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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5月5日 龙凤殿投稿
  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小编将针对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大家详细介绍。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14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动监察机关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
  四、《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事实上他们二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得以确认。
  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实习生与企业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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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在用人单……企业员工劳动关系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当我们从事工作之后,一定要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得以确认的法律依据。并且,劳动关系的处理对于公司的发展也是十分关键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企业员工劳……新员工入职多久签合同才合适?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法的签订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欺骗劳动者,劳动者在权利被用人单位侵害之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获得应有的赔偿。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退休后被反聘能存在劳动关系吗有的人在退休以后,由于工作岗位的需要,就会参与到所在单位的返聘中去,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但是问题来了,退休后被反聘能存在劳动关系吗,这也是很多被返聘的人员想知道的,被返聘的人员……法院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存在说明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有着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需要履行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时候由于没有及时的签订劳动合同,导致难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为此需要到法院进行审理确认劳……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状态呢?我们在外面找工作的时候,一旦找到工作都会签订劳动协议。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可是许多农名工等不太明白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那么小编在网上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动状态的资料。下面……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劳动者在入职之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实践中,有许多劳动关系纠纷是由于劳动关系归属地不明确引起的,那什么是劳动……在工地打工算是劳动关系吗劳动农民在工地上工作,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一般都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的表示。许多在工地上打工的人们因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那么在工地打……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民法上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指的就是主张权利的人负责举证责任。但是,举证责任也存在例外情况,那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即侵权人负责举证。为了保护劳……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老人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仍然继续找工作。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都会拒绝与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那么60周岁以上劳动……劳动关系怎样认定,认定程序是什么?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想要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都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雇……法院60岁以上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些年龄已经超过60岁可以享有退休年纪的人们,由于家庭原因依然在劳动工作。很多用人单位经常会因为该员工已经超过60岁,拒绝与该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那么60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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