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从夏商到明清,对待犯罪最高的刑罚一直都是死刑。古代死刑的行刑方式随着朝代的不同多种多样,尽管如此,这些手段和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恐怖和残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震慑了犯罪的发生。 与残忍的死刑行刑方式所不同的,是官府对死刑犯临刑前的临终关怀,还是很有人情味的。 古时候死刑犯的最终裁决由刑部统一判决,行刑的时间大都安排在秋收之后,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秋后问斩。之所以这样安排,原因主要就是古代人们以农业为主,春夏时节大都在田间劳作,而死刑犯的行刑是允许老百姓围观的,所以秋收之后,人们的空闲时间多了,围观的群众也就自然多了起来。这样做的原因一是官府向老百姓展示了律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官府草菅人命的可能。再一个就是有效的震慑了百姓,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在行刑前,官府会给死囚犯准备一顿丰盛的餐饭,有酒有肉,这就是所谓的断头饭,人生最后的一顿饭。这也从侧面提现了古代律法比较人性的一面,让这些死囚被处死后不做饿死鬼。除了这些,在临刑前还允许囚犯的家属和囚犯见一次面,这样囚犯有啥冤屈可以通过其家属提出,暂缓行刑,审理查明后再做判决。 到了东汉时期,针对那些已经结婚,还没有子嗣的死囚犯,政府允许他的妻子可以入狱,与囚犯丈夫同居,直到确定怀孕后才对囚犯执行死刑。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聊的话题听妻入狱。 听妻入狱是官家尊重死刑犯生育权利的一种体现,也是古代律法对人性和伦理的一种尊重。这个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儒家思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 听妻入狱始于东汉,盛于魏晋时期,遗憾的是这种悯囚的政策,随着朝代的更迭,并没有被延续下来,成为了我国古代一种独特的法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