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英文:Voucher),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用来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直接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

基本内容

1.填制单位的名称;

2.记账凭证的名称;

3.填制凭证的日期;

4.凭证的编号;

5.经济业务内容的摘要;

6.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和金额;

7.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8.会计主管、制证、审核、记账等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填制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填制方法

1.专用记账凭证的填制

专用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不同的记账方法下其格式不同,现按借贷记账法的要求介绍其填制方法。

(1)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 “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金额栏填列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并在出纳及制单处签名或盖章。

(2)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

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付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付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贷方科目,应是 “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所反映的借方科目,应填列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金额栏填列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并在出纳及制单处签名或盖章。

(3)转账凭证的填制方法。

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2.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

通用记账凭证是用以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经济单位,不再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所以涉及到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后填制的,涉及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有关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完毕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审核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二级或明细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为了正确登记账簿和监督经济业务,除了编制记账凭证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正确填制、加强自审以外,同时还应建立专人审核制度。如前所述,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因此,记账凭证的审核,除了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复审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规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记账凭证的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2.技术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摘要是否填写清楚、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二级和明细会计科目、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处理和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正确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会计人员应当做到:既要熟悉和掌握国家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计划、预算的有关规定,又要熟悉和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情况。这样,才能明辨是非,确定哪些经济业务是合理、合法的;哪些经济业务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人员应自觉地执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

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例如,在汇总若干费用报销单据时,故意多汇总,使付款凭 证上的金额大于所附原始凭证的合计金额,以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又如,在汇总若干张 收款原始凭证时,故意少汇总,使收款凭证上的金额小于所附原始凭证的实际金额,以达到 贪污其差额的目的。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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