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馅了!徐峥继泰囧侵权罚500万后,我不是药神再次侵权
提到徐峥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凭借古装神话剧《春光灿烂猪八戒》走进观众视野。之后更是出演《人在囧途》、《心花路放》等多部脍炙人口的影剧。
2015年徐峥首次导演的电影《泰囧》火爆全网,凭借这一部影剧获得男主角奖,导演奖,最受期待影片等多个奖项。
不曾想在2018年,光线传媒将徐峥告上法庭,原因是《泰囧》盗用《人在囧途》的名号圈钱,徐峥也露馅了!
大家都知道了他是靠盗版电影发家的,还因为盗版侵权被罚款500万。很多人以为《人在囧途》是徐峥导演的,其实导演是叶伟民。
因为徐峥看到它的票房,觉得有利可图,趁着热度没下去,借用它的名号拍摄了《泰囧》。事实上原导演已经开始拍摄续集,被徐峥这一打岔,给断了财路。
近日,徐峥继《泰囧》侵权罚款500万后,《我不是药神》再次侵权。原因是未经许可,在影片中使用了张某拍摄的印度建筑物的照片。
张某表示,这张照片侵害了他的署名权、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网络信息传播报酬权,诉请徐峥赔偿他48万元。
其实本来是无伤大雅的一张照片,甚至不仔细看,都注意不到。虽然电影是好电影,但侵权就是侵权,肯定要保护版权的。
庭审认定,电影《我不是药神》的2分35秒,男主的保健品店内,出现了张某的照片,时长为2秒,判定侵权,需赔偿张某2万元并致歉。
这么看来,徐峥一点都没把版权放在心上,或许是平时不注意,也或者是觉得发现不了,就算发现了,交点罚款,道个歉就完事。
但他却没想到,不管处理的结果如何,只要侵权了,对他的形象和口碑都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或许现在观众还能买账,但长此以往,必定会因此害了自己。
其实业界人士分析过,《我不是药神》故意侵权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现在的版权类型多种多样,对于任何媒体作品来说,都要小心谨慎,不然就会侵犯版权。
虽然版权保护法严谨,但这无形中也能提高原创的数量,不然盗版泛滥成灾,谁都不去搞原创,还有什么娱乐性呢?
徐峥的事情也给大家敲响警钟,在制作媒体作品的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因为小小的粗心,侵犯版权,被罚款,这样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