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纯粹就是假设,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如果我是美团。 我就在淘宝、天猫、1688等阿里系的店铺上,开一个官方店。 如果你不通过,我就告你垄断。 如果你通过了但是不给流量,我还是告你垄断。 之后我会联系各大工厂,开一个集合店,类似于MINISO; 贴自己的标签,通过深入对方的核心腹地向世界宣布我要开始做电商了。 如果失败了怎么办? 如果失败了还是告你阿里,告你打压同行,涉嫌垄断,不顾及友商的业务。 就是做一个让你打不到又难受的钉子,美团的大本营是做本地生活,电商是一直在探索的创新型业务。 如果成了,就将线上版的MINISO落地,通过自己的本地生活优势,基于大数据的分析、用户数据洞察、产品成交量、复购率等系列,拓展线下门店。加上自己的配送业务体系,一举打垮MINOSO、无印良品市场。 通过以上,美团就有了本地生活的线上部队与线下部队。 这时候就有杠精发问:品牌影响力的问题。 如果创过业的朋友这时候就很明朗了,一片蓝海市场啊。 互联网自带热度,都不用广告推文。10年的沉淀后,只要不是差的离谱的品牌都有一定的用户心智。 同时我还要求你开放美团支付接口,如果你不同意,我还是告你。 为什么美团开放了支付宝支付接口,但是你阿里不开放美团的支付接口? 当然了,如果美团支付能在这里切入电商交付就为接下来的业务进一步奠定基础。 我们再来回顾下垄断罚款。 美团:10月8日,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阿里巴巴: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