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联盟被乔丹率领的公牛所统治,两次三连冠,一众巨星被按在地上摩擦,其中最为知名的就包括马龙,爵士双煞两次打进总决赛,都被公牛所击败,马龙不甘心无冠退役,于是在生涯末期加盟湖人,原以为能借着OK组合的余威拿到心心念念的总冠军,但没想到事与愿违,马龙最终还是无冠退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德曼,相反他就非常幸运。 作为一名蓝领大前锋,罗德曼在活塞和公牛都拿过总冠军,特别是在公牛,帮助乔丹拿到三连冠,击败马龙两次,虽然历史地位不如对方,不过罗德曼显然是胜利者。值得一提的是,罗德曼和马龙不仅在NBA赛场有过交锋,他们还在WWE擂台上约战过,1998年7月,两人决定来一场跨界比赛,了解WWE的球迷都清楚,这不是真正的摔跤,而是一场表演赛。 这场比赛不是罗德曼和马龙一对一,而是双方各有一个搭档,罗德曼的搭档是霍根,而马龙的搭档则是DDP,两人的搭档都是配角,真正的主角则是罗德曼和马龙,打斗过程很混乱,结果同样如此,赢得比赛的罗德曼躺在了地上,剧本很难让球迷看懂,说实话,如果罗德曼和马龙进行真正的一对一,答案显而易见,罗德曼不是马龙的对手,毕竟后者可是KO过上将的男人。 那么,罗德曼和马龙为何在WWE决斗?其实,两人的约战原因很简单,无非是借助NBA赛场上的恩怨来炒作捞金,罗德曼加盟公牛后,两次在总决赛中和马龙相遇,两人直接对位,经常上演炸裂博弈,名场面连续摔跤就是出自总决赛,很显然,WWE嗅到了商机,他们要借助两人的恩怨来一场跨界秀,所以才会邀请罗德曼和马龙,两人接受邀请同样是为了名利和金钱。 值得一提的是,发生在大洋彼岸的跨界秀经常上演,比如特雷杨参加WWE,原因和罗德曼以及马龙的情况类似,他们都拥有炒作的条件。去年,特雷杨带领老鹰在季后赛面对尼克斯,之后被纽约球迷疯狂嘲讽,双方结下恩怨,没过多久,特雷杨便出现在了WWE擂台,而地点就是尼克斯主场球馆,看得出来,他们参加WWE都有目的,一方面可以赚钱,另一方面可以提升知名度,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