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第一类,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截至目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达到60岁,缴费仍旧未满15年,都是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那么就不能享受政府补贴,但是如果待遇领取人员不幸去世,法定继承人也是可以继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第二类,《社保法》是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果参保人员在此之前由参加社保并缴费记录,那么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5年。 如果参保人员在延长缴费5年之后,仍旧达不到社保缴费15年办理退休的条件。 那么就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为止,并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三类,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发现自己的社保缴费仍旧未达到15年办理退休的标准,在此之前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起诉,然后达到补缴社会保险的目的。 以上内容,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评论,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