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事律师-离婚时共同财产要怎么分?

问:厦门民事律师-离婚时共同财产要怎么分?

律师解答:

离婚时共同财产要怎么分?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首先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交由法院判决,而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分给一方吗?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是不会只分给夫妻其中一方的,因为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那么在分割的时候不能只分给一方,另一方也有权利参与分割。除非另一方是自愿放弃分割财产的,或者双方在婚内有过约定,而按照约定另一方理应放弃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可以分给孩子吗?

离婚的财产是可以分给孩子的,但前提条件必须是:财产分给孩子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作出的决定。谁都没有绝对的权力,可以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直接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全部转移给孩子,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孩子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要求分割父母亲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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