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共同撰写的《2018年金融科技法律政策报告》(下称《报告》)24日发布。《报告》认为,在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和牌照发放加快的背景下,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仍是互联网流量巨头和金融科技巨头的最优选择,2019年将会迎来一大波的设立和申请热潮。 中新经纬常涛摄 《报告》预计,2019年金融和科技将继续分化,随着消费金融产业链分工的细化,牌照不再是涉足消费金融业务的唯一入口。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才可以参与贷款发放、风险承担等核心环节,非持牌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参与获客引流、贷款撮合、不良催收等环节,并利用自身的科技和数据能力为持牌机构进行科技和数据赋能。 《报告》称,在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和牌照发放加快的背景下,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仍是互联网流量巨头和金融科技巨头的最优选择,2019年将会迎来一大波的设立和申请热潮。 对于潜在的风险,《报告》指出,2019年,监管端可以考虑运用数字科技手段达成对消费金融的标准化、自动化、穿透式监管;机构端运用数字科技手段加强风控能力和合规能力,将是一个应对诸多风险和获得核心竞争力的不二选择;司法端面对大量高频、小额的消费金融案件,可以尝试建构更为广泛和灵活的快速处理途径和执行机制;消费者端应加强消费金融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探索更为多元的消费争议解决途径。 2018年,Facebook、Uber、华住等用户数据泄露事件频发。《报告》指出,随着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落地实施与影响力的全球化扩展,在中国,以分散型立法模式为主的现状,将在2019年这一紧锣密鼓的数据立法之年,走向统一化、体系化、立体化的立法模式。 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