本合同有效期: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生产需要,租用甲方新建厂房一栋作为车间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厂房一栋作为生产车间,大约三千多平方米,大棚外8米内及厂房外宿舍院子一套都归乙方使用。 二、租用时间四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元整(元)。 四、付款方法:每年公历二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所盖建的建筑归甲方所有。(如四年内国家征用乙方所盖建的建筑的赔款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其所需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再现乙方不变更用电负荷的前提下甲方必须给予保障,如有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执照、税务证件、安全、消防、排污、环保、用工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办理,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所提供的厂房包括公路负责保护和维修。 八、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全额赔偿。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第二年过后,乙方有权将租期延长至年,此租赁合同有效期也延长至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四、租赁费用 1、厂房租金按每年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待租赁期第二年过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两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三年乙方厂房租金,如乙方行权将租期延长至五年,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四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五年乙方厂房租金 3、乙方应于每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4、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 5、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将设备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在租赁物内空地建房的权利。 五、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如乙方欠缴,保证金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六、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将租赁物空地自建建筑拆除后,将租赁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概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厂房交割清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厂房交割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 乙方提供: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厂房租赁期1年。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含2个月的免租期(自年1月1日至年2月28日)。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开办厂房进行家具加工生产,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供部分员工进行居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为5万元一年。 第六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评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厂房交付、使用 (一)厂房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厂房交付乙方。 (二)厂房使用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厂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的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厂房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结构性改建。 3、在不影响厂房主体结构和主体形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和形象设计,其设计、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确认,同时乙方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施工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对施工的安全监管,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除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的规定设置公司标识外,若乙方需设置任何广告、标识、招贴或其它资料,需事先征得甲方及相关政府管理机关的同意和或批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 第八条:厂房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厂房及附件四《附件四:厂房交割清单》所列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自行改造建设或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 致损坏的状况除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维修厂房不及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按实际影响的天数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由乙方自行装修改造建设的结构与设施及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维护维修。 3。甲方应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厂房进行修缮,且不得影响乙方对厂房的正常使用。但若遇紧急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或起厂房内管线损坏对相邻厂房产生严重影响的,甲方可以协调消防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进入厂房进行修复工作,而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4。租赁区域内部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按租赁范围由甲方负责;厂房外部乙方标识部分的清洁工作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厂房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厂房或变相转租、转借或对外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厂房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厂房。 第十条:厂房的返还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7日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返还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出租厂房物品搬迁,视为乙方放弃对厂房内物品所有权,甲方可以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收回出租厂房。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还甲方厂房应当保持厂房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厂房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厂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厂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经营项目未通过当地工商局、税务机关、环保机构审批的。 (三)厂房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厂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厂房;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 (3)损坏承租厂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厂房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厂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达日; (7)拖欠租赁费用万元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厂房达30日的。 2。甲方交付的厂房不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厂房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三十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如甲方出售厂房,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厂房并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厂房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或损坏厂房,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厂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日以上的。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的。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的、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的,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的,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厂房租赁合同15 甲方:(业主) 乙方:(租主) 甲方有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厂房间,室内水、电二通,设施完好,意欲出租,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厂房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厂房租金每年为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厂房快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乙方必须接受租金价格随当地市场价格变化而浮动。并且应该提前壹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厂房租金。若乙方将下年度厂房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租赁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告之甲方。若是乙方自己联系租主,乙方有权收取装修费,若是甲方联系租主,乙方无权收取装修费。 六、乙方退回厂房给甲方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任何装修费,厂房内外及其它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对于等其它属于乙方的财产,能搬走的财产乙方有权搬走,不能搬走的,不能对厂房有任何的损坏。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维修厂房。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